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偉
簡介:
李偉(Li,Wei),
男 ,
41歲 ,
河北省平山縣小覺鎮卻家莊村人,原河北裝潢印刷機械廠(河北內燃機配件廠)職工。惡警把大法弟子們拖到院子裡,把他和另一大法弟子用手銬銬在上樓頂的鐵環上,只讓腳尖著地,並用鐵鏟把在他腰上猛打,鐵鏟把都打斷了。直到第二天上午,廠裡來車把他們接回石市。在彭後街派出所關了一晚上,第二天劫持到東風路派出所非法行政拘留15天。期間,河北裝潢印刷機械廠董事長付彥江、邪黨書記周新成密謀把他非法開除工職,並扣除去北京車費500元及公積金等大約2萬多元。 2000年7月,小覺派出所王炳成(所長頭銜)、林春一伙闖進他家問:去不去北京?他說:去不去是他的自由。結果他們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把他綁架到派出所,第二天劫持到縣公安局政保股進一步迫害。惡警封慶芳(政保股長頭銜)、肖隨龍讓他蹲馬步,手稍微不直就打手,打的他手背上都出了汗。他坐在地上,肖隨龍就用小木棒打他。下午以所謂的“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非法刑事拘留,送進看守所。一進去號長讓在大便池洗澡,然後問他吃什麼,說有“烙餅卷大蔥”、“紅燒肉”等等折磨的方法。他說:“什麼也不吃。”遭到的是一陣毒打。 有一次,卻志軍(副所長頭銜)把他叫出去,說了一些誹謗大法的話,威逼他不要煉了。他就給他講大法的美好,講他的病怎麼好了、大法叫他們做好人沒有錯等等。卻志軍就對他拳打腳踢。把他非法關押在看守所16天,並向家屬勒索2000元才放他回家,白條都沒有。 2000年10月的一天上午,他在南桃杏村親戚家幫忙干活,王炳成一伙把他綁架到派出所說在他家搜出了經文、傳單共30多份,並逼問他是誰給的。他沒有回答他。下午他就把他劫持到縣公安局政保股。傍晚惡警封慶芳、肖隨龍、王炳成、還有一個是從溫塘派出所來的,20多歲左右不知叫什麼名字,王炳成作筆錄,其他人每人手拿一個破椅子腿對他進行毒打,並口口聲聲說:“你不說出誰給你的資料就打死你。”後來他們還不解氣,王炳成過來用巴掌抽他的嘴。他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他們更怒了,對他進行更加邪惡的毒打,足足打了他有3個小時後,把他關進公安局辦公樓後邊的置留室。 第二天,惡警又一次強加“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把他送進看守所。一進看守所逼他簽字,他拒簽,王炳成又在他嘴上猛抽。這次又是被關入5號監室,一進號裡,號長讓他脫掉衣服洗涼水澡,他脫掉衣服後,犯人都驚呆了。看到他脖子以下一直到小腿,全是青一塊、紫一塊的疙瘩。當犯人們得知他是因為沒有出賣大法弟子才被挨打成這樣,都豎起了大拇指,並說:共產黨真不是東西。這次他被非法關押22天,惡警又向家人勒索2000元,又是連白條沒打一張。 2001年5月31日,小覺鎮政法委書記韓貴書、康書祥等竄到他家,要綁架他到裡莊兵營洗腦班,他智慧走脫。結果鎮政府全員出動,圍追堵截,在十裡坪村把他堵住,韓貴書上去就打他,康書祥把他五花大綁,帶回鎮政府,非法審問未果。韓貴書、康書祥等又把他綁架到平山,結果太晚了,人家不收。第二天他們把他劫持到裡莊兵營洗腦班。在那裡剝奪了他們的人身自由,吃飯、睡覺、上廁所均有人員非法看守,他在洗腦班身心受到很大傷害。 2017年8月21日小覺鎮派出所張曉旺及另一名惡警闖入李偉家,家中只有一位老人,又是拍照,又是翻箱倒櫃搶走大法書及掛歷,走到門口張曉旺又指示另外惡警把師父法像搶走,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又闖入封假子家拍照並把大法書及法像搶走。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洗腦/送洗腦班;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騷擾;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大陸綜合消息(1)-346611.html#17829231635
河北平山縣“六一零”罪行錄
原河北平山縣委書記趙新朝迫害大法弟子的惡行
河北平山縣大法弟子李偉做好人卻屢遭迫害
相關單位及個人:
張曉旺電話:18832112090
小覺派出所電話:0311-82490041
責任單位及惡人:
平山縣公安局
:
肖隨龍,
封慶芳
平山縣委
:
趙新朝
平山縣610辦公室
平山縣小覺鎮政法委
:
康書祥,
韓貴書
小覺派出所
:
張曉旺,
王明辰,
霍林椿,
卻志軍
河北裝潢印刷機械廠
:
付彥江,
周新成
更新日期: 2017年9月3日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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