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蘭英
簡介:
鞠蘭英(Ju,Lanying),
女 ,
67歲 ,
新疆烏魯木齊市法輪功學員。鞠蘭英女士,一九九四年底因患胃癌晚期,在新疆自治區第二人民醫院做手術,切除了五分之四的胃,出院後沒有錢化療,什麼東西都吃不進,再加上患有貧血,血色素只有四克,在她人生走上絕望之時,她修煉了法輪功三個月,身體恢復了正常。法輪大法在她身上顯示了神奇。中共迫害大法後,鞠蘭英二零零一年二月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八年七月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被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日。 菊蘭英現被非法關押在烏魯木齊女子勞教所第三大隊迫害。(二零零九年四月)三大隊隊長:李宗萍;副隊長:滕利、張凡,這三人是專門負責迫害大法弟子的,她們指示吸毒犯在堅定的大法弟子的飯裡下藥,毆打大法弟子,不讓睡覺,企圖“轉化”大法弟子。 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新疆烏魯木齊法輪功學員菊蘭英與樊映霞被新疆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派出所(參與綁架的民警是雷剛、張欣海)綁架至頭屯河區第三看守所。 樊映霞、鞠蘭英因講真相發小冊子,被綁架迫害關押至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公安局分局,通知非法關押15天,到期家人沒有接到,樊映霞、鞠蘭英又被轉移到烏魯木齊市六道灣看守所,是派出所劫走的。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取保候審。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頭屯河區檢察院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對法輪功學員邵生瑞、樊映霞、鞠蘭英非法庭審。檢察院負責人李鵬。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法院通知律師將於六月二十二日(周四)上午十二點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一日,鞠蘭英被頭屯河區法院免於刑事處分。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拘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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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市邵生瑞、樊映霞夫婦面臨非法庭審(圖)
新疆法輪功學員邵生瑞、樊映霞、鞠蘭英面臨非法開庭
新疆邵生瑞、樊映霞、鞠蘭英面臨非法庭審
新疆大法弟子樊映霞、鞠蘭英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大陸綜合消息-330368.html#16621234950
新疆烏魯木齊法輪功學員菊蘭英與樊映霞被綁架
曝光新疆烏魯木齊女子勞教所的惡行
相關單位及個人:
檢察院:
負責人李鵬0991-3108001
石油新村派出所:
電話:0991-3712424
參與迫害警察:張欣海、雷剛
責任單位及惡人:
烏拉泊勞教所(烏魯木齊女子勞教所)
:
李宗平
烏魯木齊六道灣看守所
新疆女子勞教所
:
籐麗,
張帆
烏魯木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派出所
:
張欣海
頭屯河區第三看守所
烏魯木齊市頭屯河區法院
頭屯河區檢察院
石油新村派出所
:
雷剛
更新日期: 2018年1月29日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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