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福珍
簡介:
蔡福珍(Cai,Fuzhen),
女 ,
54歲 ,
黑龍江省大慶市總機廠團結管理站退休家屬,家住王家圍子樓區。1999年,大法弟子蔡福珍曾聯名簽字證實大法,被非法扣發半年工資至今(2002年1月5日)未給。 2000年7月18日,第一次去北京證實大法後被非法拘留15天,回單位被非法辦半個月洗腦班。後來做真相被人告密,走到半路被火炬派出所的劉巖松抓住,因不配合邪惡上車,遭毒打。在派出所坐一天一夜鐵椅子後,於2001年5月20日被非法送往看守所關押33天後被送省戒毒所非法勞教一年。但勞教所未收。蔡福珍被總機廠保衛科的李伯軍勒索7180元。 中共奧火來大慶前夕,大慶“610”(江氏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大慶各公安分局惡警大肆綁架、騷擾大法弟子。2008年7月8日下午2-3點鐘左右,東安分局丁彩鳳(女,警號062640)等大約五、六名警察,伙同楊志彬等“火炬社區隊”警察,分別綁架大慶薩爾圖區王家圍子(七二一)大法弟子高淑德、劉玉珠(大慶職業學院買斷職工,33歲)、劉金華、蔡福珍、李淑芳(退休職工)、甄秀芹(大慶職業學院技培中心家屬,68歲)。 現劉玉珠、李淑芳被非法關押在大慶讓胡路區看守所,高淑德、蔡福珍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看守所,甄秀芹當時走脫,劉金華由於身體狀況問題現已被家人接回。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非法關押;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勒索錢財;
抄家;
洗腦/送洗腦班;
綁架/劫持;
坐/鎖在鐵椅子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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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東安公安分局電話 (區號 0459) 職 務 姓 名 辦公電話 住宅電話 移動電話 主要責任人與責任單位 局 長 蘭乘水 6383811 6683363 13329501005 政委 張森 6381011 6283507 13329500031 副局長 朱為民 6380102 6678216 13936789300 副局長 曲明 6380103 6188919 13359600919 副局長 吳繁成 6380105 5398369 13936720069 副局長 侯立民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慶市看守所
火炬派出所
:
楊志彬,
劉巖松
東安公安分局
:
丁彩鳳
大慶石油管理局總機廠
:
李伯軍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4日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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