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文(李慶文(李青文)
簡介:
李清文(李慶文(李青文)(Li,Qingwen(liqingwen(liqingwen)),
男 ,
43歲 ,
黑龍江鶴崗市大法弟子。原鶴崗市建設銀行科長。1999年,李清文因堅持信仰被開除公職而後又被非法關押,教養。 2000年,第一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鶴崗市勞教所,其中有程守祥、周兆祥、周家富、於樹祥、孫文利、姜允靜、張永華、李向東、宮貴東、趙鳳會、宮再強、李青文、孫世洪、叢志武,及一位周姓法輪功學員。這些修煉“真善忍”的善良好人,沒有任何過錯,卻蒙冤入獄,有的被非法勞教三年,最少的被非法勞教一年。 勞教所獄警每天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摧殘,逼寫放棄信仰的所謂“三書”,每天強迫洗腦、碼坐,逼讀誣陷、誹謗大法的書,搞揭批,人整人。法輪功學員不放棄信仰,惡警就指使那些惡劣的犯人變著法折磨沒有任何罪過的好人。一天,三名惡人用四稜木方輪流毒打等十五名法輪功學員,有的被拖進廁所暴打。 在惡警指使下,惡魔一樣的犯人想出各種歹毒的招數折磨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的身體這麼掰、那麼扭,惡人們把這種酷刑稱為“十八掰”。其中掰腿大劈胯。 2007年8月因在網吧講真相被非法教養2年。 地方政府還采取了開除工作的威脅手段,從1999年7月至2009年3月,先後百名大法弟子被開除公職,開除的借口是沒有寫不進京、不上訪的保證或已經進京上訪了等等。 據不完全統計,鶴崗地區被開除公職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多達幾十人。有:趙景福(興安礦),馬英全(興安礦),王樹森(興安礦),宮貴東(興安礦),黃秀英(糧食局),李曉峰(興安區政府),陳艷梅(黨校),陳鳳利(南山礦),代玉蘭(市啤酒廠),吳美艷(十三廠),狄會斌(建設銀行),徐記亭(建設銀行),李清文(建設銀行),趙豐慧(建設銀行),於銳生(建設銀行被迫買斷),楊永英(不詳),張景亮(不詳),郭興國(不詳)。劉慶福(二十一中),黃詩生(計量監督局),常玉華(蔬園鄉政府)。 鶴崗原建行副行長安春江賣命追隨江氏流氓集團迫害善良的好人,他參與迫害本系統內的法輪功學員,參與將李慶文、許紀亭、趙奉會開除工職迫害。12年前他參與將三名法輪功學員送入牢籠迫害。2012年秋,夫妻雙雙被雙規,成為階下囚,並禍及剛剛在銀行工作不久的孩子。 在參與迫害本系統內法輪功學員不久,原建行紀檢組長王斌自己周末開車回鶴北翻橋底下,腿摔折了,禍不單行,手術時股骨頭碎了,後來換個假的。原建行行長郭偉良也出車禍。原市委書記何仲學大會小會給建行施加壓力,帶頭迫害全市法輪功學員,不但沒有撈到政治資本,還遭惡報被雙規。 二零一七年鶴崗市南山公安分局鐵西派出所警察去法輪功學員李青文家騷擾。 李清文及家屬,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被當地社區和派出所騷擾,參與人員7人。企圖強迫李清文寫所謂寫“三書”。這伙人在李清文家中非法抄家,但並無所獲。
迫害類型: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逼迫放棄信仰;
騷擾;
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416389p.html#20121122461
2017年黑龍江鶴崗市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情況補充
不義之財不可取 不義之官不能當
十多年前發生在黑龍江鶴崗勞教所的罪惡
鶴崗市政府破壞法律實施,扣發公民身份證
黑龍江鶴崗市大法弟子迫害案例補充
黑龍江省鶴崗市迫害大法弟子簡況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責任人:
鶴崗市勞教所:所長董順義、副所長顧某(一米七五左右,大眼,方臉面黑)、三大隊(嚴管隊)隊長王某(大個、長臉面黑)、副隊長齊顏偉。勞教所的頂頭上司有鶴崗市司法局、黑龍江省司法廳,發生這些慘絕人寰的罪惡,這些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
責任單位及惡人:
鶴崗市勞教所
:
董順義,
齊彥偉
鶴崗市建設銀行
:
安春江,
王斌,
郭偉良
鶴崗市政府
鶴崗市委
:
何仲學
黑龍江省司法廳
南山公安分局
鶴崗市司法局
更新日期: 2020年12月14日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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