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敏
簡介:
1229、
李桂敏(Li,Guimin),
女 ,
年齡未知 ,
河北易縣城內甲街大法弟子,2001年被易縣法院非法判重刑8年,易縣看守所惡警對她進行野蠻灌食,致肺部出血,於2002年3月1日被迫害致死在易縣醫院,死時口鼻不停的冒血。據悉,李桂敏因絕食抗議,易縣看守所以所長劉金有為首的惡警對她進行野蠻灌食,直接從口腔灌,食物被灌入肺中,直到李桂敏肺部出血、昏迷不省人事才被送到易縣醫院,於2002年3月1日被迫害致死在易縣醫院。 河北易縣公安局、看守所為了掩蓋他們的罪行,謊稱李桂敏是得肺癌而死,連她的醫療費都不承擔。李桂敏的丈夫崔××(不煉法輪功)2001年因幫助一名被易縣公安局追捕的女大法弟子脫險,被易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罰款六千元。 2002年春,李桂敏的丈夫崔××去太原討要拖欠的打工錢,因拖欠單位不給而發生口角,被太原市公安局拘留並被罰款一萬元,因無力支付被判刑三年。 李桂敏家中兩個幼小的孩子成了孤兒,由親戚領養,好端端的一個家庭被迫害的家破人亡。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易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馮德成的犯罪事實
保定邪黨迫害法輪功十年罪行錄(7)
河北易縣公、檢、法沆瀣一氣迫害法輪功學員
李桂敏2002年被迫害致死,其遺孤下落不明
相關單位及個人:
易縣看守所以所長劉金有為首的惡警
易縣法院
責任單位及惡人:
易縣公安局
:
馮德成
易縣看守所
:
劉金有
易縣法院
更新日期: 2021年10月8日 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