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春
簡介:
王新春(Wang,Xinchun),
男 ,
46歲 ,
黑龍江省雞西市大法弟子。家住雞西市雞冠區紅星鄉紅勝村,靠打工維持家庭生活。2009年5月14日早4點,雞西市恆山區紅星鄉派出所於洪斌、呂志民帶兩車保安員,將大法弟子王新春家大鐵門撞壞,非法闖進,將王新春及妻子魏桂君,還有房戶孟某某和女兒綁架。非法劫走一皮包和兩袋子東西,把王新春兜裡一萬多元錢搶走。 有鄰居上前過問:為什麼抓人?惡警知道自己的惡行違背民心,卻栽贓陷害說:他們是賣淫的,貼反動標語。鄰居都覺得警察在撒彌天大謊,因為鄰居都知道他們是按照真、善、忍修煉的好人,都為此憤憤不平。 王新春十九歲的女兒在恆山四中上學面臨高考,害得孩子學也上不了了,看著可憐的孩子親戚接回家照顧她。 魏桂君從早晨四點被綁架一天沒讓吃東西,如今魏桂君被非法勞教一年。 5月14日,紅星鄉派出所又到王新春的單位非法抄走三台筆記本電腦,八台DVD,八個mp3和mp4,一台打印機,1800張空白光盤等物品。到他家裡非法抄走mp3、DVD、訂書機以及3000元現金等。於5月15日4點左右將王新春綁架至雞西市第二看守所。 王新春在雞西第二看守所遭到公安惡警的刑訊逼供,臉被打腫嘴角血流不止。最為猖獗的是惡警將王新春暴打致露出頭骨,昏迷不醒,正在醫院搶救。 5月15日,雞冠區公安分局卻以“涉嫌×教破壞法律實施”的不實之名將王新春刑事拘留。2009年7月初,雞西市雞冠區檢察院以強加的上述罪名起訴王新春。法輪功學員劉學剛和妻子仲麗也在5月14日早被雞冠區警察和西山派出所警察綁架,家中許多物品和二千元現金被劫走。 2009年11月10日上午9:30分左右,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法院開庭對王新春、仲麗、劉學剛三名大法弟子非法庭審,一直到下午四點多鐘結束。有四名正義律師為大法弟子做了無罪辯護。 這次雞西市雞冠區法院對王新春、仲麗、劉學剛的非法庭審拒絕家屬及親朋好友進入法庭,在家屬及親朋的強烈要求下才給了3個人的家屬8張旁聽證。並且說想要旁聽證得到“610”去要,問上哪個“610”去要啊,沒人告訴。 公訴人韓建力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非法罪名宣讀了對王新春的起訴書,律師請公訴人拿出法輪功被定為×教的法律規定,公訴人始終拿不出來,律師又問公訴人:王新春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公訴人更是支唔不出。王新春當庭講了被刑訊逼供的事實,承認在家中搜查的福字和神韻光碟,其它的都沒有,並說福字是祝福人的,神韻是宣揚傳統文化教人美好向善的高雅藝術,不能作為罪證。律師問法官為什麼王新春承認的搜查物品沒有,而未承認的一大堆時,法官也回答不上來。 非法庭審開始時,冷漠的陪審員被律師有理有據的精彩辯護所折服,庭中多次不自覺地點頭贊許。“六一零”、國保人員執法犯法的罪惡暴露無遺,中途灰溜溜地退場了。過後“六一零”的人罵公訴人韓建力是個笨蛋。休庭時,法院的馬麗萍副庭長對家屬氣惱的吼叫:“你們找律師也白花錢,還不如找我們呢!” 非法庭審後,法院不顧無罪無錯的事實,強行枉判王新春九年、劉學剛八年、仲麗八年重刑。三人當時提出上訴。 在非法庭審劉學剛和仲麗時,更是洋相百出,漏洞多多,律師問公訴人為什麼在審訊筆錄中,西山派出所片警孫偉國在不到兩分鐘的時間裡能夠在西山派出所和雞西看守所分別提審二位當事人,而且筆錄中連標點符號都一樣,難道辦案人有分身術?公訴人更是答不上來。劉學剛講了被刑訊逼供的經過,長時間戴腳鐐,打支棍不能動。仲麗被反背扣,正趕上她腹瀉,辦案人孫偉國逼迫她簽字,否則不讓上廁所,這令仲麗痛苦不堪,違心的簽了字。二人又講了煉功後有病的身體好了,還改掉了很多惡習。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好功法。中國的現行法律規定宗教信仰自由,言論出版自由。自己沒有犯罪,要求無罪釋放。 在當庭出示的搜查物品中,有些根本就不是搜查時的物品。律師請法官允許二人和王新春對質,被法官無理拒絕。而在劉學剛家收走的三千一百元錢卻一點未提,家屬向片警孫偉國、王劍峰索要時,孫沒好氣的說:“沒有,離我遠點,我不管,找所長要去”。最後狼狽不堪的公訴人韓建力惱羞成怒地說:“二人認罪態度不好,應當加重判刑七年以上”。 非法庭審後,法院不顧無罪無錯的事實,強行枉判王新春九年、劉學剛八年、仲麗八年重刑。三人當時提出上訴。 王新春、仲麗、劉學剛三名大法弟子被非法綁架時,參與綁架人員不出示拘留證和工作證,無視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此外,王新春、仲麗、劉學剛三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留四十余天,嚴重違反現行法律的拘留規定。 另外,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是虛假、偽造的。比如以仲麗上廁所為條件取得的證言;同一時間同一辦案警官不同地點審理的相同辦案記錄,當辯護律師指出連標點符號都不差時,公訴人說是筆誤。 王新春被迫害後,給妻子女兒和老人造成了極大的痛苦,上高中的女兒整天痛哭,無錢上學,只好失學。得腦血栓癱瘓在床、七十二歲的老母親無人照看,只得送到哥哥家,艱難淒苦的生活。八十多歲的岳父母痛苦不解,也得不到女兒女婿的照顧。妻子女兒四處打工,艱難維持生計。王新春被非法關押到佳木斯監獄後,每聽到修煉人在獄中受到酷刑迫害的時候,家人就擔驚受怕,真不知道他在獄中受到怎樣的折磨,家中的親人都希望這場迫害早點結束。王新春也好見到癱瘓在床時日不多的老母親。 黑龍江雞西市法輪功學員王新春結束九年冤獄,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回到家中。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關押;
毒打/毆打;
迫害親屬;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違反庭審程序;
非法審判;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雞西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劉立遭惡報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回家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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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春被綁架毒打 妻子被勞教 女兒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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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黑龍江省雞西市公安局:雞西市雞冠區中心大街90號 局長-鮑華(雞西市副市長):2330366。 副局長室:李樹波、2356597、2378288(辦) 2738299(宅)13945833288 雞西市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 趙泰山 手機號:13009955888 2352635 雞西市國保大隊姜雲鵬:2374309。
責任單位及惡人:
雞西第二看守所
紅星鄉派出所
:
呂志民,
於洪濱
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法院
:
馬立平,
唐靜傑
雞西市雞冠區公安分局
雞西市雞冠區人民檢察院
:
韓建利,
劉利
雞冠區西山派出所
:
王劍峰,
孫偉國
更新日期: 2018年11月10日 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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