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文上
簡介:
姜文上(Jiang,Wenshang),
男 ,
44歲 ,
雞西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冬天姜雯上去天安門打「法輪大法好」橫幅,姜雯上被非法抓捕後被關進了雞西市看守所,非法拘役三個月。在看守所裡吃的是黑面饅頭、菜湯,沒有被褥,只舖一個破棉褲,木板舖特別涼。到三個月的時候,因為不放棄信仰,政法委、610、公安局警察又填了一張非法拘役三個月的單子。姜雯上父親生命垂危,親屬找到警察乞求他們放姜雯上回去,結果親屬被勒索了大量錢財,還得同意把姜雯上戶口遷出才讓回家。 回家後才知道,姜雯上八十三歲的老父親聽說姜雯上被抓了,天天守在路口盼兒子回家,老人家受不了這樣的打擊不久去世了。家裡為了救姜雯上出去,奔走托人,把家裡的積蓄全花光了。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早四點,姜雯上在岳母家中,雞西國保大隊、雞東國保大隊、哈達派出所十多人翻牆進入岳母家,搶走姜雯上的計算機、打印機、刻錄機、DVD、書籍、光盤、耗材等裝了一小貨車,並將姜雯上綁架到雞東公安局。雞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警察輪番審問姜雯上,還刑訊逼供和酷刑折磨,不讓睡覺。主要負責人有:於洪軍、韓恆昌、孫作恩、何文明等。 五月十八日,姜雯上妻子抱著兩、三歲的孩子去雞東國保大隊要人,說自己的丈夫在做好人沒犯法。雞東國保大隊惡警威脅她:別看你孩子小,再囉嗦把你也關起來。姜雯上妻子遭惡警沒有人性的惡毒傷害,沒有說理的地方,有冤無處訴。家裡還有個十一、二歲的孩子,丈夫被關押了,她帶著兩個孩子可怎麼生活呀? 大約半年後,在雞東縣法院開庭非法審理姜雯上的案件。旁聽席沒有姜雯上的家人,全是政法委610的人,根本沒老百姓,也沒通知家屬。在法庭上姜雯上幾乎沒有說話的機會,法官問的問題只能回答是或不是。幾天後姜雯上接到判決,被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黑龍江省佳木斯監獄七監區一分監區。 雞東縣政法委副書記(原雞東縣610主任)陳萬波參與迫害
迫害類型: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勒索錢財;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剝奪睡眠;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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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雞東縣公安局
:
何文明,
孫作恩,
齊東全,
韓恆昌,
於洪軍
雞西第二看守所
雞西市公安局
城子河區雞東縣東海鎮派出所
:
李蒙
哈達派出所
雞西市610辦公室
佳木斯監獄(蓮江口監獄)
雞東縣政法委
:
陳萬波
雞東縣法院
更新日期: 2014年8月29日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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