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欣萍(欣平)
簡介:
祁欣萍(欣平)(Qi,Xinping(xinping)),
女 ,
50歲左右 ,
鶴崗市大法弟子,鶴崗市興山區政府工作人員。祁辛萍現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迫害時間已長達五年(截至2013年9月)。 二零零八年奧運的前一天晚,祁辛萍鶴崗市在鶴崗市興安分局任局長孟憲君指揮下被興安公安分局惡警綁架,並被非法抄家,搶走了她家電腦、打印機、師父法像,大法書籍及資料等私人物品。 非法刑訊過程中,祁欣平被打、罵、罰站、罰蹲、用電棍電、用小白龍(膠皮管子)打、用繩子綁、戴手銬等。有一次,她被銬在椅子上兩天兩夜,沒吃沒喝,不讓睡覺,心力交瘁。然後,被綁架到鶴崗第二看守所,在第二看守所吃的是又黏又生,還有沙子的窩頭,喝的是帶有泥沙和蒼蠅的沒有半點油腥白菜土豆湯。 二零零八年底,興安法院非法冤判祁欣平七年,單位(興山區政府)非法把她三開(開除公職、開除黨籍、開除干部隊伍)。興安區法院有關惡人一邊欺騙她家人搾取數萬元錢財一邊構陷冤判祁辛萍。 二零零八年八月,和狄會斌同時在興安地區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祁欣萍是鶴崗市興山區政府的公務員,她為人誠實、善良、品行好,在興山區民政局工作期間從不以權謀私,不勒索、不卡當事人。遭綁架後被毒打,電棍電擊等非人折磨,被興安區法院冤判七年,現仍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受迫害。 二零零九年五月,祁欣平被綁架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被關押在十一監區強行轉化,幾個包夾輪著看著她,強迫她看謗師謗法的光碟,強迫表態,強行轉化,否則就罰站,限制上廁所,限制洗漱、限制喝水、限制吃飯、禁止去超市等。每天從早上五點多鐘,一直碼到晚上九點多鐘,坐小板凳,一塊地磚的面積,平放在腿上不能動,一動就罵你,不讓打盹,連星期天,節假日也不放過。當時的道長(犯人頭)非常囂張,經常污蔑師父,侮辱、打罵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九年九月,祁欣平被轉到七監區,白天在車間干活,晚上有時還要搓棉簽,或縫帽子,有時夜裡只能睡兩、三個小時,白天在車間干活有時眼前發黑,栽倒了。還強迫她們練別的氣功進行表演,每天晚上被強迫蹲著點名,不蹲就不讓犯人起來,挑撥法輪功學員和犯人之間的關系,甚至威脅包夾,不給包夾減刑,導致有的犯人謾罵、毆打法輪功學員,有時副監獄長史耕輝也來參與點名。 監獄長根據警察、“猶大”(轉化並參與轉化別人的法輪功學員)和包夾對法輪功學員的“積極表現”來給他們進行晉升、減刑,誘使他們公開在大會上誹謗法輪功師父和大法,謾罵大法學員,使用卑鄙的手段對待法輪功學員,如對不轉化或者轉化後又聲明不干活、不點名的學員進行人身攻擊,污辱、拳打腳踢,拽頭發、長時間面壁罰站,碼小板凳,不讓睡覺、不讓洗漱、上廁所、穿束身衣,綁在床上,灌食、往嘴裡塞拖布,上小號等手段折磨。 出獄後,二零一六年五月,祁欣平在乘坐火車時,被非法搜身,非法搶走了她的一本《轉法輪》。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電擊;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迫害親屬;
勒索錢財;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關押期間,剝奪大法弟子基本生活條件;
罰站;
罰蹲;
電刑;
坐小板凳;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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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鶴崗市興安地區的迫害
2008年鶴崗市十多名大法弟子遭非法勞教、判刑
責任單位及惡人:
興安公安分局
:
孟憲君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史耕輝
興安區法院
興安區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16日 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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