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軍
簡介:
劉軍(Liu,Jun),
男 ,
33歲 ,
河北邯鄲市大法弟子,原邯山區法輪功輔導站分站站長,妻子楊鳳蓮為大法弟子。1999年10月份,夫婦倆抱著剛剛7~8個月的女兒,去北京上訪,為被非法抓捕遣回邯鄲,當時夫妻倆是合戴一副手銬,另一手抱著孩子被押著回來的。在看守所被非法關了3~4個月,只要說一句“不煉了”,就可以被放出來,而大法弟子楊鳳蓮一直堅持就說“煉”。女嬰跟母親住在牢房裡,專門安了一個小舖,媽媽沒有奶,孩子餓得直哭。 一天,省公安廳廳長來看守所視察,把大法弟子楊鳳蓮提出去,廳長說:“你這叫孩子多受罪啊。”她說:“不是我叫孩子受罪,是你們把好人當壞人關,我的孩子有啥罪?”她義正詞嚴的駁斥令廳長啞口無言。對話時,牢房的鐵門緊鎖,所裡不讓任何人照顧楊的女兒,孩子找不到媽媽,沒東西吃,拼命地哭,哭困了,睡一陣,醒過來又哭一陣,整整熬了一天。所裡的邪惡之徒千方百計逼迫他們放棄修煉未成,最後把他們一家三口放了。 此後,他們又被非法拘留4、5次。家裡租的小房子也被公安抄了,家裡的東西全被扔到院子裡,刮風、下雨、下雪,全都淋壞了。他們被從家中帶走時,回頭看看,心想也許回不了這個家了。每一次他們被放出來都要被勒索“罰款”5000元,原來全家僅靠劉軍掙的幾百塊錢度日,劉軍被抓後斷了生活來源,每次都是朋友幫助湊的“罰款”,楊鳳蓮已經好幾次靠賣血來養家糊口。 2001年8月大法弟子劉軍做資料被邯山區惡警綁架遭酷刑折磨,非法關押在邯鄲第一看守所兩年多,8月26日又被判重刑13年,都是邯山區公安分局局長劉文明親自簽批的,送石家莊監獄關押在十三監區。迫害。在看守所關押期間,劉軍妻子(大法弟子)帶著三歲的女兒到邯山區渚河路派出所要人,惡警們沒有人性,把孩子強行搶走,把劉軍妻子也綁架至看守所,一關就是半年多。 劉軍被枉判十一年徒刑,現今還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監獄迫害。 邯鄲市楊鳳蓮是個大學畢業生,和丈夫劉軍均為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夫婦倆抱著七、八個月大的女兒,去北京上訪為大法討還清白。後被非法抓捕遣回邯鄲,當時夫妻倆是合戴一副手銬,另一手抱著孩子被押著回來的。在看守所期間,只要說一句“不煉了”,就可以被放出來,可是楊鳳蓮一直堅持就說“煉”。女嬰跟母親住在牢房裡,因為沒有東西吃,媽媽沒有奶水,常常餓得孩子直哭。 一天,省公安廳廳長來看守所視察,把楊鳳蓮叫出去談話,廳長說:“你這叫孩子多受罪啊。”楊鳳蓮說:“不是我叫孩子受罪,是你們把好人當壞人關,我的孩子有啥罪?”她義正詞嚴的駁斥令廳長啞口無言。對話時,牢房的鐵門緊鎖,所裡不讓任何人照顧楊的女兒,女兒找不到媽媽,又沒東西吃,就拼命地哭,哭困了,睡一陣,醒過來又哭一陣。 出來以後,楊鳳蓮夫婦又被中共當局非法拘留四、五次。他們家裡租的小房子也被公安抄了,家裡的東西全被扔到院子裡,刮風、下雨、下雪,全都淋壞了。他們被從家中帶走時,回頭看看,心想也許回不了這個家了。每一次他們被放出來都要被勒索“罰款”五千元,原來全家僅靠劉軍掙的幾百塊錢度日,劉軍被抓後斷了生活來源,每次都是朋友幫助湊的“罰款”,實在沒有辦法,楊鳳蓮只好靠賣血來養家糊口,女兒的營養更是跟不上。 二零零一年十月一號前,劉軍和楊鳳蓮夫婦又一次被公安從家中非法抓走。第二天楊鳳蓮被惡警押回家抄家時,她帶著年僅兩歲的孩子堂堂正正擺脫了惡警們的控制,從此,母女倆過起了流離失所的生活。
迫害類型:
抄家;
迫害親屬;
非法勞教;
非法拘留;
非法罰款;
毒打/毆打;
非法判刑;
非法關押;
綁架/劫持;
手銬/腳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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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邯山區公安分局
:
劉文明
石家莊北郊監獄(河北省第四監獄)
更新日期: 2012年9月16日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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