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忠權(劉忠全)
簡介:
劉忠權(劉忠全)(Liu,Zhongquan),
男 ,
44歲 ,
黑龍江賓縣勝利鎮法輪功學員。劉忠全因為不肯放棄信仰,於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一日、二零零一年五月六日曾兩次被賓縣惡警綁架並非法行政拘留。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二日晚,劉忠全和妻子劉振賢一同到王景倫老人家做客,並共同讀法輪大法書時,被賓縣國保大隊大隊長王貴成、副大隊長劉建華及劉向光、李憲閣、常建民、郭建平、張玉梅、劉亞波等惡警並伙同勝利鎮派出所惡警非法綁架、抄家。當晚,劉忠全被劫持到賓縣第一看守所。 同時被綁架的還有王景倫(被誣判七年)、高桂琴(被誣判三年零六個月)、張樹森(被誣判三年零六個月)、唐鳳英(非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現在哈爾濱前進勞教所遭迫害)、朱鳳英(非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現在哈爾濱前進勞教所遭迫害)、郭海成(現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徐淑賢(2008年9月末釋放)、王淑菊(2008年9月末釋放)、黃秀芳(2008年9月末釋放)、王鳳琴(2008年9月末釋放)、孫茹(詳情不明)等共十三人。 賓縣公安局局長賈國華授意國保大隊惡警王貴成、劉向光、劉建華、張玉梅及賓縣公安局技術大隊惡警曹德龍、王麗麗等收集所謂證據拼湊材料上報給賓縣檢察院,賓縣檢察院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非法批准了逮捕劉忠全。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賓縣法院對劉忠全、王景倫、張樹森、高桂琴等四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審判。 劉忠全家人為其聘請了黑龍江森工律師事務所魏俊林律師做辯護人。魏律師在開庭前,遭到賓縣法院審判長吳文祥、副審判長郝文軍、審判員婁安成、胡景奇、書記員張敬宇及賓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付雅臣等人的恐嚇,惡警們稱:“上面有規定不許做無罪辯護”,“我們內部有‘兩高’司法解釋,就可以定罪。” 魏俊林律師頂住壓力為劉忠全做了無罪辯護,在辯護時審判長多次打斷及阻止魏律師完整辯護。雖有律師有理有據、無懈可擊的辯護,賓縣法院審判長吳文祥、郝文軍等人,無視法律踐踏人權,枉法裁判,在明知劉忠全無罪的情況下,強行誣判其四年。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劉忠全被劫持到呼蘭監獄進行迫害。妻子劉振賢被劫持到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非法勞動教養一年零六個月,家中只留下一孤苦無依上高中的孩子。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監獄四大隊的大法弟子劉忠全被李偉南強行抬到場區,逼迫其勞役不遂,干警便指使犯人對其毒打。四大隊副大隊長褚忠信 從三月份以來也開始不讓大法弟子吃飯、毆打大法弟子劉忠全、強制出工、穿囚服等。 二零一一年九月七日,常建民帶領數名惡警竄到勝利鎮,綁架了在家裡做家務的妻子劉振賢(於二零一零年回家),並搶走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當夜將劉振賢關進縣看守所。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抄家;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綁架/劫持;
非法審判;
非法判刑;
毒打/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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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賓縣公安局副局長林守忠 手機:13703666786 宅電:0451-57980199
責任單位及惡人:
賓縣公安局
:
王貴成,
劉建華,
劉向光,
李憲閣,
張玉梅,
劉亞波,
曹德龍,
王麗麗,
賈國華
呼蘭監獄
大慶監獄
:
李威龍,
李維楠
大慶監獄(大慶紅衛星監獄)
:
褚忠信
賓縣勝利鎮派出所
:
常建民
賓縣法院
:
吳文祥,
郝文軍,
婁安成,
胡景奇,
張敬宇
賓縣勝利鎮萬春屯派出所
:
郭建平
賓縣檢察院
:
付雅臣
更新日期: 2011年10月4日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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