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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紅

簡介:
宋玉紅
(Song,Yuhong), 女 , 年齡未知 , 哈爾濱法輪功學員。

2009年12月14日晚七點,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鄂溫克旗公安局郭姓副局長、原國保大隊隊長王海軍及鄂溫克旗大雁派出所相關惡警,伙同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新建派出所惡警,在哈爾濱道外區太平橋家樂福超市附近的「亞晨」公司綁架大法弟子閆繼國、張海明、張桂芝、宋玉紅、高麗平等五名大法弟子。隨後,非法把五名大法弟子劫持到內蒙古鄂溫克旗看守所關押。

經證實,跨省闖到哈爾濱參與綁架高麗萍(又名李雙)、宋玉紅等法輪功學員的內蒙古警察有:呼倫貝爾鄂溫克自治旗公安局刑警隊隊長、郭金生、孫文、馬永利及大雁派出所所長劉某等。

2009年12月15日,鄂溫克公安局郭智國、大雁派出所劉炳良等人分別對張桂芝、宋玉紅、高麗萍等人非法提審。提審時劉炳良對宋玉紅用刑,拽著宋玉紅的頭發打她耳光,用螺絲刀頂宋玉紅的脊柱。警察不給宋玉紅飯吃(後來有人背地裡給了她一個饅頭),三天三夜不讓宋玉紅睡覺。三天後,宋玉紅被送回監捨時人都脫相了,頭發一把把的掉。

2010年1月29日,鄂溫克旗公安局國保大隊郭智國等人把張桂芝、宋玉紅、張海明從看守所轉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同時要求三人簽拘留十天的處罰單,說要放人,張桂芝拒簽。

2010年2月4日,鄂溫克旗公安局法制科的布仁布和、明華對上述三人非法提審。五日,鄂溫克旗公安局決定要勞教三人(張桂芝和宋玉紅一年半,張海明一年),並告知如不服可上訴。

2010年2月8日,鄂溫克旗公安局給三人下達勞教執行通知,書面文件則被公安局副局長敖雲濤和國保大隊副隊長張鵬搶走,說不給他們看,同時把三人轉到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

2010年3月22日,鄂溫克旗公安局刑警大隊寶鋼、郭智國等人再次對張桂芝、高麗萍、宋玉紅等法輪功學員非法提審,說根據實際情況區別對待。問過後,再也沒有音信。

2010年5月25日,張桂芝被劫持到圖木吉勞教所,和她一起被送到勞教所的還有宋玉紅。經檢查,勞教所的醫生說張桂芝的心髒屬器質性病變,宋玉紅心肌缺血,二人身體檢查不合格,勞教所拒收。兩天後,綁架張桂芝和宋玉紅去勞教所的四個警察(公安局的包連勝、看守所的馬彥兵、南屯第一派出所的蘇櫻和王宇)帶張桂芝和宋玉紅返回鄂旗。5月28日,鄂旗公安局把張桂芝和宋玉紅拉到海拉爾蒙院檢查,結果和勞教所醫院的檢查一樣。6月1日張桂芝獲釋,6月2日宋玉紅獲釋。

宋玉紅在回家的途中,在哈爾濱又被當地警察劫持到建三江繼續迫害。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非法關押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非法勞教剝奪睡眠綁架/劫持非法審訊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法輪功學員曹秀芳、張艷秋被劫入洗腦班
黑龍江醫師張桂芝遭迫害經過
被跨省綁架 張海明、張桂芝等遭非法勞教
到哈爾濱綁架高麗萍等人的蒙古惡警

相關單位及個人:
哈爾濱市南崗區新建派出所的地址:
哈爾濱市南崗區一曼街2號(203號-205號中間)
郵政編碼:150001
電話: 0451-82517300、0451-82549583

鄂溫克旗公安局相關電話號碼
王軍(局長) 13304708076
布仁布和 13947006051
劉素文 13847053858
劉志義 0470─8824442
明 華 13314812717
蘇立柱 13947044337

責任單位及惡人:
鄂溫克旗公安局地址:鄂溫克旗公安局<br>電話:0470-8813397<br> : 郭智國郭金生孫文馬永利王海軍
鄂溫克旗看守所
大雁派出所 : 劉炳良
呼倫貝爾市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10年11月13日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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