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會民
簡介:
劉會民(Liu,Huimin),
男 ,
年齡未知 ,
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縣肖營子鎮法輪功學員,原來在張家口工作(軍官),是部隊營級干部。劉會民“四·二五”到北京上訪時被錄像。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八日,中共中央軍委在全軍散發他的像片和錄像帶,尋找穿軍裝“四·二五”上北京上訪的軍人,部隊就把他停職、隔離審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加重對他的迫害,政治處主任威脅說:“如果不放棄修煉,就回去種地。”劉會民後被送回老家。 劉會民被迫轉業到青龍縣招待所任所長。二零零零年八月二日,劉會民寫了一封上訪信,和一百多法輪功學員到縣政府信訪辦上訪,被關押在縣“法制教育中心”、青龍縣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縣裡開公判大會,被拉到現場陪綁侮辱。他在縣看守所被武警,用裡邊是鋼條,外邊是塑料橫紋的皮條抽打,之後又戴手銬、腳鐐,並將手銬、腳鐐連在一起,弓身站不能站、坐不能坐,躺不能躺,酷刑折磨達十二個多小時。 劉會民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一年二月份被關押到河北省第四監獄。 二零零二年三月初,劉會民被關押到河北省刑警隊專門用來審大案的監獄演播室,屋子沒有窗戶,牆壁和屋頂全是吸音材料。他在這裡被打的口鼻流血,鮮血浸透了衣服。“第二天早上,為掩蓋他們的罪行,還強行扒去血衣。劉會民被折磨的幾乎失去記憶,直到三月十七日後,才恢復了思維能力,但那段記憶始終是空白。 二零零二年春節後,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北郊第四監五監區的劉會民因繼續堅修大法被關禁閉。 劉會民的妻子潘素雲(大法弟子)從未見過丈夫的音信,就向當地派出所提出開證明探監,派出所不但不批還將其一頓苦打,打得滿面浮腫,又把其弟劉會忠由家抓走,將叔嫂二人關進縣看守所裡。就這樣一個美滿的家庭被弄得四分五裂。 在刑期快滿期間,他們還將劉會民送禁閉室迫害,在監獄受盡煎熬和折磨,劉會民於二零零五年八月被釋放。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下午,劉會民在家中被青龍縣公安局副局長王海龍、國保大隊長張樹軍、政保科佟秀民帶領惡警非法入室綁架,家中師父的法像、戶口本、錄音機、復讀機、一袋蘋果就連在劉會民家存放的房東在超市賣的一編織袋鞭炮(二踢腳)等全被搶走。孩子放學回家見不到父親,心想:憑甚麼你們抓我爸爸?……寫了個牌子「還我爸爸」到縣公安局要人,那時劉會民已被關押到縣看守所。晚上孩子和他妻子到公安局副局長王海龍家要人,王海龍用腳踹他妻子,並威脅說「再不走,連你倆也關起來。 半個月劉會民被釋放回家,為不再被迫害,一家人被迫遠走他鄉,從此流離失所。 二零零八年八月,青龍縣610辦公室及公安局惡首韓敏以「奧運」為借口,指使五名便衣警察,預謀到外地秘密綁架劉會民一家回青龍縣繼續迫害。劉會民拒絕配合,使其陰謀沒有得逞。之後,劉會民一家被迫離開了住地,再次流落他鄉。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毒打/毆打;
非法關押;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迫害親屬;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關禁閉;
騷擾;
監視/跟蹤;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逼迫放棄信仰;
洗腦/送洗腦班;
強制拍照並在電視上/游街曝光;
手銬/腳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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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青龍縣看守所
:
王金
青龍縣公安局
:
王海龍,
童秀民,
張喜
石家莊北郊監獄(河北省第四監獄)
青龍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
張樹軍
青龍縣木頭凳鎮派出所
:
韓敏
更新日期: 2019年5月28日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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