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晶
石晶
|
簡介:
石晶(Shi,Jing),
女 ,
四十多歲 ,
黑龍江省大慶市法輪功學員,大慶市供電三分公司職工。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大法弟子石晶因進京上訪,被乘風莊派出所送讓湖路區拘留所拘留15天,抄家抄走計算機和激光打印機各一台。 二零零一年一月份,因石晶拒絕寫不進京上訪的保證,被其單位書記萬其紅通知乘風莊派出所,後被判勞教一年,送哈爾濱戒毒勞教所。 大慶市公安局法制處非法勞教了10名女大法弟子,並於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二日將她們送往哈爾濱戒毒所。當時在場的有大慶市公安局法制處勞教審批科的副科長劉麗和一名男警察。這名男警察用穿著皮鞋的腳一邊踢躺在地上的女大法弟子石晶的頭,一邊嘲笑著說:“眼睛嘰了骨碌的,裝什麼裝!” 黑龍江大慶市警察近日以“家中總來人”為由,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石晶。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日下午大約四點,大慶市乘新派出所惡警強行闖入銀浪地區石晶當時的住所,綁架石晶和其他四位法輪功學員,她光著雙腳,沒穿鞋襪,身上的衣服很單薄,被關押在派出所一天一夜,她一直在喊“法輪大法好”。惡警將石晶嘴堵住,抓住她的頭往地上撞,兩腳被惡警用皮鞋踩的青紫,兩大胯被踢的青紫一片。十二月十一日下午三點左右,被送進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看守所裡還有一個特殊提審室,晚六點左右,石晶被派出所惡警帶到特殊提審室,非法提審,石晶不配合惡警犯罪,被鎖在鐵椅上七天七夜酷刑逼供,不給吃飯、喝水,並把大法師父的照片放在鐵椅子上,讓她坐,用這種卑鄙的手段逼迫她說話,不許睡覺,不許上廁所,來例假不讓換紙,困了邪惡之徒就往眼睛和鼻子的周圍塗抹芥末油,導致其雙眼多日紅腫,造成面部嚴重變形變色,兩只腳腫得像饅頭,導致她心律過速,婦科病嚴重,除心髒部位尚有一點溫度外,全身都冰涼。從鐵椅子抬下來回監室時,不能起床,生活已不能自理,但石晶仍一直在絕食抵制迫害,每天都被抬出去強行灌食。在早晨的灌食中,人們都會清晰的聽到她高喊:“法輪大法好!”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二日,惡警又把她送哈爾濱女子戒毒勞教所迫害,送的那天天氣很冷,因為她不能坐著,就把她放在車的地板上躺著,滾了一身泥,車裡很冷,不給蓋東西,一直就這樣凍著,到戒毒勞教所經體檢後拒收,被拉回在大慶看守所四零七監室非法關押幾天,才放人。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中午,大慶東湖分局警察姜立新、齊亞文及一陳姓警察,闖到乘新二小區,欲綁架法輪功學員石晶。當時石晶沒在家,惡警遂非法抄家。這時石晶聞訊回家,一見此景,質問惡警為何抄家、有無搜查證,陳姓警察稱“抓你們不用搜查證”,遂強行將石晶綁架走,連鞋都不讓她穿,當日將她劫持到大慶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 黑龍江大慶市讓胡路區乘新二小區法輪功學員石晶,於六月二十一日被綁架後送大慶市第一看守所,石晶一直絕食反迫害。 石晶在那裡被非法關押十八天後,被東湖公安分局刑警隊的四名人員送往黑龍江省戒毒勞教所。此時石晶的身體已經極其虛弱,心跳過快,看守所的醫生曾警告說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勞教所體檢做心電每分鐘一百三十多下,勞教所拒收。在這種情況下送她去的警察不惜花一千元錢去疏通找關系,懷疑心電測試有誤。於是兩個小時後又做了第二次心電,還是這個數值,仍不死心,又隔了兩個小時做了第三次心電,依然如此。警察又去說情交涉,當天晚上將人強行留在了勞教所。由於人時刻面臨生命危險,在勞教所的催促下四天後被接回。 在中共邪黨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十四年中,石晶先後被綁架五次,非法勞教兩次,被迫流失失所三年,被酷刑迫害多次。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六日上午,石晶被綁架到建三江青龍山洗腦班強制洗腦兩個月。石晶一直絕食抗議,生命危在旦夕。可是單位還蒙騙家人,說不知去向。 因石晶拒絕寫“三書”,洗腦班打手們將石晶的嘴連著脖子用膠帶纏上、封住,兩只手分別用兩副手銬銬在兩個沉重的皮椅子上,強制保持胳膊抻直狀態,不長時間,石晶的兩只胳膊就開始腫脹,手掌因不過血開始發黑,疼痛難忍的喊聲透過膠帶的縫隙傳出來,打手們不但沒有憐憫之心,又多纏了幾圈膠帶,令石靜幾乎窒息,石晶被三次施加抻刑,打手們將石晶蹲銬,手臂抻成一字形,站不直、坐不下,這樣的抻刑持續時間長達十多個小時。 石晶被劫持到青龍山洗腦班的當天,洗腦班頭目房躍春看到她盤腿,就把她從床上拽到地上,大打出手。石晶絕食抗議。第三天,洗腦班三個年輕打手,拿來所謂的“三書”(決裂書、悔過書、保證書)逼她簽字,石晶拿過來撕掉了,打手們對她進行暴打,上“抻刑”:把她的嘴連著脖子用膠帶纏上、封住,兩只手分別用兩副手銬銬在兩個沉重的皮椅子上,胳膊抻直。不長時間,石晶的兩只胳膊就開始腫脹,手掌因不過血開始發黑,疼痛難忍,撕心裂肺,她痛苦的聲音,沖出膠帶的縫隙傳出,於是打手們又打她、呵斥她、強行又纏繞了幾圈膠帶,令她幾乎窒息。 七月二十七日上午九點多,石晶被第二次上“抻刑”,坐在地上的她,兩只手分別被兩副手銬銬在兩張床上,抻直。房躍春還不時的在外面指揮他們再抻得緊一點,叫囂威脅、侮辱的話。 大慶法輪功學員石晶、邵影現被非法關押在泰康拘留所。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日晚八點四十五分左右,大慶市法輪功學員石晶、邵影和泰康一男性法輪功學員被泰康縣他拉哈鎮警察綁架。於四月三日非法關押到泰康縣拘留所。四月十一日晚又轉到大慶市看守所。案件由大慶市太康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負責,辦案人:馬百剛。 近日(二零一七年四月)泰康警察到大慶騷擾石晶單位,說石晶被抓“現行”,這是誣陷該單位好職工,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具有法輪功真相資料是個人物品,是合法的,所謂抓“現行”正是公安自己!是執法犯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信仰自由等罪的“現行”。 二零一七年四月廿五日,大慶市法輪功學員石晶被劫持入監,九監區警察慫恿犯人王辛紅、楊旭、郝利群對她群毆打罵,拳腳相加,晚上輪班打罵,她被毒打致滿臉是傷,鼻青臉腫,迫害直到她寫“四書”才停止。 大慶法輪功學員石晶、邵影被構陷的案卷現已到泰康縣檢察院。 (二零一七年五月一日) 石晶姐姐打電話給泰康縣檢察院批捕科科長田曉春,回答說:案子批捕了,現在材料返回泰康公安局,再返回檢察院來就起訴。勸善不聽,回答說:告就告,告吧!兩家請的律師和石晶、邵影本人、家人都同意控告泰康公安局有關人國保大隊長林家威,國保警察辦案人馬佰剛,還有泰康縣檢察院批捕科科長田曉春等相關人員。 大慶法輪功學員石晶、邵影在大慶杜蒙縣被綁架,非法拘留一個半月了。一周以前,杜蒙縣檢察院將這個構陷案件退回杜蒙縣國保。杜蒙國保警察林家威、馬百剛明知石晶、邵影及家人已控告其執法犯法、徇私枉法,還不知醒悟,還在搜集所謂證據,企圖繼續構陷。 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黑龍江省大慶市杜蒙縣檢察院已將大慶大法弟子石晶、邵影非法起訴到大慶市杜蒙縣法院。 大慶市太康縣法院預謀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上午對法輪功學員石晶、邵影非法庭審。 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上午九點左右,黑龍江省大慶市杜蒙縣法院即將對兩位善良的女法輪功學員石晶和邵影非法開庭。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上午,大慶泰康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石晶、邵影二人進行非法宣判。兩人均被非法判刑五年。 石晶、邵影二人已上訴。其家屬去中級法院送辯護詞。石晶和邵影的辯護詞已送到中院法官陳浩(女)手中。 黑龍江大慶市中級法院對石晶、邵影二審維持一審冤判,並稱要強制執行(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石晶、邵影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黑龍江大慶石晶已結束五年冤獄,於二零二二年四月二日回到家中(隔離十四天)。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非法拘留;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勞教;
非法判刑;
綁架/劫持;
騷擾;
非法起訴;
非法批捕;
非法審訊;
打罵;
毒打/毆打;
推、掰、撅;
“死揣”;
逼迫放棄信仰;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二年四月六日大陸綜合消息-440931.html#224522457
黑龍江女子監獄迫害隋桂蘭、石晶等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69878.html#1861603410
黑龍江大慶市中級法院對石晶、邵影二審維持冤判
否定一審枉判-大慶兩女士向中級法院遞交辯護詞
黑龍江省大慶法輪功學員石晶和邵影上訴後辯護詞送到中級法院
黑龍江大慶石晶、邵影被非法判刑責任單位信息
大慶石晶、邵影被泰康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大慶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國保安排25人占座旁聽
阻止親友旁聽 反使二十多人明真相
黑龍江省大慶太康縣法輪功學員石晶、邵影面臨非法庭審
大慶大法弟子石晶、邵影已被構陷到杜蒙縣法院
黑龍江省大慶杜蒙縣國保警察還在預謀構陷大慶石晶和邵影
黑龍江省大慶法輪功學員石晶、 邵影路經泰康遭劫 現生命危急
大慶法輪功學員石晶、邵影被構陷到檢察院
大慶倆善良女子遭泰康警察劫持
黑龍江省大慶泰康公安局警察是執法犯法騷擾石晶單位
黑龍江省大慶大法弟子邵影被迫害出心髒病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345561.html#174130717
黑龍江省大慶大法弟子石晶、邵影被劫持到大慶看守所
大慶市法輪功學員石晶、邵影等三人被綁架
大慶法輪功學員石晶、邵影遭綁架情況補充
二零一七年四月四日大陸綜合消息-345153.html#174415124
大慶法輪功學員石晶、邵影等三人被綁架
一個-禍害--給多少好人制造了巨大的痛苦
洗腦班的罪惡知多少
2013年下半年大慶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
孝順女兒被劫持洗腦 老母哭干眼淚
請大慶市東湖公安分局警察三思
五六月間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例概述
“家中總來人”竟成大慶警察綁架藉口
大慶市看守所凶殘折磨大法弟子
大慶市近日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情況
大慶市讓湖路區惡警迫害大法弟子事實
黑龍江省大慶市部份大法弟子被綁架勒索的案例
目前大慶勞教所部份大法弟子名單:
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主要責任人是泰康國保大隊大隊長林佳威(音)。
大慶市杜蒙縣公安局主要責任人(區號:0459)
田守乾 杜蒙縣公安局他拉哈派出所所長 18603673881
暴希友 杜蒙縣公安局他拉哈派出所副所長,主管案件業務工作 18603673883
喬曉峰(局長)0459-3427998(辦電)13359596456(手機)18603673501(手機) 0459-8510777(宅電)
張彬(副局長)主抓刑偵 辦公電話:3429110
李曉軍(政委) 辦公電話:3422518
林家威 (局長助理、國保大隊長) 0459-3420861(辦電)13936789011(手機) 0459-3423319(宅電) 13394653699(手機)
馬百剛 0459-3420862(辦電)18603673739(手機)13351199711(手機)0459- 3424698(宅電)
大慶市中級法院:
地址:薩爾圖區東風路8,郵編163311
刑一庭辦案法官陳浩(女)
刑一庭內勤 李維靖(男)
立案審查人:劉亞旋
中院高層辦公室電話:0459-682900X(尾號從001至009到010)
院長王忠明
副院長李樹民13836900002辦6829007
副院長顧雙彥13304591151辦6829008
副院長何文平18646660801
副院長王言斌
副院長趙亮13359596003
審委張潤柏13804689560
審委謝洪程13936939383
立案庭庭長周亞芬13936709701
審判員周廣彬13836950950
刑二庭庭長叢海彬13936887687
刑一庭:
庭長楊晶 6829123、15304860067
副庭長張丹13936809198
趙政宏 6829130、15304860060
陳世余 6829126、15304860059、13604665788
鄭麗媛 6829270、18603672782
劉國喜 6829503、15304860061、13059040900
劉曉華 6829075、15845886558
姜雲豐 6829097
李維靖 6829095
陳浩6829158 15304860196
徐曼6829270
於濤6829129、13804666697
霍旺13936785308(法醫?)
大慶市委政法委:
地址:薩爾圖區東風路19號,郵編163311
書記陳宏偉
610主任安某13804662468
610頭目趙某13936903613
610副主任林曉明
大慶市公安局:
地址:大慶市薩爾圖區緯二路15號,郵編163311
局長安慶華15545416789
局國保支隊馮海波13089051888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大慶市看守所
大慶市610辦公室
:
劉希平
泰康縣拘留所
黑龍江女子監獄
:
王辛紅
讓胡路區乘風莊派出所
大慶市供電三分公司
:
萬其紅
泰康縣法院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郝麗群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楊旭(絮)
泰康縣公安分局
:
林家威,
馬百剛
泰康縣他拉哈鎮派出所
東湖分局
:
姜立新,
齊亞文
青龍山農場公安分局
:
房躍春
青龍山洗腦班
杜蒙縣法院
泰康縣檢察院
:
田曉春
泰康拘留所
杜蒙縣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22年4月9日 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