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玲
簡介:
李玲(Li,Ling),
女 ,
年齡未知 ,
2001年8月19日,9名大法學員及王磊的3名親屬到大法學員王磊家做客時,被牡市西安公安分局及火炬派出所惡警綁架。在這個過程中,他們找來了市公安局政保支隊的李富隊長動用了20余名“110”巡警,對只有一名男弟子,其余十三名婦女及一名2歲兒童大打出手。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強行非法打人,抓捕,同時非法沒收在場十四人總計兩千余元現金,將十四名大法弟子抓到西安公安分局脫光衣服非法搜身,采取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讓睡覺、打人、罵人、刑訊逼供、誘供等違法行為進行關押、打罵、審訊了48小時。在48小時後沒有找到關押審察的證據和理由時,不履行司法手續,沒有讓當事人簽字的情況下,強行送進看守所兩個月。其間非法提審時,又多次打這十四名大法弟子,最後沒有任何事實及證據的情況下,因為王麗艷和李玲堅決表示:“只要我們出去,就要告你們這些邪惡之徒執法犯法的行為。”就將王麗艷、李玲非法判了兩年勞教。
迫害類型:
剝奪睡眠;
非法審訊;
非法勞教;
勒索錢財;
毒打/毆打;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原牡丹江市公安局國保頭子李富犯罪事實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警察綁架、毒打大法弟子的犯罪行為
責任單位及惡人:
牡丹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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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6日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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