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鳳蘭
崔鳳蘭
|
簡介:
崔鳳蘭(Cui,Fenglan),
女 ,
62歲 ,
黑龍江哈爾濱市集賢縣法輪功學員,原本是黑龍江省武警哈爾濱指揮學校圖書館圖書管理員,在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輪功後,被單位非法開除,遭勞教迫害,被警察用板凳砸面部,現在還留有疤痕。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煉功一段時間後,身心發生了奇跡般變化。一九九九年七月,有一天單位政治處干事周忠偉找她談話,問她是否還煉法輪功?是否看了電視?讓她放棄修煉法輪功,單位從此給她思想和精神造成很大的壓力,使她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同事們都用奇異的眼光看著她,她心裡不知是啥滋味。 二零零零年四月,有一天她正在單位上班,劉利平(同事)叫她到訓練處辦公室去,這一去在單位空教室非法關押二十多天,中共人員不讓回家,叫她的親朋好友勸她放棄修煉。她深知法輪功是高德大法,法輪大法真好,她不放棄。二零零零年五月十八日崔鳳蘭就被單位開除工作,開始了沒有任何生活經濟來源、居無定所的生活。從那以後她想去北京說理去。 二零零一年六月,崔鳳蘭決定去北京上訪,用她親身修煉的經歷說明法輪大法好,對社會對個人有百利而無一害。希望政府對法輪功有個正面了解和說法。她就和另外倆位同修步行踏上了進京的路,天亮就在高速公路步行走著,天黑就睡在公路邊,鞋穿壞了,腳磨出大泡,疼痛難忍。當走到吉林省吉林市七家子派出所時,崔鳳蘭被七家子派出所轉送到哈爾濱道裡區安和派出所。 崔鳳蘭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第二看守所迫害二十多天,因衛生條件惡劣,她的頭發都生了虱子。更折磨人的是,在夏天天氣特別熱的情況下,警察不給水喝,法輪功學員不背監規警察就不讓她們睡覺,不讓上廁所。如果上廁所,就得罰站或用一種姿式罰蹲幾個小時。時常整天一個姿式坐著,不讓動。當時非法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特別多,監室都睡不開。 二零零一年七月,為了維持生活,崔鳳蘭在哈爾濱南崗區公司街郵幣卡市場做點小生意,南崗區松花江派出所向所長派四、五個警察把她帶到派出所,說有人舉報她是煉法輪功的,說她宣講法輪功真相了,當晚十一點多鐘,把她非法送往哈市看守所關押。在哈市看守所裡她絕食反迫害二十多天,他們就強迫給她灌食迫害她。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崔鳳蘭被非法勞教,關押在哈爾濱萬家勞教所,遭到非人的折磨和迫害長達一年。萬家勞教所非常邪惡,迫害死好幾位法輪功學員。警察最常用的迫害就是先找一大幫犯人跟你談,整天談話,白天晚上輪著談,恐嚇你,威脅你,必須得簽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東西。最後你還不簽他們就開始動惡的,找犯人毆打、體罰、罰蹲等,強迫看那些誹謗法輪功的材料,都是捏造的各種謊言。有時看錄像,有時聽錄音,然後用錄音機放特別大的聲音,強迫灌輸謊言。看完聽完後逼迫寫感想。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一日,警察讓她們背監規她們不背,警察找犯人毆打她們,當時打得崔鳳蘭頭昏眼花,頭部打出好幾個鴨蛋那麼大的包,嘴被不干膠帶封住,警察不讓說話,怕別人知道打人了。王敏警察用板凳向崔鳳蘭頭部砸來,當時她面部就流血不止,嘴左上角被砸出大口子約1.5厘米長,吃飯都往出流。現在還留有疤痕。 二零零一年萬家勞教所七隊嚴管期間。不許出去吃飯,不許背法、煉功、發正念。崔鳳蘭幾次被拉出去毒打,劉麗梅(迫害致死)、仲曉燕也被拉出毒打。陳賢君的腳後跟搶下一塊肉。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早,王敏用塑料方凳狠命地打大法弟子崔鳳蘭、朱純榮的面部,崔鳳蘭的嘴唇被打豁,無法進食進水,朱純榮的牙齒被打松動,張嘴困難,臉上的淤血半月後才消失。 三月初崔鳳蘭因發正念被干警李紅叫到管教室攜同“夜衛”犯人白雪蓮關門將其一陣毒打,腳面出血,臉被打腫,李紅還抓住幾個大法弟子的頭發往床的鐵欄桿上撞,或將腦袋按到床上不讓起來。 據不完全統計,經過集賢縣公安局政委耿振東、國保大隊長吳華手非法勞教和長期關押並勒索錢財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康玉芝,於立娟,劉鵬玉,崔鳳蘭,劉方名,李淑芬,劉印富,馬洪明等。 二零零七年五月,崔鳳蘭在香坊區一零三公共汽車站終點附近租房住,在家裡無人的情況下,香坊區新城派出所,破鎖入室,把家中大法書籍四十多本、大法像、香爐、蓮花燈、復印紙、打印碳粉,微波爐等私人生活用品搜走。價值大約四千多元,至今(二零一六年六月)尚未歸還。 哈爾濱道裡區安和派出所不給崔鳳蘭辦身份證,崔鳳蘭多次去找管片民警施萌,施萌也不給辦,還讓她把戶口遷出,侵犯人權。到現在崔鳳蘭也沒有身份證。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晚,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公安局李樹志、六一零謝殿臣、國保大隊王玉彪,唆使、脅迫雙城區公安警察和各派出所民警,在同一時間內,非法闖入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家,大肆綁架、抄家、錄像,一夜之間全雙城區城鄉有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不法警察陸續綁架法輪功學員崔風蘭、王淑賢、於曉清、小艷、徐麗娜等。據悉,省公安廳將崔風蘭定為1號重點人物,在其家中抄走7卡車私人物品,包括計算機、打印機機器、展板、條幅等等私人物品;把王淑賢定為2號重點人物,在其家中抄走一卡車私人物品,現在她們都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鴨子圈拘留所。 其中崔風蘭被通鄉派出所綁架、非法抄家。 中共迫害法輪功十七年來,崔鳳蘭流離失所,忐忑不安的生活在恐怖的環境裡,使她本人、家人、親屬在思想和精神上都受到了很大的壓力和傷害。丈夫被迫與她離了婚,她沒有房住、沒有生活來源、沒有身份證,經常遭到派出所查租房戶,問是否是煉法輪功,精神上遭受到巨大的壓力,這些痛苦是用語言無法說明的。 關押在哈爾濱看守所的有崔風蘭、於曉清等人。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崔鳳蘭在哈爾濱道外區更新街榮盛物流提貨時,被香坊區公安國保警察綁架,原因是崔鳳蘭從外地訂購了一定數量的吉祥物飾品,如葫蘆、金魚等,上面刻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字樣。 當天,國保警察對崔鳳蘭住處非法搜查時,明搶暗盜,偷走了崔鳳蘭個人所有的人民幣現金六萬七千余元、美元現金二千三百元和一張存有九千美元的中國人民銀行儲蓄信用卡,其它大量物品也被搶走,搜查時公安機關沒有對搜查過程進行錄像、照相,也沒有出具任何物品清單。 為了給崔鳳蘭羅織罪名,警察故意對崔鳳蘭搞疲勞審訊,七、八個人輪番訊問,非法審訊有時長達七個多小時。他們還運用引誘、威逼、欺騙、污辱等非法手段,把崔鳳蘭說過的話進行了斷章取義,捏造筆錄。並在崔鳳蘭不知情的情況下,騙取了她的簽字,形成了所謂訊問筆錄。事實上,整個審訊過程的真實情況與該筆錄相差甚遠。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香坊區法院秘密開庭,卻沒有按照法律規定通知崔鳳蘭的家人。在法庭上崔鳳蘭詢問法官馬實諾為什麼不通知親屬旁聽,馬實諾回復“上級不允許”。 由於消息封鎖,崔鳳蘭未能及時聘請到律師,之前家屬聘請的律師為崔鳳蘭做了減輕罪責的有罪辯護。 崔鳳蘭堅持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同時她在庭上舉報香坊區公安國保警察貪污、盜竊自己十三萬元左右的現金及存折,要求法庭予以調查,但法院、檢察院人員對此置若罔聞,欲草草結案,而國保警察因此又騷擾崔鳳蘭的親友。 按照法律規定,崔鳳蘭反映的情況需要重新開庭質證,但主審法官面對如此惡劣的犯罪事實,卻無明確答復。 法官馬實諾還故意沒有將公安審訊過程的視聽錄像當庭播放,因為公安的審訊錄像記載的不是崔鳳蘭的犯罪證據,而是公安偵查人員如何運用不法手段、誣陷好人、制造偽證的事實。 因一審判決書未送達給崔鳳蘭,一審程序尚未結束,崔鳳蘭又另行聘請了律師,為自己維權。 十二月五日律師和崔鳳蘭會見,了解到她的個人財產被執法人員私吞。於是律師向香坊區法院主審法官馬實諾和香坊區檢察院公訴人谷麗新就此事交涉,要求重新開庭質證。 十二月六日,律師分別向香坊區檢察院和香坊區法院投寄了保護崔鳳蘭刑事辯護權的法律意見書。馬實諾和谷麗新都已簽收。 十二月十四日下午,律師再次來哈,直接去法院了解情況,法官馬實諾說案件已審完,要想重審,需要找檢察院。 律師來到檢察院說明情況後,經過一番交涉,谷麗新說她本人同意重審質證,但要向上級請示。 十二月十五日,律師再次見到法官馬實諾和公訴人谷麗新。馬說,不能重新開庭,理由是審判委員會已通過判決。谷也說法院已審完,不能再重新開庭。谷麗新還說崔鳳蘭本人當庭放棄對訊問筆錄同步錄像的質證,所以不能對此錄像再次提出質證申請。 十二月十八日,律師補充了新證據,再次以EMS快遞向谷麗新和馬實諾郵寄了《依法保護被告人刑事辯護權的法律意見書》,卻都被谷和馬拒收。 兩天後,香坊國保大隊又騷擾了崔鳳蘭的女兒和前夫,給他們施加壓力。 鑒於相關公檢法人員串通一氣、違法辦案,崔鳳蘭在律師的幫助下,向司法監督部門發起控告,堅決要求檢、法兩家依法保護自己合法訴訟的權利,並追查公安搜查人員的貪污罪、盜竊罪等刑事責任。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哈爾濱第二看守所,一紙判決送到了法輪功學員崔鳳蘭的面前,上面清晰的標著刑期——十五年。 法院的人催促崔鳳蘭本人簽字,她則平靜而果斷的拒絕道:我不簽字,我沒有罪。這是非法迫害!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崔鳳蘭的辯護律師以EMS向香坊區法院法官馬實諾郵寄上訴材料,但馬實諾惡意瀆職,拒絕簽收。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下午,帶著崔鳳蘭的期望,在上訴期的最後一天,律師親赴哈爾濱,終於將材料親手遞交到馬實諾手中,讓馬實諾無法拒絕。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哈爾濱市中級法院法官陳劍峰,在沒通知家屬和律師的情況下,下達二審裁定書,維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律師去中院領取裁定書時,書記員將裁定書送達律師。當律師問起為何沒接到通知時,書記員聲稱,法院的座機電話不能打長途。 十七年來,崔鳳蘭被迫流離失所,沒有生活來源、沒有身份證,經常遭到派出所查租房戶,忐忑不安的生活在恐怖的環境裡,這些痛苦是用語言無法說明的。 而崔鳳蘭進貨的渠道浙江省義烏市廠家老板夫婦二人(不修煉的常人),四十多歲,也被哈爾濱市香坊公安抓捕,並以法輪功的名義判刑十四年(男)、十五年(女),目前(二零一七年十月二日)男的被關押在黑龍江省呼蘭監獄一監區,女的被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崔鳳蘭被非法判刑十五年。剛一進去的時候,被迫害的很嚴重,一宿不讓她睡覺。崔鳳蘭不配合邪惡,堅持反迫害。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打罵;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綁架/劫持;
抄家;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非法拘留;
非法扣壓身份證或者不給辦理身份證;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迫害同事、同學或服務對像;
剝奪睡眠;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女子監獄非法關押的部分法輪功學員
黑龍江九零後趙婷婷遭兩年冤獄迫害經歷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日大陸綜合消息(1)-354601.html#171020112
哈爾濱崔鳳蘭被枉判15年-二審維持冤判
流離十多載-崔鳳蘭被枉法重判十五年(圖)
哈爾濱崔鳳蘭被秘密開庭-當庭舉報國保惡行
修煉法輪功獲健康-哈爾濱崔鳳蘭屢遭中共迫害
哈爾濱雙城區劉艷一、趙海軍等大法弟子近況
長期遭迫害-哈爾濱市崔鳳蘭又被綁架關押
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崔鳳蘭遭迫害近況
哈爾濱崔風蘭、王淑賢等被綁架 嚴紀國被酷刑折磨
哈爾濱法輪功學員陳賢君遭受的迫害
黑龍江集賢縣惡警耿振東、吳華綁架勒索罪行
黑龍江集賢縣惡人耿振東、吳華惡行
萬家勞教所對大法弟子的殘害從來沒有停止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單位電話:
國保大隊:電話0451-87664846
國保隊長錢露萍13796678267
王殿彬13936438610
毛林昌13845156823
袁兆祥13604885769
王建賓13624607107
檢察院公訴人谷麗新:0451-82917013
法院法官馬實諾:0451-87260183、87260177、87260178、87260179
責任單位及惡人:
哈爾濱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鴨子圈看守所)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
:
那東波,
武金英,
劉穎,
劉白冰,
李秀花,
任紅,
白雪蓮,
孟祥芝,
付麗娜,
王敏,
吳保雲,
王中華
松花江派出所
動力區法院(香坊區法院)
:
馬實諾
集賢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
吳華,
耿振東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香坊區公安分局
哈爾濱中級法院
:
陳劍峰
香坊區檢察院
:
谷麗新
雙城市國保大隊
香坊區新成派出所
通鄉派出所
安和派出所
:
施萌
雙城區公安局
:
李樹志
七家子派出所
武警哈爾濱指揮學校
:
周忠偉,
劉利平
更新日期: 2024年3月26日 0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