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正清
酷刑演示:鐵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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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郭正清(Guo,Zhengqing),
男 ,
55歲 ,
河北張家口市宣化縣法輪功學員。曾從事家電維修。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心靈和身體都得到了脫胎換骨的變化,他決定要真正按照“真、善、忍”去做個好人,自此他踏上了一條光明幸福的返本歸真之路。然而因為江澤民發起迫害法輪功的運動,法輪功學員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郭正清去北京,在天安門金水橋上打開了“煉法輪功是人的權利”的橫幅,引起許多人的歡呼與共鳴。警察馬上把郭正清抓進警車,在車內他又推開車窗高呼:“法輪大法好!”一警察用一根一米長的裹著膠皮的螺紋鋼棍,“砰砰”的猛擊他的頭部,當時他的左眼被打傷,頭部血管爆裂,從鼻孔流了三天黑血。 張家口市駐京辦惡人將郭正清劫持回宣化縣,在宣化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個月。期間,郭正清遭受了包括戴背銬、砸腳鐐、坐鐵椅子、野蠻灌食、毆打等多種酷刑。宣化看守所的背銬是一種非常殘酷的刑具,它不是正規的手銬,是兩個U形鐵環,兩頭有孔,中間用一根鐵棍穿過,再用鎖子鎖上,人戴上這種背銬,最多兩個小時,手銬會深深勒進肉裡,手就會腫脹起來,令人疼痛難忍。 郭正清三次被強迫野蠻灌食,八、九個人按住他,把插管野蠻的插入他的鼻孔裡,三次下來他已滿臉是血,連在場的一個護士都不忍看下去,一個勁兒說:“不能這樣灌!這太殘忍了!” 看守所惡警經常指使犯人毆打郭正清。一次,惡警指使十九名犯人毒打他,他被打的渾身是傷,疼痛難忍。打完後,警察獎勵每一個打人者一支煙。還有一次,郭正清被打昏過去三個小時。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郭正清先後被惡警和犯人殘暴毒打五十余次,由於長期遭受毒打及各種酷刑折磨,造成他腦血管組織損傷,兩鼻孔長期流血不止。 不到一年,郭正清本來健壯的身體被迫害得腰直不起來、腿經常抽筋,全身顫抖,大小便失禁;雙手雙腿嚴重扭曲變形,手不能寫字、拿東西,行走困難。視力由原來的一點五下降到0.2,在看守所超期關押十二個月的時候,雙目失明。 到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三日的時候,郭正清被迫害的癱瘓不能自理,後來惡徒給他插上了導尿管,他只能每天躺著,後來尿裡帶血也沒人管。為了身體能盡快恢復,郭正清決定必須堅持煉功,他忍著難忍的奇癢和疼痛把尿管一點一點拉了出來,帶出大豆般大小的氣泡和一灘血。 郭正清在看守所被迫害成了這樣,但是在外面的家人卻對此一無所知,每次家人去看郭正清,都遭到拒絕。郭正清被非法判刑、劫入監獄,都沒通知家人。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雖然通過煉功,郭正清的身體有所恢復,能夠站起來了。但是已經被迫害致殘,走路只能一寸一寸的挪。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宣化國保大隊大隊長張艷雪竟然還要竭盡全力地把他送往沙嶺子監獄和涿鹿大塘灣監獄,看到郭正清的身體狀況,監獄都拒收。最後不知道警察用了什麼方法,石家莊市北郊監獄竟然收下已經被迫害的嚴重殘疾的郭正清。 剛進監獄時,郭正清的腿已經羅圈、兩腳已經變形外掰、不能穿鞋、走路困難,手也嚴重變形。因為他堅持信仰、拒不“轉化”,本已被迫害致殘的他從一進監獄就不斷遭受毒打。 二零零三年三月,郭正清被第五監區弄到攻堅班進行強制洗腦“轉化”,先是施以“熬鷹”酷刑,連續八天七夜不准睡覺,三中隊指導員劉汝峰和犯人連日連夜毒打他,致使他數次昏死過去,頭被打得腫起來老高,第八天他的臉和手腳都變了形。最後一夜被毒打昏死過去直至後半夜才蘇醒。 在劉汝峰的授意下,刑事犯李華和石春生包夾迫害郭正清,這兩個犯人經常故意找茬迫害他。不准郭正清說話,不管說什麼,只要一開口,犯人李華就會用一尺長的復合板猛抽郭正清的臉,直到板上沾滿鮮血。李華邊打邊叫囂:“這是隊長的指示,不讓郭正清說話。”有一天收工回來,犯人石春生故意將郭正清推倒在地三次,使郭正清本已重傷的右腿右腳再受重傷,右腳成一百八十度嚴重錯位不能動,在高高腫起的腳面和腳趾連接處起了一個如雞蛋大的黑血泡,被抬回監捨後,石春生還幸災樂禍地大笑,當晚郭正清四次上廁所,兩次是坐著用手一點一點挪過去的,兩次是爬著去的。後來很長一段時間郭正清上廁所只能爬著去爬著回…… 即使這樣,郭正清還是本著修煉人的慈悲胸懷告訴石春生善惡有報的道理,但石春生不信。不到一周,石春生突發心肌梗塞,搶救過來後腿疼痛難忍,過了幾天就癱瘓了,兩個月後經治療能拄雙拐下地。後來石春生再也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了。 北郊監獄不到三年的時間,郭正清遭到七十余次的毒打和各種酷刑折磨,被折磨成重病纏身、嚴重傷殘不能自理,右手三年拿不了勺子、更拿不了筷子,他的雙手、雙臂、腳、腿乃至全身都是麻木的,連臉部和嘴都感覺不是自己的了。 郭正清出獄後,通過學法、煉功,身體雖然奇跡般的恢復了許多,但是因為受迫害太嚴重(尤其頭部被警察打致重傷),這些年不能完全象正常人一樣工作,艱難度日。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郭正清曾被迫害的病情加重,不能走路、不能翻身、不能說話臥床不起。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家人把不能自理的郭正清送到敬老院,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四日郭正清含冤離世,終年五十五歲。 2008年奧運會期間,宣化區東升派出所惡警突然闖進郭正清家,以他安裝新唐人衛星電視為由,試圖綁架他。郭正清義正詞嚴:憲法規定公民有知情權,任何侵犯公民知情權的行為都是違背憲法的行為。各國發送到宇宙空間的衛星電視信號是全人類的共享資源,老百姓自行安裝的衛星電視接收器收聽收看是合理合法的。不允許民眾安裝大鍋不就是怕老百姓看到真相、明白真相、封鎖進步的文明信息,尤其是封鎖國際民主思想理念,從而壟斷式地搞其強權獨裁統治。要達到這一罪惡目的,所以才煞費苦心的掐斷一切信息來源,把國民都封閉在中共營造的鐵籠子裡,被它愚弄、毒害、迫害而不自知。在場惡警自覺理虧、啞口無言,最後綁架沒有得逞。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剝奪睡眠;
禁止學員相互說話;
戴腳鐐/連體腳鐐;
坐/鎖在鐵椅子上;
摧殘性灌食;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非法關押大法弟子,不在法定的時間內,通知家屬;
逼迫放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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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宣化區看守所
宣化區公安分局
:
張艷雪
石家莊北郊監獄(河北省第四監獄)
:
劉汝峰,
石春生
宣化區法院
:
張冬麗
更新日期: 2015年9月18日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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