王三英
石家莊大法弟子王三英一家人
被踹壞的王三英家門
王三英
法輪功學員王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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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三英(Wang,Sanying),
女 ,
年齡未知 ,
河北省石家莊優撫醫院職工。2008年6月2日,居委會帶公安人員去家中騷擾,大法弟子王三英拒絕開門。6月3日,新華分局國保大隊、革新街派出所把她綁架走、非法刑事拘留,原因是她堅持修煉法輪功。在非法抄家時將其家存折搶劫、非法扣押,家人多次索要不還。王三英的丈夫月收入只有800元,現在家中經濟出現困難,只能借錢度日。 王三英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第二看守所。現在被新華區檢察院以“犯罪預備”起訴,並移交新華區法院受理。 王三英上訴,但石家莊中級法院二審不顧事實仍維持原判,於二零零九年四月二日將王三英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監獄進行迫害。 在檢察院的公訴書中,起訴理由是王三英擁有一些法輪功的資料,屬“犯罪預備”。
2008年10月31日上午,石家莊市新華區法院對王三英非法開庭,旁聽的有王三英親友、同事20多人。兩位正義律師:一個就信仰無罪做了辯護,一個就沒有立案直接抄家是非法的和證據不足做了無罪辯護。庭審當時沒有出結果。 對本案違反法律程序、非法脅迫王三英的公安及司法人員應進行個別職務過失察查,並予以追究執法過當刑責。 石家莊市區及周邊各縣市所有的法輪功案子都是由石家莊中級法院刑二庭幕後判決的,然後再由區法院出判決書,上面堂而皇之的寫著“如不服從本判決,在十日內上訴到中級法院”的條款,上訴的結果毫無例外的維持原判,因為一審本來就是中院操控下級法院判的。連延期開庭、取保候審、是否允許旁聽、家屬委托律師之類的都要經中級法院刑二庭批准,判多少年、羅織的罪名是否夠力度,更是由石家莊中級法院掌控。 王三英案已經開庭一月有余,想必中院又在操控判決刑期,北京李和平律師在法庭上為法輪功抗辯,檢方理屈詞窮,法官無言以對匆忙宣布休庭。王三英的親人同事二十多人旁聽,深受鼓舞,明白了修煉法輪功屬於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權利,不違法,更不是犯罪,而警察抓人犯法。所以四十名親友聯名寫信要求無罪釋放親人王三英。 2008年10月下旬,河北石家莊市新華區法院分別對周景華、趙統銷、王三英等大法弟子非法開庭,至今早已超過了法定的審限,造成三個大法弟子被非法超期羈押2個多月。心急如焚的家屬們到處托人打聽,得到的消息是判決結果已有,現在已報到中院去審批了。如此看來,石家莊中級法院又在故伎重演,仍然在違反法律程序,干預下級法院審判,剝奪當事人的上訴權利,破壞國家二審終審制度。即使是審判委員會的集體決定,每個委員的簽名也會留在案卷的副卷中,迫害大法弟子、枉法誣判的證據無論時日長短都是有據可查的。 王三英的判決終於在2009年1月21日下來了,盡管她是被非法抓捕、超期羈押,盡管開庭審理時20多位旁聽親友見證了律師的精彩無罪辯護、檢察官的啞口無言、法官的無力反駁,但因為修煉法輪功,王三英最終被非法判刑四年。石家莊的大法弟子王三英案更是蹊蹺,律師投訴超期關押,石家莊中院刑二庭庭長魏淑貞和法官王英辰都告訴律師,案件申請了延期。可是緊接著4月1日送達家屬,判決日期是3月18日。2009年4月2日將王三英劫持到省女子監獄進行迫害。 2011年7月3日,王三英從監獄回到家中。 還厚顏無恥的將違法行為寫在了判決書中“盡管搜查措施發生在刑事立案之前,但不改變被告人持有並准備傳播法輪功宣傳品的客觀事實存在”,“公安機關對執法過錯得到了自行糾正”雲雲。對於這樣明顯的致命硬傷的審判,石家莊中院不退回、不開庭,稀裡胡塗的二審裁定維持原判。一個省會中級法院連最基本的程序都不能保證,判決還能公正嗎?何況對法輪功學員的信仰、反迫害講真相的行為進行判罪,本身就是違法法律的。
迫害類型:
抄家;
綁架/劫持;
騷擾;
非法關押;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起訴;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審判;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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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迫害王三英的相關單位及個人: 責任人 石家莊市公安局新華分局國保大隊長:樊志謀(長期以來仍舊積極迫害大法弟子) 手機:13832111518 辦公室電話:0311-85188083。 具體辦案單位:石家莊革新街派出所 地址:石家莊市中華北大街 電話 0311-87883523,7893919、7883523、7872014,7893919,7883523,7872014 責任人:指導員 王重剛:辦公電話:0311-8520100(參與迫害) 民警 翟中旗 0311-85270138(參與迫害,強行踹門並打電話叫國保抄家) 革新街居委會,地址:石家莊市水源街南頭“新華門診”院內 書記:王軍(參與迫害) 86782153 、86881912 薄紅軍(參與迫害) 石家莊市第二看守所 0311-87782024,郵政編碼:050000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趙陵舖三街 所長:劉曉(新來的)王書庭(已調走):87755213,13931171888,13781581859 副所長:王志彬,辦公室:87755202; 指導員:張宏齊,辦公室:87755202; 石家莊市新華區公安分局,地址:石家莊市聯盟路(水上公園北門)695 號 辦公室 0311-87016635 局長:金在成 手機:13603113108 副局長:主管迫害法輪功 副大隊長:許雲飛(新調來) 0311- 85188084 政保大隊 :副大隊長 王雲飛 0311-85188078 紀檢委:王茂生(新調來的,原來在新華區東焦派出所多次帶頭迫害大法弟子) 民警 郭世賢 85188080(參與迫害) 民警 朱曉光 85188085(參與迫害) 石家莊新華區檢察院地址:石家莊市康樂街1號 (與新華區法院同一座樓),郵編:050051,電話:87872948 公訴科長趙更林 辦:87872954轉9011,手機:1393048636 公訴科羅萬群(女):主辦此案,13315135932,87872954-9013 或9012(曾當面威脅做無罪辯護的李和平律師) 李檢察官0311-87874164∼9013(負責本案) 批捕科科長:王維 辦公電話:87872954轉9036 手機:13930119494 新華區檢察院院長:李冰海 石家莊新華區檢察院 傳真室:0311-7875733、7874154,反貪局:7874194;研究室:7872347;刑檢一科:7872954;刑檢二科:7874164;技術科:7870826;法紀科:7885209,7872341;舉報中心:7891348;7872000;政工科:7872842;監所科:7872844;技術科:7014090; 石家莊新華區法院地址:石家莊市康樂街1號 郵編:050051, 電話區號:0311 院長:郭曉,手機號13315995605 值班室電話:87038637 辦公室:87039433 刑庭:87018949 87030843 刑一庭: 張濤(負責焦梅山案) 主管法官 張中全 87030843 少年庭(二審庭)丁虹庭長(女)87030794(負責李秀敏案) 劉國玲、翟洪雙、魯穎、任青、薛鍇琳 趙承捷 所長 0311-85270098 石家莊中級法院地址:石家莊市北環西路191號,郵編050000 主管副院長:董建義 0311-85187186(辦公室) 刑二庭庭長:魏淑貞0311-85187158(辦公室) 刑二庭副庭長:呂玲(女)0311-85187153(辦公室) 主管法官:裴衛華(女)0311-85187159(辦公室),手機13931888584 刑二庭辦公室:85187151、(可以讓其叫人,或轉達來電內容) 許廣為(女)為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羅湘英(女)為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李保亮為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王正文為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馬江濤為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馬貴玲(女)為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責任單位及惡人:
革新街派出所
:
翟中祺,
王重剛
新華區法院
新華區檢察院
新華分局
石家莊第二看守所
石家莊市中級法院
:
王英辰,
魏淑貞
新華區公安分局
更新日期: 2015年4月8日 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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