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莉莉
簡介:
田莉莉(Tian,Lili),
女 ,
43歲 ,
山東省新泰市法輪功學員,山東省新泰市泉溝鎮第二中心小學教師。二零零八年三月底,新泰市泉溝鎮教育辦公室勾結新泰市國保大隊綁架該鎮小學教師法輪功學員田莉莉。田莉莉因為堅信大法,拒絕寫所謂的“保證書”,於四月三日被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現被非法關押在位於山東省濟南市漿水泉路20號的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一大隊遭受迫害。 泉溝鎮第二中心小學教師田莉莉,2015年11月19日,兩個自稱是新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警察,拿著田老師寄給最高檢察院的訴江狀到泉溝鎮第二中心小學核實田老師訴江情況,詢問還煉不煉法輪功?他們自稱從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並且說出一些法輪功中的道理。最後要求田老師在筆錄上簽字,給她一個電話號碼:0538--7103060,要求她以後有事打電話。 二零一九年七月前幾天,在這兒結束了對泉溝鎮第一中心小學教師徐勤鳳為期五天的“轉化”迫害。今天,又企圖讓該鎮第二中心小學教師田莉莉接受這種“轉化”迫害。 這次暑假迫害,據稱全市大約企圖要“轉化”二十多人,要求“轉化”迫害逐個進行。該命令由新泰政法委副書記(610主任)張新德下達命令給泉溝鎮610主任李濤,再由李濤下達給泉溝鎮教育辦公室主任及相關學校校長。校長三番五次作為“政治任務”對法輪功學員做“轉化”去參加該洗腦班。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一日九點左右,新泰市國保大隊隊長馮大勇帶人到新泰市泉溝鎮第二中心學小找田莉莉,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工作證、傳喚證、拘捕證等)非法搜查田莉莉的辦公室。警察打開田莉莉的抽屜、手提包,拿走大法書、MP3,還拿走家的鑰匙和手機。十點鐘左右,馮大勇帶人劫持著田莉莉回家,用她的鑰匙開了門,幾個人搜查家裡,拿走了孩子上學用的電腦,所謂的理由是電腦有開機密碼,要拿回去檢測。把田莉莉非法關押在青雲街道派出所,馮大勇非法審訊田莉莉並且威脅和謾罵。 田莉莉被帶走約三十二個小時,她(單親家庭)的女兒一人在家,沒有母親的音信,孩子很害怕擔心。孩子打電話問馮大勇:“我媽媽什麼時候回家?”馮大勇說:“你來簽字領你媽,不然不讓回。十月二十二日十六點在田莉莉家,馮大勇讓田莉莉的女兒簽字、按手印,才最終放了田莉莉。這給孩子身心的成長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至今(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所有當天被抄走的物品,包括手機和孩子的電腦仍未歸還。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勞教;
騷擾;
洗腦/送洗腦班;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審訊;
非法關押;
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山東新泰國保大隊長馮大勇騷擾迫害田莉莉老師
山東新泰泉溝鎮徐勤鳳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已回家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390394.html#19730225927
山東省泰安市新泰市教師田莉莉訴江被騷擾
新泰市邪黨黨徒和惡警迫害教育界人士
相關單位及個人:
國保大隊:
電話:0538-7103060,0538-7103062
大隊長馮大勇 13853813269 辦0538-7103065(馮妻於玲13853812579
教導員李同軍 13705485977 7103061(辦) 7016728(宅)
“六一零”主任 馬彥(女) 13605381212、7103060(辦)、7103259(宅)
(馮大勇之妻:於玲 13853812579 新泰市公安局車管所主任)
迫害主要責任人:(電話區號:0538)
馬彥 新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 7103062(辦公室)7103259(宅)13605381212(手機)
張濤 新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教導員 7103060(辦公室)7078001(宅)13805387285(手機)
張辛得(音) 新泰市610辦主任 7237654(辦公室)
張力 新泰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原610辦主任 7078288(宅) 13583876288(手機)
陳軍 新泰市公安局汶南派出所所長 7712166(辦公室) 7051386(宅)13954872766(手機)
曹×× 新泰市汶南鎮邪黨書記 13954872876(手機)
劉斌 新泰市新汶派出所所長 7318284(辦公室) 7215150(宅) 13805487622(手機)
責任單位及惡人:
山東省第一女子勞教所(漿水泉勞教所)
新泰市國安大隊
新泰市六一零辦公室
:
張新德
新泰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
馮大勇
新泰市泉溝鎮教育辦公室
青雲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27日 17: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