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麗霞(立霞)
酷刑(十)坐小板凳<br>此種酷刑即是不分晝夜的逼迫法輪功學員坐在小板凳上,不許睡覺,旁邊有猶大監視,大聲地念污蔑、誹謗大法的書,長時間受此刑者臀部肌肉壞死,呈黑紫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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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包麗霞(立霞)(Bao,Lixia),
女 ,
53歲 ,
黑龍江佳木斯市大法弟子,是佳木斯市東風造紙廠退休女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單位保衛科長劉占彬因為她煉法輪功,要求她填表備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她進京上訪,被佳市駐北京辦事處非法關押四天,並被強制搜身。單位保衛科長劉占彬夫婦把她接回,送到東風公安分局。內保科長溫啟華把她投進佳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三天,家人被索要四百六十元伙食費,姐夫還給辦案人溫啟華送了一千元。 由於層層黑令,她單位廠長尚志彬、書記蘇寶榮、何香蘭、張艷傑、劉占彬等糾結在一起,欲送她去洗腦班,劉科長還與東風分局電話聯系,由於她走脫未果。單位又通過她丈夫找到她父母家裡,驚擾她年邁的雙親,打電話威脅要她寫放棄信仰和不進京的保證,她不寫他們停發了她每月一百元的生活費。她結束非法勞教回來去單位要拖欠她的生活費,廠長李建國要求寫保證才給,她大姐無奈替她寫了「保證」,只給了一半現金,另一半是單位要帳要回來的酒頂給了她。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晚七點多,安慶宋所長帶著孫大宏等警察去她家沒叫開門,他們用萬能鑰匙自行打開她家房門,闖進屋裡到處亂翻,搜走她的大法書等私人物品,並強制把她帶到派出所,過程中,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文書。他們把她自己看的單張經文算作宣傳單記錄,以此來拼湊迫害她的所謂證據,她被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天,被非法勞教三年。進勞教所不久,安慶派出所指導員和東風分局的隋隊長來勞教所打她強制要她按手印,她拒絕。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樓道裡有懸掛侮辱大法師父的牌子,被大法學員清除掉,獄警為此報復,將張麗娥、楊麗娟、羅桂華銬起來了。她與馬翠紅、魯秀琴、段秀玲、蔡榮見同修被折磨心中難過,沒吃早飯,獄警說她們這是示威,把她們也銬上了。她們五個人被反銬在床邊二十四小時,胳膊像被撕裂一樣疼痛難忍,手背腫的像小饅頭。 2002年7月末,她被惡警周家慧帶到一樓辦公室連打帶踢,打嘴巴子,一腳踢得一下子坐在了沙發上,鼻子被打出血了,打人的還有祝鐵紅。周家慧給她到上手銬子,戴了整整7天,其間不准坐板凳,不讓洗臉。 二零零二年七月,強制坐小凳聽誹謗大法的廣播,嚴格限制坐姿。有次因閉會兒眼睛,隊長劉亞東把她的頭狠勁按靠到牆上。還有一次她與魯秀琴、王英霞沒坐小凳聽廣播,被拽到管教室毒打,教導員祝鐵紅搧她們嘴巴子,獄警周佳慧把她帶到另一間屋,狠狠的打她,鼻子被她打出血了,她還一腳把她踹到沙發那。周佳慧還打張小庚,周自己在廁所摔了很重的一跤,大家都說她遭報了。毒打後,獄警劉亞東、孫麗敏把她們在床邊銬了整七天,長時間銬坐在冰涼的水泥地上,她們用拖鞋墊上坐,劉亞東看見就給踢開。 二零零二年九月末,強制她們穿囚服,她們拒絕。獄警王秀榮、李秀錦把她和鄒繼琴、王英霞、魯秀琴、於海艷、馬汝俊又銬了半個月,她們被銬坐在帶稜的小塑料凳上,深秋陰面的房間很冷,她們穿的都少,大隊長何強不讓她們加衣服,獄警禮永波故意開窗戶凍她們。在這期間犯人王傑偷她一百元錢票,後雖然被要回,她卻尋機報復,她走路她當著獄警程森慧的面踢她,晚上她上廁所她也罵她,借她的方便面也不還。 二零零二年十月末,強制「轉化」。早上四點多,要她們起來集中在三樓一個屋裡,約束坐姿,看誣蔑大法的光盤,誰要閉眼,就體罰,經常坐到半夜。念誹謗大法的書,不念就不讓上廁所,還打人。十天後,她們被帶到二樓強制寫「五書」,她們拒絕。獄警林偉、劉亞東給她們上大背銬,高傑還踢她,一直銬到晚上七點多。還欺騙瓦解她們,讓她看誰誰挺不了寫不煉了。 在八中隊,獄警洪偉、張艷繼續強制「轉化」她們,讓她們寫「三書」,因為不寫,洪偉私自扣押家裡給她送去的食品和筆本用品。她把她家送來的吃的分給其它人,並說你寫「三書」就給你。因她們拒絕寫「三書」,獄警就用大背銬折磨她們。強制用很粗的注射器給她們抽血,不抽,就坐鐵椅子,強行抽血。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大隊長何強,惡警洪偉,穆振娟,劉亞東。還有幾個刑事犯人,把包立霞等8個人關在一個小屋裡,拳打相加,一頓毒打,長達幾個小時,然後將她們都關在樓上的一個小屋裡。背銬在冰涼的水泥地上。長達一個多月之久不讓睡覺。不讓穿厚衣服,到了晚上還開著窗戶凍她們,一個多月不讓出屋。白天背著,晚上再緩過來銬。閉眼睛刑事犯就打,上廁所也受限制,李秀錦看見她就踢、打,胸部硌在鐵床上,疼痛難忍。腳變得一瘸一拐的,到現在還腫著。 二零零五年一月七日走操,干警劉亞冬大喊大叫,法輪功學員包麗霞因被迫害得腿不好使,跟不上隊伍,被劉亞東連打帶辱罵,拖拽著走。她家人來接見,干警蔣佳男說:“以填補干活,她是嚴管,不許見。” 二零零五年三月,勞教所強制簽訂「幫教協議」來迫害大法弟子,她們拒簽,並喊「法輪大法好」,被四個犯人拖拽,被男獄警毒打。她的手被擰到背後,銬在鐵床上,還要求她寫周紀實。不寫,男獄警用膠皮棍打她,警戒科長徐金利用電棍電擊,用腳猛踢她的臉,臉被踢變形,嘴因臉變形也張不開,嘴唇腫的特別高。獄警弄虛作假,把她手銬著塗上印泥強行按手印。 挑小豆、做手機套、編汽車坐墊。從早干到晚,吃的是沒油的菜葉湯,變色的饅頭,體力嚴重透支。獄警劉亞東還要她們給她干私活,讓她們給她拆洗她家的舊棉褲。 二零零七年七月份以來,佳木斯佳東公安分局安慶派出所警察張國福多次騷擾大法弟子包立霞、包立霞婆婆趙福艷等大法弟子的家。 二零零八年五月,因講真相被人構陷到前進公安分局,並被綁架,搜走隨身物品。隊長王連民因她不報姓名打她,並在勞教票上謊報她拿了四十、五十份真相材料,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先在看守所關了二十九天,犯人搜身,勒索她錢,她們買肥皂,見她煉功,還罵她。 二零零八年六月到哈爾濱戒毒勞教所。路上因她喊「法輪大法好」,警察打她並威脅她們不聽話就用手裡的高科技設備對付她們。 到勞教所,早起晚睡強制「轉化」,獄警孫彥秀因她不「轉化」,經常威脅她湊點材料送她去監獄,教導員張麗、大隊長牛小雲也威脅她,不轉化加期。吃飯時,獄警何秋紅刁難她不讓她吃包子(每周一次),並說誰給她扣誰分。有時因沒掛床頭卡、沒戴胸卡、沒背報告詞,被管理科獄警劉明、姜周責罰扣分(扣十分加一天),並連坐同屋人她不背也扣她們的分,無奈同屋的人輪番教她背。獄警李佳佳因為她沒戴胸卡罰站一宿,腿又痛又脹。獄警孫彥秀逼她寫周紀實、作業,她不寫,她叫她回班蹲著。她不從,她使勁按著她蹲在馬桶旁。不讓上廁所,屋裡放個桶大小號都在屋裡,屋裡彌漫著熏人的臭氣。 挑牙簽、迭紙葉子,還定任務。原材料很重,有時還沒吃飯,從樓下搬上五樓,完工後,再搬下來,累的手腳都不好使。因為拒絕奴役,獄警姜周用難聽的話侮辱她,還要給她掛懶人的牌子。限制洗漱,有次早上,獄警姜周見她上廁所,把她和連保管仁風訓斥一頓,並罰她倒一周馬桶,還不許她打電話、接見。 獄警梁雪梅強制給大法學員盧青香灌藥還綁她,她看不下去,給盧松開綁繩,獄警孫彥秀因此踢打她。時時監控,用犯人聯保,犯人怕受牽連,討好獄警,經常罵她,告她的黑狀,她在四隊被加期二十四天。強制檢查身體、抽血,不讓她說話,否則加期。 後來她被非法關押到三隊出所隊。管理科楊科長見她沒戴胸卡,要給她加期。大隊長劉巍關她緊閉,並加期二十九天,還挑唆犯人張洋虐待她。她告訴獄警呂配紅,她縱容不管。還威脅她不服獄警要加重懲罰。 二零零九年十月,佳市國保大隊的人和長勝小區劉玉霞主任把她接回,並說因加期,接了三次才接到,安慶派出所片警張國富要她簽字,她拒絕,此後片警和小區主任還去她家騷擾過多次。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下午,在佳市佳東商場發真相被人誣告到長勝派出所,綁架非法搜身還打人,後又轉到建國路派出所並拘留她五天。結束非法拘留那天,拘留所索要三百元伙食費,家人沒給。拘留所威脅不交錢就延期放人。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包麗霞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狀》,起訴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中午十一點二十分,安慶派出所副所長閆立民帶領安慶派出所警察和長勝社區人員六、七個人到家住文明小區的大法弟子包麗霞家,欲綁架包麗霞,包麗霞拒不配合,堵住臥室門不讓警察進屋抄走大法書,並高喊“法輪大法好”、“警察抓好人了”等等,警察見狀便退出包家在門口守著,當包麗霞家人從外面開門時,警察就隨之闖進屋,將包麗霞綁架,並抄走佛龕上的花瓶、香爐、花、裝經文的兜子、打坐用的涼席和改字的用具。包麗霞被行政拘留十天,八月十一日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七日,佳木斯東風區長勝社區人員按包麗霞家門鈴,問有無外來人員。上午10點,東風公安分局長勝派出所副所長張國福,打電話給包麗霞的丈夫,問家庭住址,讓她丈夫加微信,並說包麗霞是重點人員,要上門盤查。不長時間,張國福便領一警察到包麗霞家,說這個警察是新人,要認識認識包麗霞,並要給她拍照。包麗霞不配合,他們就走了。第二天上午10點,社區人員又來敲門,問包麗霞的個人情況及她的丈夫和兒子的工作單位等。 二零二二年五月九日下午兩點,包麗霞和李艷英在佳木斯東興橋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舉報,被佳木斯佳東派出所警察綁架,社區和派出所共計五人去她們兩家非法抄家。警察從包麗霞家非法抄走大法師父法像三張、法輪圖一張、五本大法書、一個電子書,還有電腦主機;從李艷英家非法抄走大法師父法像、電腦和打印機。當晚,把她們劫持到宏大醫院體檢,欲拘留迫害,因疫情,看守所拒收,第二天下午五點多,才放她們回家。 佳東派出所警察還給包麗霞的丈夫和兒子的單位打電話,致使包麗霞家人精神壓力很大,非法抄家時,給包麗霞身患心髒病的丈夫造成傷害。 二零二二年六月初,包麗霞住家社區,長勝社區和佳東派出所,分別給包麗霞丈夫打騷擾電話,干擾包麗霞一家人正常生活。
迫害類型: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毒打/毆打;
踐踏信仰;
戴背銬;
手銬/腳鐐;
坐小板凳;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剝奪睡眠;
不准上廁所;
電刑;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騷擾;
勒索錢財;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逼迫放棄信仰;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銬在某處上;
抽血;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罰站;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非法拘留;
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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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警察張國福(手機13354548366)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勞教所(西格木勞教所)
:
穆振娟,
王鐵軍,
王秀榮,
於文彬,
周佳慧,
張艷,
祝鐵宏,
張小丹,
洪偉,
於文斌,
陳春梅,
何強,
高潔,
蔣佳南,
劉亞東,
徐金利,
林偉,
李秀錦,
孫麗敏,
祝鐵紅
黑龍江省戒毒所(黑龍江省戒毒中心)
:
劉微,
江周,
李佳佳,
劉明,
孫艷秀,
張莉
佳木斯安慶派出所
:
張國福,
孫大宏
哈爾濱女子戒毒勞教所
:
牛曉雲,
何秋江
佳木斯勞教所
:
王洪丹,
劉華猛
哈爾濱戒毒所(黑龍江省戒毒中心)
:
呂培宏
前進公安分局
:
王連民
佳東派出所
長勝派出所
:
閆利民
東風分局
:
溫啟華
東風造紙廠
:
劉占彬,
李建國
東風區長勝社區
更新日期: 2022年6月18日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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