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小華
簡介:
馬小華(Ma,Xiaohua),
女 ,
45歲 ,
佳木斯大法學員,母親徐宏珍。99年7.20以後,大法弟子徐宏珍、馬小華母女倆三次被綁架迫害。惡警和居委會天天上門騷擾,多次被非法抄家。馬小華在第二次綁架後,絕食抗議19天才被放回家。但不到幾個月,又被非法綁架。 2001年元旦第二天金力紅和馬小華被關進鐵椅子,那天是除夕。那個所謂的領導,來到金力紅面前露出得意的笑。鄧春霞的上下嘴唇脫掉一層皮。大家被銬南樓約八九天後,又回到一樓嚴管隊 。 2002年4月居委會和片警王越仁非法劫持大法弟子徐宏珍、馬小華把娘倆非法綁架,並非法抄家,至今已有一年多仍不放人。徐宏珍當時連鞋子都沒讓穿,大冷天光著腳被抓走的。家中留下一個年僅15歲的小女孩(馬小華與丈夫已離婚,其丈夫早已病故)。現在孩子沒有經濟來源,無依無靠,生活苦不堪言。 2000年2月3日,她因進京上訪被佳市前進區奮斗派出所民警和蔡所長審問後,送入市看守所,強行拘留了。她只知道拘留7-15天,可是那次她在市看守所是78天。她絕食抗議迫害,要求無條件釋放的情況下,還有她母親去市局610再三要人,市610的陳萬友對她母親說得拿3000元錢,疏通各種關系方可。她母親給了他2000錢以後,第二天才放她出看守所。 2003年4月9日夜10點30分,王越仁(已升奮斗派出所所長)帶三名警察闖入她家進行非法搜查。將家中所有的經書和音帶、像帶、大法真象資料、光碟全部抄走,並要帶走她。她母親據理申辯,它們非但不聽還要帶走她母親。也就是從這日起它們24小時把守房門,要隨時抓她。 4月22日早7點,她的孩子上學的路上,它們把她的孩子攔阻強行搶去家裡的鑰匙,闖入她家把她和她的母親拖去奮斗派出所。當時有一位中年婦女質問他們:“你們為什麼抓她們孤兒寡母,不就煉法輪功嗎?犯了那條啊?”它們惱羞成怒,揚言也要把她一起抓走。 **** 被超期關押的大法學員有:包麗霞、費金榮、馬小華、宋會蘭(新華農場)、張玉芳、蘇艷華、段秀平被佳木斯勞教所超期關押。 馬小華被惡警李秀錦反扭著胳膊,內勤陸宇拿著紙筆逼其簽幫教協議。惡警因其不簽,將她全身打青,然後上去就給兩個嘴巴子,導致馬曉華耳朵聽不見聲音,然後,將其拉到教室裡坐一周小凳,後又被劉亞東、王秀榮銬在只有小細板的鐵床上25天,不准刷牙、不准翻身,解除後又靠在床邊上,坐在地上5天。最後導致腰不能動,疼痛難忍,臥床不起。 ***** 2005年3月25日,佳木斯勞教所為了迫使法輪功學員轉化,向上級邀功領獎,便開始對大法弟子進行“嚴管”,還讓寫“幫教協議”。由於大法弟子都不簽,惡警就對七、八中隊學員加大迫害。王鶴、馬小華、杜桂華被拳打腳踢。
迫害類型:
坐/鎖在鐵椅子上;
勒索錢財;
監視/跟蹤;
非法提審;
逼迫放棄信仰;
綁架/劫持;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私闖民宅;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抄家;
迫害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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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宏珍母女倆被佳木斯惡警非法劫持達一年之久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勞教所(西格木勞教所)
:
李秀錦,
王秀榮,
劉亞東
佳木斯奮斗派出所
:
蔡某,
王越仁
更新日期: 2013年4月21日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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