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占明
簡介:
吳占明(Wu,Zhanming),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井陘縣微水鎮大法學員。2000年2月4日(除夕)微水工作人員吳占明索要1000元押金,因交不齊押金不讓回家。除夕夜他爬出去到微水原煉功點煉功被派出所抓回,副所長張永庭問:“誰叫你去煉功的?”吳說:“我自己想去。”張氣極敗壞地抓起一把椅子砸向吳的背,椅子立時散架了,張又問了一句,吳說:“我自己去的”。張又抓起地上散了架子的椅子棒惡狠狠地打他的右膝蓋,一連打斷了幾根木棒,大約折騰了二十幾分鐘,張累得坐在床上喘著粗氣,命令工作人員將吳銬在院子裡的鐵籠子裡,一直凍到大年初一早上。指導員武治全一見到吳,用穿著皮鞋的腳踢向吳帶手銬的雙手,使吳胳膊被手銬劃了長達3公分的口子,鮮血直流,後來被帶到屋裡,武治全、馬占元、王中華三人輪番用膠棒抽打他的臀部,又將吳按在木棒上,使勁踩他的小腿,馬占元惡狠狠地打吳的耳光,折磨了三十分鐘後,又銬在鐵籠子裡,初二下午送到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索要生活費150元。2000年2月27日送往仙台山非法扣留20天。3月22日微水鎮工作人員索要生活費230元後,將其放回。 2001年4.25前夕,井陘縣約有10多名大法學員進京證實法,隨後各鎮便對在家學員進行施壓,強迫其寫保證,不寫保證的全被非法關押在各鎮內。其中,微水鎮男女不分,把學員關在一個屋裡,只給他們一只馬桶,吃喝拉撒全在裡面,臭氣沖天。秀林鎮則把學員關在一陰暗潮濕的地窯中,許多學員開始拉肚子。而那些進京證實法後被接回的和在家中搜出大法資料的學員全被關進派出所內酷刑折磨。其中微水鎮派出所惡警馬占元用一寸粗的鐵管子對羅莊村的大法弟子吳占明猛打,並隨手抄起屋裡的椅子沒頭沒臉地對其狂砸,把椅子都打散架了。吳占明被打得幾天便血不止。秀林鎮派出所惡警王國強用拳猛擊女學員乳房,腳穿皮鞋猛跺大法弟子范慶軍的腿。而威州鎮的惡人因魏瑞林家沒錢,抄家時竟將她家的兩大甕麥子都挖走了。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洗腦/送洗腦班;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拘留;
勒索錢財;
抄家;
銬在某處上;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省井陘縣政府不法人員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河北省井陘縣殘害法輪大法弟子的真相
石家莊法輪功學員正在承受殘酷迫害
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單位與責任人: 井陘縣縣委書記:鄭廣智 610辦公室主任:王春書 610辦公室:呂志強 公安局局長:王雪 副局長:李忠勇 政保科科長:王喜昌 副科長:賈慧民 治安科副科長:劉平均 於崇旺 秀林鎮派出所所長:劉永斌 秀林鎮派出所副所長:王計紅 秀林鎮派出所惡警:王國強 危州派出所所長:田永豐 微水鎮派出所所長:張艷榮 微水鎮派出所惡警:馬占元 井陘縣民兵訓練基地電話:0311-2335163
責任單位及惡人:
河北省井陘縣微水派出所
:
張永庭,
武治全,
王中華,
馬占元,
賈慧民
井陘縣秀林鎮派出所
:
王國強
井陘縣彪村洗腦班
:
呂志強,
賈會明
井陘縣治安科
:
劉平均,
於崇旺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18日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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