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曉華(小華)
大法弟子被施用此刑:雙手銬在床頭,用部隊捆行李用的帶子從胸部捆到腰間,綁得使人喘不上來氣。兩腿被死死的困在床尾上,躺在兩塊25公分的木板上,中間有空檔15公分左右。(酷刑演示圖)<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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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馬曉華(小華)(Ma,Xiaohua(xiaohua)),
女 ,
49歲 ,
佳木斯大法弟子,原紅興隆農場醫院婦產科大夫。1999年7月20日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馬曉華因為大法說句公道話,不放棄自己的信仰,數次被非法抄家、綁架、勞教和關押。 2000年2月馬曉華去北京為大法伸冤,在半路被佳木斯警察截了回來,被關進佳木斯看守所89天。 2000年5月份,馬曉華參加四豐山法會,被勞教一年,被超期關押三個月,2001年9月被釋放。 2001年1月24日是農歷新年,何強剛剛上任,勞教所一樓東側被嚴管迫害的十五名法輪功學員,向所長要求有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遭到以劉洪光為首的多名惡警的迫害。他們把法輪功學員劉貴華(雞西人,現已被哈爾濱監獄迫害致死)、王淑君(現已被迫害致死)和張連英用膠帶封住嘴,從一樓西門偷偷轉到衛生所二樓。下午兩點多副所長侯瑞岫來女隊同惡警劉洪光、何強研究如何對法輪功學員加重迫害,被他們列在名單中的法輪功學員有:王俊華、趙亞賢、高貴玲、欒秀媛、楊玉波、鄧春霞、付美琳、馬曉華、金利紅、王貴梅、武艷萍、劉讓芳。劉洪光、何強指使男隊十多名惡警將其余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誘騙到南二樓,由劉洪光問話提要求,法輪功學員不予配合,惡人們就大打出手。惡警胡雲森把王俊華的頭發一把一把的扯掉,把六十多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趙亞賢的手腳都綁在床上迫害。惡警彭海生大罵,並把十二名法輪功學員全都銬在床上或綁在椅子上共八天,其間不讓洗漱。 勞教所惡警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有:郭振偉、於龍江、徐金利、徐恆基(管理科科長)。 在2002年4月12日王越仁帶兩名惡警及居委會的繆南新,610的丁連喜闖進大法弟子張秀春家搜查。2002年4月22日大法弟子徐洪珍、馬小華母女被非法綁架。 2003年5月,大法弟子馬小華在佳木斯市勞教所被長期綁捆在木板上28天。他被雙手銬在床頭,用部隊捆行李用的帶子從胸部捆到腰間,綁得喘不上來氣。兩腿被死死的困在床尾上,躺在兩塊25公分的木板上,中間有空檔15公分左右。 2003年6月26日,法輪功學員馬曉華等8人因不寫“作業”,大隊長何強,惡警洪偉,穆振娟,劉亞東,張小丹。還有幾個刑事犯人,把她們8個人關在一個小屋裡,拳打相加,一頓毒打,長達幾個小時。然後將她們都關在樓上的一個小屋裡。背銬在冰涼的水泥地上。長達一個多月之久不讓睡覺。不讓穿厚衣服,到了晚上還開著窗戶凍她們,一個多月不讓出屋。 2004年8月9日,馬曉華兩次因看“經文”被非法加期共兩個月。 2004年9月9日,以王秀榮為首的惡警們在勞動車間一連填了三張加期表,法輪功學員馬曉華、楊麗華和蘇艷華每人加期一個月。惡警郭欽輝質問楊麗華明知看法輪功經文要加期,為什麼還看?楊麗娟說因為信仰。惡警王秀榮聞言猛打楊麗娟嘴巴,邊打邊喊再提信仰就打死你。 2005年3月2日,法輪功學員因不簽幫教協議而再次被暴力迫害。3月2日上午9點後,惡警隊長於文彬下令強制簽字,五名惡警手持電棍、橡皮棍,脅迫法輪功學員在幫教協議上簽字,不簽的就用電棍一頓毆打。在這次暴行中,馬曉華被惡警隊長高曉華、李秀錦反背雙臂於身後毆打。一男惡警打馬曉華右臉一掌,致使她右耳聽力下降。馬曉華的左肩關節、臂部、左側胸肋處、右側大腿及臀部多處被打青紫,沒有恢復的腰部也再次受損,很長時間直立腰部疼痛難忍,行走艱難,右側肘關節和腕關節疼痛不能干活,洗衣服都困難。事後馬曉華向隊裡提出寫信控告惡警的違法犯罪行為,被告無人受理。惡警李秀錦找馬曉華說:如再給所裡寫信,一經發現就加期一個月。 2005年3月2日,她被佳木斯勞教所惡警李秀錦反扭著胳膊,內勤陸宇拿著紙筆逼其簽幫教協議。因其不簽,惡警將她全身打青,然後上去就給兩個嘴巴子,導致她耳朵聽不見聲音,然後,將其拉到教室裡坐一周小凳,後又被劉亞東、王秀榮銬在只有小細板的鐵床上25天,不准刷牙、不准翻身,解除後又靠在床邊上,坐在地上5天。最後導致腰不能動,疼痛難忍,身心已憔悴到了極點,臥床不能自理。 2006年1月11日下午4點左右,馬曉華剛進家門就被佳木斯奮斗派出所惡警董紹龍跟上來了強行帶到派出所。馬曉華在惡警迫害下心髒病發作。將馬曉華強行送往佳木斯看守所。看守所以心髒病、上血壓拒絕接收。惡警們無奈,只好將馬曉華送回家。 2006年8月2日下午,馬曉華下班剛到家,同修於富華、韓麗敏來馬曉華家串門,5點過後,佳木斯市前進公安分局奮斗派出所包片民警董紹龍帶數名警察闖入馬曉華家,綁架了馬曉華和於富華、韓麗敏三人。當時正是晚上下班時間,鄰居們目睹了這一綁架場面。8月28日上午,馬曉華和於富華被送勞教所,體檢結果是血壓高,心律快。在勞教所,馬曉華幾次被迫害的心髒病發作,處於昏迷狀態。9月6日去市醫院檢查,診斷為高血壓、心髒病,市公安局勞教委把馬曉華接到市公安局,因家中無人接,只好把馬曉華送回家了。 2009年6月5日上午8點左右,有人用鑰匙開馬曉華的家門,馬曉華以為是親友,把門打開;紅興隆農產公安局、佳木斯郊區公安分局和佳西派出所惡警,大約八、九個人在佳西派出所所長王永剛的帶領下強行闖入,綁架了馬曉華。馬曉華高喊“法輪大法好”。 四個多小時的非法抄家,惡警把屋內翻的亂七八糟,惡警搶走師父的法像、大法書籍、一台台式電腦、兩台打印機和一些耗材等物品,還有家中的全部鑰匙以及大約四千元左右現金,就連馬曉華為別人代買的價值近千元的化妝品也被搶走。 中共惡警們強行把馬曉華送到看守所後,因為身體檢查不合格拒收,佳西派出所仍不放人,把馬曉華又拉回佳西派出所。馬曉華的母親,七十多歲的老人,心髒病復發,也沒有經濟來源。 2010年11月4日佳木斯郊區分局4個便衣警察到法輪功學員馬小華家,馬小華不在家他們就威脅、恐嚇馬小華七十多歲的老母親說出馬小華的下落,並非法抄家。同時威脅恐嚇房戶樊淑娟和前來關照馬小華老母親的楊佳麗,並非法抄了楊佳麗的家。致使馬小華的老母親受到驚嚇不敢回家居住。 2011年,馬曉華來到安徽省南陵縣照顧懷孕的女兒,2012年1月小外孫出生,她幫女兒照顧小孩子,就自然留下來了。馬曉華就一個女兒,自己老有所養,又能照顧外孫女,也是兩全其美之事。後來因女婿家人多,居住不便,馬曉華自己租房住。 2014年7月14日下午三點,馬曉華租住房小區濱玉新村(住B4樓2單元102室)進來一輛車,下來幾個人,說是到四樓安監控,馬曉華當時沒在意。大約五點,馬曉華正在洗澡,聽一女子敲門說查表,她開門時,十幾個便衣一擁而進,一女二男按住她不許動,那些人就開始翻東西。馬曉華說:“這是對人格的侮辱。”這伙人才讓她穿衣服,然後戴上手銬強行把她帶走。 馬曉華被綁架的當天晚上,十余名警察(其中一名俞姓警察出示了工作證)以刑法三百條為由,將她劫持到蕪湖市看守所,體檢查出她血壓達180/100,不符合關押條件,但警察說她不寫(保證書、悔過書)就不放。 2014年7月18日午夜十二點以後,南陵縣國保大隊奚南海非法提審馬曉華,說是要核實打印機、刻錄機的來源及購買渠道。馬曉華拒絕在筆錄上簽字。 2014年7月31日,南陵國保奚南海、朱依林及尹姓警察再次非法提審,說馬曉華“不管孩子,不盡母親義務”,大聲吼她沒有人情味等,還說馬曉華害了她的女兒和女婿,奚南海說:“你的女兒在縣環保局工作,她是重點監視對像,工作受到影響。你的女婿在交警一支隊內勤工作,因為你的事也會受影響。他們都受到嚴厲調查”等等。 奚南海說他們還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周雷、江明、楊明安等,並說他們把什麼都推給了馬曉華,還說如果馬曉華辯解(指證他人),保證給她最低處理。馬曉華識破他們的欺騙伎倆,拒絕配合。奚南海說他去了佳木斯外調,要將馬曉華零九年被綁架(後被取保候審)一事一並處理,並威脅要讓馬曉華牢底坐穿。 奚南海還問破網軟件是干什麼用的,神韻光盤怎麼回事,馬曉華一一做了正面回答,她告訴奚南海:“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都能自由修煉法輪功,唯獨中共搞鎮壓。”奚南海說:“那你去國外煉呀,中國不讓煉,你就犯法了。我不管你神韻是什麼內容。” 2014年8月21日上午十點多,南陵公安國保奚南海和一尹姓警察,到看守所告訴馬曉華已被批捕。馬曉華血壓上升到220/110,南陵國保不但不放人,反而將馬曉華非法批捕。到2014年9月16日,馬曉華血壓上升到230/130,看守所怕出事,就將她送進蕪湖醫院,並通知南陵國保大隊聯系放人。2014年9月18日,國保警察朱依林說:“馬曉華不配合,不能放。” 2015年5月6日,南陵縣檢察院電話告訴馬曉華的辯護人李春富律師,案卷轉到南陵縣法院。13日,李春富律師到南陵縣法院閱卷,被告知馬曉華的所謂案子將於六月十七日開庭。 馬曉華〈2015年5月23日〉仍被非法關押在蕪湖市看守所。 安徽省蕪湖市南陵縣法輪功學員江明、馬曉華(佳木斯人)於2017年7月13日,已結束三年冤獄回家。 2020年11月26日上午,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馬曉華接到佳市前進街道辦事處的電話,一名劉姓主任說要見馬曉華並要求她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給馬曉華錄像等。 下午,馬曉華和老母親一起來到前進街道辦事處,她對街道辦的劉姓主任講了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中共當局對法輪功的迫害完全是非法的,拒絕簽字和錄像,並勸說劉主任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大法是佛法,迫害佛法是還不起的重罪。
迫害類型:
長時間保持痛苦姿勢;
逼迫放棄信仰;
銬在某處上;
毒打/毆打;
綁架/劫持;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抄家;
威脅/恐嚇;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非法審訊;
非法罰款;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勒索錢財;
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戴背銬;
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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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422104p.html#21315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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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劉亞東家住在近江商店附近(宅電:0454-8606466)。劉的婆婆家住在糖酒站附近。
劉亞東單位電話:0454-6112096,0454-8891926。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勞教所(西格木勞教所)
:
侯瑞岫,
彭海生,
胡雲森,
穆振娟,
劉宏光,
王秀榮,
劉亞東,
徐金利,
郭欽輝,
李秀錦,
何強,
郭振偉,
徐恆基,
張小丹,
於龍江,
洪偉
佳木斯市公安局
:
陳萬友,
張小剛
佳木斯奮斗派出所
:
董紹龍
南陵縣公安局
:
奚南海,
朱依林
更新日期: 2021年3月17日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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