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哲
簡介:
李桂哲(Li,Guizhe),
男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省東寧縣大法弟子。金錦善(李桂哲之妻)是東寧縣第三小學的退休教師,她和丈夫李桂哲都是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李桂哲被枉判四年徒刑關進雞西監獄,獄警罰他到煤礦做奴工,李桂哲的腿被砸斷後轉到牡丹江監獄繼續關押。二零零五年李桂哲將要獲釋的前十三天,金錦善又被枉判四年冤獄。 二零零一年李桂哲被邪黨第一次綁架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雞西監獄,在雞西煤礦腿被砸斷後轉到牡丹江監獄關押。二零零五年刑滿到期的前十三天,他的妻子金錦善又被綁架判刑四年。二零零八年就在金錦善還有三 天到期釋放時,李桂哲又被惡警綁架非法判了二年勞教。就因為他們信仰真、善、忍,一個幸福的家庭九年未得團圓。 原東寧縣公安局長張成斌在二零零一年春節前唆使東寧縣東寧鎮第一派出所和看守所裡的犯人們,對二十多名大法弟子進行法西斯式的酷刑折磨,電棍電,還把照明電接暖氣管道上電大法弟子。大法弟子李貴哲、韓清濤等被東寧鎮第一派出所惡警打的死去活來,回到看守所,又在程看守員的指使下,犯人們繼續毆打大法弟子。 東寧縣公安局看守員程某,受局長張成斌的指使,帶領犯人毆打、折磨大法弟子,不許家屬給大法弟子送吃用等物。二零零一年春節前又帶領犯人對李貴哲、韓清濤、馬義明等大法弟子進行了野蠻毆打。 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就在金錦善還有三天就要獲釋時,可李桂哲剛到王家不到五分鐘,當地片警韓振明即以莫須有的聚眾為名綁架了王喜和及妻子趙鳳美、岳母李秀英與李桂哲四人。惡警勒索王喜和五百元、趙鳳美一千元、李秀英四千五百元後放回,李桂哲又被非法勞教兩年。走出監獄的李桂哲又被第二次枉定兩年勞教,所以,他夫妻二人多年來沒有見過一次面。 這次綁架扣上一個“法輪功聚會”的罪名。當時參與綁架的有公安局國保大隊林曉偉、程休海、尹莉莉、片警韓振明,還有幾名警察不知叫什麼名。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九日,黑龍江省東寧市國保大隊與派出所到法輪功學員李桂哲、李秀榮、李秀珍、荊曉華、蔣文華、趙鳳梅、邰福珍家騷擾。有的被抄走了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有的被抄走了煉功用的小音箱等物品。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電刑;
毒打/毆打;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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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28日大陸綜合消息--黑龍江省東寧縣公安局殘害大法弟子
相關單位及個人:
東寧縣公安局政保科:鄒慶林,林小偉
東寧縣東寧鎮第一派出所全體惡警
東寧縣公安局看守所所長:魏大隊長
綏芬河郵編:157300
綏芬河市公安局政保科:姚科長,李副科長
綏芬河市宣傳部副部長:王少波
綏陽林業公安局局長:王連喜,倫辭源,楊宏欣,郜得榮,劉萬
綏陽林業公安局看守所所長:張平
綏陽林業公安局郵編:157212
責任單位及惡人:
東寧縣公安局
:
程修海,
尹麗麗,
韓振明,
林曉偉,
張成斌
牡丹江監獄
雞西監獄
東寧市國保大隊
更新日期: 2022年7月27日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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