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勝
”上繩”酷刑演示圖
目前仍被非法關押的李永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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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永勝(Li,Yongsheng),
男 ,
44歲 ,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法輪功學員。初中文化,個體業者。李永勝下肢殘疾,以前還身患多種疾病,性格內向。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疾病不治而愈,人也變得樂觀開朗。他經常說:“是法輪大法救了我,修煉後身心健康,如果不是因為學了大法,我可能早就死了”。 一九九九年九月,李永勝被雞西市雞冠區紅星鄉派出所綁架,劫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個半月。 二零零一年三月,紅星鄉派出所所長於洪彬、片警王寬再次綁架了李永勝,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五年,紅星鄉派出所所長於洪彬又綁架了李永勝,被關押在看守所三十七天,之後,並且經常騷擾、恐嚇。致使其不得不在外流離失所。在牡丹江做點小生意,自食其力。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牡丹江國保大隊支隊長楊丹蓓等,乘家中無人撬開房門蹲坑守候,綁架了晚上回家的李永勝,掠走摩托車、手機、項鏈等私人財務。十五日,李永勝母親從500裡之外的雞西市趕到牡丹江公安,要人遭拒,同時聽到綁架李永勝的警察彭福明對人說,李永勝狀態不好,精神不正常……李母更加著急,回到家中寢食難安。李母近日准備再去牡丹江第二看守所查明導致兒子精神不正常的原因,同時要出無辜被綁架的李永勝。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大法弟子趙柏亮、李海峰、李永勝、張玉華四位法輪功修煉者。當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非法開庭,法院外公安警察和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對一百多名親朋好友和煉功人施以驅趕、呵斥、拍照、錄像、推搡、毆打、綁架,拒絕他們旁聽,最終非法拘捕了三十多人。法院誣判法輪功學員趙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勝、張玉華三位法輪功學員四年。 在非法審理時,李永勝當庭陳訴,國保大隊彭福明讓他說別人放在他那裡的東西是大法弟子李海峰給的,承認了就放他,並且給他上繩,受不了他就認了。 法輪功學員趙柏亮、李海峰、李永勝等,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前後,被劫持到牡丹江監獄集訓,張玉華被送往哈爾濱。 後分到監區,被強制勞動,甚至連殘疾人李永勝也在監區被強制奴役,給娃娃玩具粘眼眉。 在牡丹江監獄十四監區,李永勝被獄警閆榮偉在監區當著全體服刑人員的面遭酷刑折磨,“上大掛”數天,不讓上廁所,不讓閉眼,讓刑事犯打罵、侮辱,並公開揚言,不“轉化”,一天好日子也別想過。一次,監區大隊長王旭輝當著刑事犯的面打李永勝嘴巴子,指使獄警閆榮偉繼續給李永勝施暴、上大掛、電棍電,反復多次這樣酷刑折磨,有良知的刑事犯敢怒不敢言,甚至刑事犯都說:曝光它。 李永勝非法刑期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到期。至今(二零一二年五月三日)不讓家屬接見。上小學的女兒、外地打工回來的媳婦以及母親等已八、九個月未見到李永勝了。 李永勝否定強制轉化所寫“四書”,堅持煉功。監區惡警和犯人就瘋狂地拳打腳踢、用高壓電棍電擊他,他堅忍不動,依然每天堅持煉功。二零一一年十月,監區大隊長王旭輝將李永勝關小號迫害。在小號中,戴手銬、腳鐐數日,而且用電棍電,小號裡面狹小無陽光,完全封閉李永勝與外界的一切往來,從精神上徹底孤立、打擊他。 得知李永勝被關小號迫害消息,家屬先找到監獄管理部門討說法,獄政科說法輪功的事不管,還恐嚇威脅家屬;14監區副監區長李巖對家屬說李永勝煉功、不承認轉化拒絕減刑。對何時解除李永勝被關小號一事,百般推掩,說自己說了不算。家人找到610主任張國民時,以出差為由佯裝不知,又講他也說了不算。 在被關小號迫害期間,副大隊長李巖拿了家屬五百元現金,說轉交給李永勝,結果私揣腰包。李永勝被迫害關押小號近三個月,於二零一一年底解禁,不讓家屬接見。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下午三點多,穆稜市國保大隊和穆稜市第一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李永勝家中,綁架了李永勝和李永勝的媽媽王立平,以及在其家中做客的鄭廣麟和張耀斌,並搶劫走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四車。國保搶走李永勝家中許多私人現金,數目不詳。 李永勝的媽媽王立平被檢查身體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國保勒索李永勝的家人五千元現金,才釋放王立平。王立平被女兒接回老家雞西,穆稜市國保大隊多次去雞西騷擾並威脅其子女,讓子女“看好”媽媽。 目前,李永勝和鄭廣麟被非法關押在穆稜市八面通看守所。國保大隊崔興國找鄭廣麟及李永勝的家屬,要求在逮捕通知書上簽字,家人均未配合國保簽字。鄭廣麟家屬多次到迫害相關部門要求放人,工作人員無理刁難,推諉搪塞。 李永勝的律師於四月十六日會見李永勝後,到國保大隊了解情況,國保崔興國說案子在公安局已經一個月了,剛交到檢察院。律師和家屬找到檢察院偵察監督科的負責人千玉環(手機號碼為︰13634637988),得知還沒有立案。 李永勝、鄭廣麟被非法關押已經三個多月了,兩人被國保大隊送至檢察院非法批捕,並已上報到公訴科。李春富律師、王光琦律師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左右,會見了當事人鄭廣麟、李永勝,兩位當事人堅信自己無罪,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 李春富律師、王光琦律師在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左右到達穆稜市檢察院,告知門衛說找公訴科閱卷,獲准後進入二樓,在詢問鄭廣麟案屬哪位檢察官主辦之後,被指引到了公訴科科長趙金玉的辦公室。但令人奇怪的事發生了:趙金玉同辦公室的人竟然當著趙的面說趙科長不在,讓他們下午再來。 在這過程中,律師多次要求閱卷,均被告知,等等,一直等到十一點二十,在已經定好的機票情況下,律師出於無奈,只好把要求檢察院不起訴的律師意見交給趙科長,離開了穆稜市去趕飛機了。 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下午,李永勝的辯護律師第二次到穆稜市檢察院閱卷,再次遭遇各部門推諉。律師和家屬給趙科長打電話都無法接通。穆稜市檢察院公訴科再次阻止律師合法閱卷,公訴科拒不接待律師。鑒於穆稜市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及科員的違法行為,律師到穆稜市檢察院附近的控申科控告,控申科門竟是反鎖著,無人。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八點三十分,王光琦律師到穆稜市八面通看守所會見被非法關押了大半年的法輪功學員李永勝,得知構陷李永勝的所謂“案卷”被提交到穆稜市法院,構陷鄭廣麟的“案卷”已經退回穆稜市檢察院。法輪功學員鄭廣麟與李永勝同時被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下午,王光琦律師在穆稜市看守所會見了李永勝。會見中得知,穆稜市法院已在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對李永勝偷偷開庭。 十月二十九日上午、下午,王光琦律師辛苦奔波於法院進行交涉,法院卻拒絕接收王光琦律師作為李永勝合法辯護律師的手續,法院刑庭庭長郝桂菊和副庭長王連潤均拒絕接聽電話。穆稜市法院公然在當事人及家屬已合法委托律師的情況下,非法剝奪當事人和律師依法辯護的權力,李永勝先生是位修心向善的一位合法好公民,被非法抓捕已是受盡冤屈,如今又被非法剝奪了當事人最基本的一項訴權。
只是法院預設的毫無證據可言的非法程序,當庭沒有宣判。開庭前,法院刑庭副庭長王連潤曾威脅李永勝,你不說話、不承認,就判你十年。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上午,因看守所有特殊原因無法會見,於是律師來到穆稜市法院,一樓工作人員稱庭長郝桂菊、副庭長王連潤在開會,律師給打電話,也依然不肯接聽,律師再次遭遇閉門羹。 王律師到檢察院控申科,工作人員關宏只表示會幫問問,顯然是推托之辭。因穆稜市法院一直拒絕接收相關律師辦案手續,王光琦曾給法院刑庭庭長郝桂菊打電話,告知將通過郵寄方式遞交,郝桂菊表示可以,當快遞到達穆稜市法院時,庭長郝桂菊卻不肯簽收,又將郵件返回給王光琦律師。 十二月九日上午,王律師再次來到穆稜市法院,工作人員依然不肯接待律師,律師撥通了副庭長王連潤的電話,當律師指問在當事人已委托辯護律師的情況下,法院卻不肯接收律師手續,違法偷偷開庭是流氓行徑時,副庭長王連潤掛斷電話,律師再次撥打,王連潤不肯再接聽電話。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李永勝的母親來到穆稜市法院。刑庭庭長郝桂菊告訴李永勝的母親,李永勝被非法判刑6年,並說可以去看守所見她的兒子了。李永勝的母親到了看守所,看守所說李永勝上訴了,不讓見。 黑龍江雞西市下肢殘疾的李永勝先生,被警察入室綁架、非法關押十一個多月後,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牡丹江監獄“集訓隊”。 為了強行給大法弟子剃光頭,勞教所警察祁敏、張國華命七、八個犯人把樊明勝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李永勝拖到衛生間強行把頭剃的一綹一綹的,打壞了剃刀還偷著向樊明勝父親要錢。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起訴;
上繩;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電刑;
關小號;
“背扣子上大掛”;
非法勞教;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判刑;
騷擾;
威脅/恐嚇;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不准上廁所;
剝奪睡眠;
毒打/毆打;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關押;
抄家;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手銬/腳鐐;
違反庭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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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年8月14日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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