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軍
簡介:
朱明軍(Zhu,Mingjun),
男 ,
41歲 ,
雙鴨山市寶清縣東關村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十月末,他到北京為法輪功鳴冤上訪,被前門地鐵派出所警察攔住,強問到北京的原因,不說就不讓走,當告知是法輪功上訪者,即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達幾個小時,後來由雙鴨山駐京辦事處的一位劉姓科長非法押到雙鴨山駐京辦事處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十多日,後由寶清縣內保科長楊玉林等人非法押到寶清縣。在押他回來的車上,寶清縣公安局長李傑(音)、政保科長韓廣慶問他還煉不煉法輪功,因他回答「煉」,他們就把他非法關押在寶清縣第二看守所,戴手銬、腳鐐長約半個多月,連睡覺都不給拿下。因他堅持煉功,看守所警察多次對他進行辱罵、恐嚇。有一次,政保科副科長吳麗還因他常面帶微笑,對他大吼:「朱明軍,我叫你笑,到時候叫你哭都找不著調。」他在看守所被非法超期關押達八個月之久,就被劫持到雙鴨山市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在雙鴨山勞教所,獄警指使犯人野蠻干擾他煉功。他又被轉到另一個大隊,因為煉功,遭到警察電棍恐嚇,並被隊長毆打。在勞教期間反復給他們灌輸他們自己錄制的誣蔑大法的錄像,四個月後,他被迫寫了不煉的保證書等,才被釋放。在寶清縣看守所期間,家人為救他出去,先後花了數千元。 第二次被非法勞教是在二零零八年奧運會的前幾天。因同修刁麗霞過病業關,想和他們幾位法輪功學員交流。結果八五三農場公安局及政保科警察在局長的指使下,將他們綁架到八五三農場公安局,被強行搜身、照相,因為他抵制,遭到警察毆打。 在紅興隆看守所,他拒絕報姓名,被警察扒光衣服大聲辱罵、恐嚇。他被戴手銬和戴十八斤腳鐐,達二十天之久,睡覺吃飯上廁所都不給拿下,要同室的犯人幫忙。 惡警在紅興隆看守所非法提審他時,他問他們對法輪功有法律條文嗎,他們說有,他說那你拿給他看看,他們推說在局裡,下次拿來,他至今也沒有看到他們說的法律條文。他要求請律師,他們說請律師得由他們選的律師才可以,否則不能替他打官司。他要見他的家人。也不被允許,總之沒有一點法律可講。 四十天左右,他們直接把他們送到綏化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剛進勞教所邪惡警察金慶福等伙同一些他手下的犯人即圍上來大聲辱罵、恐嚇,拿出一些事先寫好的一些保證:在勞教期間不煉功等條文叫他抄寫,因為怕心寫下這些,他們就更猖狂指使犯人兩三個看一個,不但不讓煉功,連說話都不讓,他因別人問一些問題回答了,即遭到犯人的毒打。犯人大多是盜竊的,家裡沒人管,他們就利用這機會,勒索其它人員,其它人員家裡有人給送錢的,他們就勒索,然後對你能多少好一些,不送錢的就經常找借口打罵。這些都是在警察的包庇和默許下干的。每天還要背他們的所謂監規,唱惡黨的一些歌曲,唱的聲音小的或不唱的就要被犯人或警察毆打,有的還遭電棍電擊。 經常會有上級和本所內的上級來調查所謂的「轉化」情況,如果如實的說了或不回答就會受到恐嚇、毆打。有一次他如實的說了一些情況,即遭到勞教所小隊長石劍的恐嚇和惡警金慶福的毆打。 有時要抄寫誣蔑師父和大法的東西,不抄就遭到犯人的辱罵毆打,接著警察也要毆打,還在別人都休息以後讓你碼坐很晚才能睡。他因為怕心等執著違心寫下這些東西之後,心理比身體上的痛苦還痛苦,總覺得對不起師父,很多時候都在自責中。在這樣的情況下每天還要被強迫坐著干十多個小時的活,由於他總是自責,精神上的折磨和身體上的折磨使他身體在幾天時間就瘦了幾十斤。 被勞教前,他剛花五萬元買了一輛出租車,因他被抓,被迫以四萬四千元的低價賣掉,現在出租漲價到三十萬元,不單是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他現在連穩定的工作都沒有。在這期間,家人為了減輕他的痛苦給勞教所個別人先後送了數千元。兩年後出獄時,寶清縣「610」頭目劉舜超又向他家人勒索了八百元才去接的他,使他在勞教所又多呆了一天。他所經歷的只是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中的一個。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
手銬/腳鐐;
人身侮辱;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勒索錢財;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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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回頭 今遭迫害
黑龍江雙鴨山市大法弟子被綁架案例
責任單位及惡人:
紅興隆看守所
綏化勞教所
:
石劍,
金慶富
寶清縣公安局
:
李傑,
吳麗,
韓廣慶
寶清縣610
:
劉順超
寶清縣八五三農場
更新日期: 2014年3月4日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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