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艷華
簡介:
傅艷華(Fu,Yanhua),
女 ,
47歲 ,
黑龍江松嶺區大法弟子。 2001年12月29日,傅艷華在張貼真相資料時,被惡人強行抓走,被直接押至松嶺區松嶺鎮第二派出所。所長耿軍對其污辱性的“審訊”。傅慈悲地告訴他們這樣做是執法犯法,是在助紂為虐,耿軍惱羞成怒,先是將傅拽起來,掄起摔倒,傅的頭部前額撞在沙發扶手上腫起大包,而後便拳腳相加,耿軍打完後,一惡警將傅帶到另一房間,先是一頓暴打,打完後逼其在事先寫好的所謂材料上簽字、按手印,被傅拒絕。他就叫其余的惡警一起,將傅按倒。一女惡警揪頭發,其他惡人毒打的毒打,掰手的掰手,強行按手印。他們還覺得不夠解氣,直到把傅打得跪在地上起不來才停手。傅被打得臉部腫起變型,滿臉青紫,頭發被拽下一把。 由於頭部撞傷和被擊打,傅在被關進看守所時,出現腦部受傷後的嚴重反應,一連數日嘔吐不止,不能進食,並且行動困難。看守所的王所長威脅傅不准告訴別人被毒打過。在此期間傅竟然還被惡警強迫勞動。後因傅被毒打引起的腦震蕩,症狀嚴重,不停地嘔吐,多次昏迷,行動不能自理。惡警害怕出人命,於三天後將其釋放。 傅在進看守所時,隨身攜帶的少量錢物也被惡警搜去,放時也沒歸還。她在所裡邊一頓飯都沒吃,卻被強制收一百元的飯費,釋放時其親屬還被逼迫交了五千元的所謂保證金。傅出來後,一段時間內體質嚴重下降,生活不能自理,身心受到嚴重摧殘。
迫害類型:
交保證金;
綁架/劫持;
毒打/毆打;
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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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松嶺區第二派出所
:
耿軍
更新日期: 2013年9月14日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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