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信
簡介:
蔡信(Cai,Xin),
男 ,
63歲 ,
黑龍江五常市大法弟子,家住五常市內。2000年7月3日上午,去市商業局白副局長的辦公室,准備和他講法輪功真相,因不在,只好將材料放在辦公桌上。下午五常市政法科張曉東、楊松鵬強行將蔡信,綁架到五常市行政拘留所,非法拘押了二十五天。期間有一天張曉東將蔡信帶到拘留所的樓上辦公室,謊稱鎮郊派出所的兩個警察是哈市來的,蔡信剛進屋他們就上來將蔡信的背心、白襯衣撕壞,讓蔡信盤腿坐在水泥地上,逼問材料來源。一個警察將一瓶礦泉水從蔡信頭頂倒下,蔡信不說,上來一個胖子使盡全身力氣打蔡信一個耳光,打完後躺在南邊床上。另一人手拿訂書機說要往蔡信身上釘,床上警察突然說:別整這老頭子了他有功。家屬被政保科強行勒索了三千元現金。 2000年12月初,蔡信去北京上訪,被綁架到五常市駐京辦,又被國保大隊的王志明、戰志剛劫持到五常市行政拘留所,非法拘押了四天,被戰志剛強制勒索了七百元現金。 2001年7月19日,蔡信和老伴孔照琴去龍鳳山鄉蔡家街看望蔡信二哥(患胃癌),當晚被壞人舉報,由姓張的惡警帶領多人將蔡信老倆口抓到鄉派出所,第二天由當時在公安局的王志明主持送到第二看守所關押三個月於10月19日放回,蔡信被罰款4000元交戰志剛。同時交“610”被罰款3000元,負責人朱憲福。
2002年6月14日(農歷五月初四),蔡信和高淑芬在金山哈五路道邊掛“法輪大法好”條幅,被東升所去金山巡邏惡警多人綁架(所長當時是侯偉英),當晚被送第二看守所,9月經戰志剛送萬家勞教所3年。十一月份又被戰志剛、王志明等,劫持到哈爾濱公安醫院檢查仍不合格,在五常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拘押到年底,還被戰志剛強制勒索了八百元現金。 期間五常市610勾結五常市商業局,非法扣押了蔡信的工資,並開除了蔡信的黨籍,工資也被降一級(大約三十元左右)。後來蔡信老伴孔昭琴去商業局,要蔡信工資被610莫占山知道了,又將蔡信老伴工資也扣發了,十個月後蔡信大兒子去要父親的工資,被610強制勒索了三千元現金。 2007年7月3日上午7點左右,蔡信去市商業局白副局長的辦公室送去5份法輪功真相資料,他不在,蔡將材料放桌上,下午政法科張副科長、楊松朋將蔡信綁架到北頭拘留所。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拘留;
勒索錢財;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毒打/毆打;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五常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紀實(四)
黑龍江五常市蔡信被迫害經過
黑龍江五常市公安及有關公職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
責任單位及惡人:
五常市第二看守所
五常市610
:
莫振山
五常市公安局
:
楊松朋,
王志明
五常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
占志剛
更新日期: 2013年3月23日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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