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堂
律師去牡市紀委舉報中心及公安局要求會見權
張玉堂
張玉堂、關日安家屬要求立即釋放,在看守所門前舉牌抗議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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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張玉堂(Zhang,Yutang),
男 ,
70歲 ,
黑龍江雞西市密山市法輪功學員,密山市鐵西村木匠。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密山市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長杜永山,把張玉堂拉到密山拘留所非法關押23天。十月十八日張玉堂回家第二天,第二天下午政保科長孟慶啟來了,說是不行啊,你還得進拘留所呆幾天。問為什麼?孟說:“誰不讓你出來,你心裡沒數嗎?”張玉堂說:我知道是村支書不放過我,對嗎?孟笑了說:“那還能有誰!”張玉堂又被綁架進密山拘留所十七天。直到十一月初,孟慶啟逼張玉堂的家人拿出三千元(沒有任何手續),才放人。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張玉堂聽說法輪大法研究會的紀烈武在北京被判刑,為說明法輪功是正法,為大法討個清白,他和另一個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結果被北京前門派出所綁架押到雞西駐京辦事處的地下室裡,半夜裡張玉堂與另一同修撬開地下室通向地面的氣窗走了出去,回到北京順義縣臨時住所。 第二天,順義縣公安局某派出所大搜捕,張玉堂再次走脫。此時的張玉堂身無分文,又在異地他鄉,無奈只好向當地人要了一套外衣(穿的外衣被雞西公安局的李科長扒下去了),從順義縣火神營一路步行,從早上八點到晚上十點鐘,步行七十多公裡 (從朝陽區到前門區走了二趟),餓了向百姓要了一個小饅頭吃,困了就在天安門廣場前的地下室睡一會,凍醒了就來回走取暖,直到第二天再上天安門去。結果又再次被抓回雞西駐京辦事處。被雞西公安局政保科的李科長用皮帶一頓毒打後和兩個外甥一起被綁架回密山。 孟慶啟得知張玉堂被抓回來後,就叫李剛給他捏造了一個“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把他綁架到雞西勞教兩年。 在雞西勞教所,由於張玉堂不配合他們的要求,多次遭到惡警頭目范國宇的毒打,押入小號並加期四個月,最後把他關進小號裡一呆就是將近五個月。 第一批被綁架進雞西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有楊翠平、楊曉光、李洪偉、張玉堂、董志國、姜宏祿、趙斌、孫日生、王玉、王學世、鞏志軍、程忠強、史曉春、邢德福、邢德祿十五人。干警強行搜走了他們的大法數據,並開始不斷地打罵他們,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七日,以所長王彥軍、政委王洪武、護衛大隊長范國雨為首的邪惡之徒帶二十多個干警,拿狼牙警棍如狼似虎地把大法弟子們趕出監捨,帶上行李等日用品,在監捨外站成一排,解開衣服,褲子,脫下鞋、襪子並讓他們撅著,挨個搜身,拿警棍幾乎挨個的打他們,政委王洪武還用手掌砍他們的脖子,有的把被褥都拆開了,翻了一個多小時後,又罰站三個多小時才進監捨。大雪天罰他們站軍姿,一站就是兩個多小時。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日,雞西勞教所請來哈萬家等由省勞教局組織的叛徒來騷擾大法弟子,四位大法弟子楊曉光、張玉堂、王學世、代軍站出來制止它們破壞大法,干警手拿狼牙警棍,一下上來十多人,把他們拖到外面走廊裡拳腳警棍劈頭蓋臉就打,直到把王學世眼睛打得看不見東西了,楊曉光、張玉堂、代軍也被打得眼睛腫起一個包,鼻子、嘴流血,張玉堂的牙都打掉了,然後押進小號帶上腳鐐,當時在場的有政委王洪武、省610教育處長樊春玲,這是雞西勞教所的真實寫照。 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張玉堂因煉功被范國雨毒打並煸動犯人對張玉堂的仇恨,說是他煉功影響了大家睡覺,被張當場揭穿了他的謊言,以至於大家對范國雨產生極大氣憤,都在背後罵他。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干警再一次逼迫大法弟子罵大法時,由於大法弟子不屈服,護衛隊長范國雨、干警林永軍和中隊長陳震拿警棍把張玉堂、楊曉光叫到管教室,他們拿警棍輪流打了近一小時,然後給楊曉光戴上腳鐐,把張玉堂、楊曉光押進小號七十天後才放回中隊。 二零零一年六月中旬,因汪世祥、王蘭生、楊曉光三人煉功被惡警們押進小號,其中汪世祥六十二歲。在小號裡暴徒們強行給上述三人插管灌食、灌食鹽水把鼻子全都插壞了,其中汪世祥被前後關了一個多月,王蘭生和楊曉光一直在絕食中,六月二十八日張玉堂要求中隊長陳震無條件釋放楊、王二人,中隊長不同意隨後把張玉堂也關進了小號,綁在床上,也灌食插得鼻子出血,大小便失禁,三人被關押整整四個月。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下旬,張玉堂因揭露了孟慶啟勒索他三千三百元錢,張妻被抓到拘留所。杜永山抓住張妻的頭發往牆上撞。張玉堂被到處通緝有家不能歸。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晚七點三十分,孟慶啟帶著雞西市雞冠區公安分局長李強綁架張玉堂。到雞冠區公安分局,警察把張玉堂橫著吊在暖氣管上,往棉褲裡倒涼水,在暖氣上蒸,再給他戴上鋼盔,用鉗子敲鋼盔。大約十多個小時過後,放下來用打火機燒手指頭,直到眼看著手指頭燒起了指甲蓋大的水泡後,才停下。折磨他兩天把他關進了雞西市第一看守所第十九號監捨。 二零零二年四月,第一看守所副所長張毅,叫幾個犯人強行扒光張玉堂的衣褲,摁在地上用電棍電5分鐘。有一天張玉堂突然昏迷,副所長獄醫王力軍先摳耳朵,撓癢癢再用針扎雙手十指,扎進很深。殺人犯張健敏用鋼針扎雙腳,往嘴裡灌尿,抹糞便等。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九日早上,第一看守所劉曉軍的警察來到19號監捨,張玉堂把錢票一百元交給了劉曉軍換成現金保管說是帶著到哈達監獄,張玉堂當時問了押車的副所長王力軍說,劉管教說是錢要換現金怎麼沒來呢,王所長說“差不了你的錢”直到車開走了,也沒見到劉曉軍。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末,哈達監獄秘密的將張玉堂押往牡丹江監獄再繼續迫害。一星期後張玉堂被分配到尖山子三監區。三監區警察不准法輪功學員煉功,不准和法輪功學員說話。二零零四年過年那天,張玉堂晚上煉功被一個姓慕的號頭從上舖拽下來,打的鼻口出血。事隔幾日,張玉堂在抄寫經文時,被警察張建看見,搶去燒毀,把他雙手捆起來,一頓拳腳,打得血流滿面。 二零零四年,牡丹江監獄人員大調動,張玉堂又被分到十一監區。在十一監區被迫縫坐墊,由於張玉堂認為自己無罪不配合。管事的壞人就用一米長的硬木棍毒打,有一回竟把他打得腰不能動,就打肩膀,十幾天後張玉堂又被調到高壓三監區。在三監區張玉堂拒絕勞動,有個殺人犯劉立功經常把他打得鼻口流血。 二零零四年間,張玉堂又被調到十六監區,十六監區教導員鄭玉和唆使犯人逼張玉堂等坐小凳、三塊板和用木板打。獄警盧曉輝也因為法輪功學員不“轉化”,他得不到獎金,所以經常唆使犯人毒打法輪功學員。張玉堂出獄後回到家,看見被迫害得妻離子散的家,止不住的流下眼淚。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二日,張玉堂搬到密山市街裡3街41委。晚六點五十分左右密山市第一派出所片警戴強闖進屋,看到兩個他不認識的年輕人,就叫他的同伙苗彬打電話。”派出所來了八、九人,進屋就開始翻箱倒櫃。強行拿走他家的計算機、手機等物品,並把他們四人拽上警車,把他們編造好的假材料強行讓四人簽字,遭拒絕後戴強自己簽上四人的名字,填上拘留十天、每人罰款一千元的票子,強行把他(她)們綁架到拘留所關押。在張玉堂被非法拘押放回後的第二天,戴強又來家命令他搬家,不許他在他管轄區居住。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日晚6點多鐘,密山市中心街道辦事處的王貴江領著4-5個身穿便衣的人,突然闖進在密山鎮鐵西村三組居住的邢德福家,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就把邢德福德妻子柏勇戴上手銬,強行拽上汽車【車號是黑G0168號】。當柏勇的公公出來阻擋時,這些人邊把柏勇往車上拽,邊對她公公說:‘我們在執行公務。如果你再阻攔,連你一塊帶走。”柏勇的公公要他們出示證件看,他們卻說你沒有權利看證件。在一些村民的直視中,這些暴徒強行把柏勇女士劫持走、不知去向。 當天晚上柏勇丈夫回家後,其父告訴他媳婦不知叫什麼人拽走,不知去向。邢德福經多方打聽得知妻子被市610和中心社區王貴江拉到本市三合橋北精品湖魚飯莊內。 八月十一日下午二點多鐘,一群不明身份的人撬開張玉堂家的防盜門,闖入室內一頓亂翻,盜走張玉堂的三本《轉法輪》和一個小喇叭等物品(具體物品不詳,還在清點中)。當時家中有一七十多歲的老太太(張傳富的大姨),入室搶劫者是五男一女,兩個著裝的,其余都是便裝,但沒人說是什麼單位的,也沒出任何合法手續,也不說來干什麼就是一通亂翻。 八月十二日,邢德福和舅舅張玉堂到市中心街道辦找書記蔣志慧了解情況,為什麼綁架柏勇、蔣說是政法委王書記的指令。並和王書記通話,說明邢德福來意,王只允許邢和妻子見面。張玉堂和外甥來到魚飯莊,邢上前叫門,飯莊內出來一人,身高183左右,堵在門口說是只允許邢一人進屋,邊說邊關門,張拽開門,這把門人打了張玉堂一拳,張搪了一下,隨後屋裡出來4-5個人,都是30多歲,身強力壯,個頭在170以上,喊了一聲‘揍他’一起上來毆打張玉堂。 59歲的張玉堂,個頭162,身單力薄,如何能抵擋五、六個小伙子的毒打。當時張玉堂的兒子看見父親無辜遭毒打,上前阻攔,被把門人一拳把眼睛打的青紫。當時一個穿黃半截袖的身高180左右的人(後得知叫陳海雷)打的最狠。當張玉堂父子帶傷離開飯莊後,這些人隨後找來警察,把張玉堂綁架到警車裡,拉到第二派出所,放張玉堂兒子走了。 在二派出所裡,副所長張成城問了事情的經過,張玉堂如實回答了他。當他記錄完用電腦打出字後給張玉堂看,張玉堂說寫的不真實,要他改過來,他說‘你簽名吧,改不改無所謂。時間不長,一個叫王兆明的來了,又問了一些有關修煉的事,張玉堂告訴他說如何做好人和善惡必報的道理,但不知他在電腦上寫了些什麼,晚上8點多鐘,王、張來了,說送你回家,結果把張玉堂送進拘留所非法關押起來。 在張玉堂被非法關押期間,張玉堂的親屬和妻子找到邪黨政法委副書記王奎秀家,要求他無條件放人,王欺騙家屬說‘也沒啥事,押半個月就放回家了。’為掩蓋下屬行凶和迫害大法弟子罪行,進一步迫害張玉堂制造充份的理由,拖延時間,怕張玉堂的兒子和親屬找他進行報復,這期間王奎秀就悄悄的搬家了。十五天後,張玉堂家屬不見張玉堂回家,再去找王奎秀。王已經搬家了。問其鄰居,說是頭幾天搬家了,搬到哪裡去,無人知道。可見他們作惡心虛。 在拘留所,由於張玉堂的傷勢當時沒察覺,第三天傷勢發作,頭昏肋骨疼痛,造成昏死狀態。拘留所通知二派出所來人,王兆明找來急救車把張玉堂拉到市醫院檢查,很長時間又拉回來了,說是死不了。第十四天下午2點多鐘王兆明、趙拼又來了,說是給張玉堂檢查身體,沒有病就放回家了。在市醫院,王兆明問張玉堂以前肋骨是否受過傷,回答;沒有。現在就肋骨痛,頭難受,王兆明不知和醫生說了些什麼,就把張玉堂送到看守所關押起來,而打人凶手們卻逍遙法外。張玉堂問;為什麼不抓打人凶手,王兆明欺騙說他們在拘留所呢。 由於張玉堂當時不知道肋骨斷裂,只知道痛。吃不了飯,吃了就吐。有一次張玉堂昏死過去,包號管教急忙送醫院搶救,有醫生說,他肋骨斷裂,不治療肯定不行,就是好了也成廢人了,干不了活。看守所的醫生劉文英三次把張玉堂送醫院搶救,每次都小聲跟醫生說些什麼,最後醫生都說是正常。就是心跳每分鐘145次,劉文英都說正常的,不給醫治,致使他長期在痛苦中掙扎,吃不了飯,管教認為是絕食,就給上腳鐐,手銬,時間長達7天,最少是3天。腳鐐和手銬連在一起,鎖在舖環上【舖中間有一個固定的鐵環】倆手在一條腿下用銬子鎖上,躺不下,坐不直。 有一次,張玉堂吐得很嚴重,同監號在押人員看他吐的太厲害,就和獄醫劉文英說;“老頭吐的太厲害,給他看看吧”。劉文英罵道‘老不要臉的,你別給我裝病,你敢折騰我,你出來,看我敢不敢扎死你。’就是這樣的‘正常檢查’還花掉看守所一千多元。那個崔副所長說,我們一年的醫藥費叫你花了一千多元,別人有病咋辦哪。張玉堂說‘那你就跟上邊反映,馬上放我回家,我也沒罪。’他說,“我們能不說嗎,沒有人管這事啊。” 第二派出所張成城、王兆明辦案不公正,偏袒打人凶手。政法委的陳海雷等人制造假案,整個過程是先給張玉堂定罪,置陳海雷‘陳金雷五六個人群毆張玉堂這個基本事實於不顧,串通公安局法醫劉海泉、黃星國等人於11月16日向法院誣告張玉堂把陳海雷打成輕傷,要求張玉堂賠償陳海雷醫療費12350.80元,護理費82.23元【每天的費用】×以43天共計3535.89元,交通費100元,伙食補助費每天15元×43共計645元,營養費每天10元×43天共計430元,傷殘賠償金13857元【每年】×20年×百分之20等於55428元,精神撫慰金1000元,法醫鑒定費500元,財產損失費5400元,合計79389.69元。 張玉堂在八月十二日上午已經被綁架到派出所並非法關押五個月才放出來,陳海雷十一月十六日向法院起訴張玉堂把他打成輕傷,而且是十月十三日經密山公安局法醫劉海泉、黃星國鑒定的。張玉堂不可能在看守所期間出來打傷陳海雷,但是610頭目於曉峰、王小萍等直接參與和間接毆打張玉堂的這些人勾結檢察院‘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傷害罪起訴張玉堂。而張玉堂肋骨被打斷裂4根【8月26日回市醫院照x光片顯示】卻無人問津,而且二派出所張成城在看守所提張玉堂時做的筆錄不讓張玉堂看,說是“給你看你給撕了我們不白整了嗎”。 在這種情況下,張玉堂家屬只好請來北京律師,為張玉堂討回公道。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初張玉堂家屬到法院詢問何時開庭,刑庭庭長張瑩【女】40歲左右,說沒定下來什麼時候開庭,16號再去法院問張瑩,說二十一日開庭。由於這期間有兩個休息日,北京律師不能及時趕到,家屬要求延遲開庭,遭到張瑩的拒絕。十七日雞西律師趕到看守所要會見張玉堂,看守所崔宏騫所長說不行,讓二十日會見。二十日又以種種藉口不讓見。直到21日上午八點才讓會見。這是張玉堂被非法關押後的第一次會見律師。在短短的幾分鐘會見中,張說肋骨被打斷裂、頭昏、甚至昏迷過去、吃不了飯等情況,體重由60公斤下降到40公斤左右。律師急忙趕到法院,張玉堂的親朋好友來了許多人。法院張瑩說先開民事,後開刑事,過一會又說今天不開庭了。民事調解,陳海雷要求張玉堂家屬拿出七萬九千三百八十九元就算完事了。張家屬說你們四、五個人把張玉堂肋骨都打斷裂,你們賠我們多少錢,律師業提出應該把張玉堂提到現場,當面對質,看陳海雷的手傷是誰打的,張玉堂的肋骨又是誰打的。民事調解必須雙方到庭。張瑩理屈詞窮,本來說開庭是假相,藉機敲詐勒索被害人才是真正目的。既然假相被識破,張瑩就說’不能調解那就拉到吧,休庭。 家屬找到邪黨副院長苑司新說,你看倆位律師都來了,我們花了很多錢,當初我們要求推遲開庭時間,你們不干,現在你們卻要求我們賠償陳海雷的費用,那張玉堂被打成肋骨斷裂,這筆費用誰負責?不把張玉堂提到法庭當面說清,我們不能賠償。現在張瑩說不開了,這筆費用算誰的?那個苑頭目說“那我們不管,有錢就請唄!” 他們為什麼不公開開庭審理,就是因為張玉堂一到庭,他們造假的一些手段就會被揭穿.因為北京律師可以閱卷,一旦正式開庭他們造假的手段就會被曝光.於是610頭子於曉蜂利用有人說情的機會,讓家屬把北京律師攆走,找到張玉堂家屬欺騙說,“以前我跟張玉堂關系不錯【騙人的說法】他家挺困難的,我跟王書記商量商量,讓他家拿出一萬來塊錢,再把律師辭退了,咱們也別追究張玉堂的事算了。但他兒子的事不算完,還得追究刑事責任。”因為北京的律師不歸黑龍江管,用610小頭目王曉萍的話說‘我們就是要把北京的律師攆走,剩下當地的律師好對付,他得聽我們的’多陰險的計謀。但是他們的陰謀沒有得逞。 鑒於張玉堂肋骨被打斷裂4根,經常頭痛嚴重時昏迷過去。有一次摔倒後再次昏迷。林永峰把他弄到醫院搶救,醫生說是假死狀態,回去澆兩盆涼水就醒過來了,林永峰真就照著醫生說的潑了兩盆涼水,九月末的天氣多涼啊,潑上兩盆涼水是醒過來了,可是以後吃飯吐的更厲害了。 十一月二十一日下午,家屬和律師向邪黨法院提出取保療傷,申請書遞上後法院沒有反應。家屬又找到看守所要求給張玉堂治療,看守所所長崔宏騫否認骨折的事實,但又說張玉堂有時裝死,一扎人中就活過來了;又說我們給他灌奶粉喝,給他看好幾次病了,花了一千多元,也不能看著他死裡頭啊,得給他看病啊。家屬說,既然你說他死不了,那你就簽個字,寫上你的名,所長不干。家屬又去找邪黨政法委頭目王奎秀要求馬上放人療傷,說張玉堂身體已經不行了,有生命危險,王奎秀說死不了,死了我包你錢等等。 在家屬和親友們的催促下,邪黨法院定於十二月十二日開庭審理張玉堂被610工作人員陳海雷打傷,肋骨斷裂4根瘦的皮包骨並被誣告勒索一案。上午八點二十分密山法院法警到看守所把瘦的皮包骨的張玉堂提出來,戴上手銬腳鐐,張玉堂提出抗議,說自己不是罪犯,法律規定不是重刑犯不准戴刑具。但法警說是法院規定的。但又說不出哪條規定,強行戴上。來法庭後張玉堂的律師當庭提出抗議說,法律上規定不准給未定罪的人戴刑具,要求張瑩立即給張玉堂去掉手銬腳鐐。但張瑩撒謊說法警沒鑰匙。張玉堂說鑰匙就在法警褲兜裡。張瑩瑩說沒有,不給去掉刑具。 在法庭上,當公訴人說張玉堂妨礙邪黨法制學校正常工作是妨礙法制學校執行公務時,張玉堂回答:我只是去精品湖魚飯莊要被你們綁架的外甥媳婦並沒有去什麼法制學校。政法委,610機關是行政機構,不是執法機關,劫持公民人身自由受限制是非法拘禁。既然是‘執行公務’,就必須出示證件。你們在綁架柏勇時,一不出合法證件,二還威脅柏勇的公公說‘你再阻攔連你一塊抓走’。這是土匪的行為。這完全是打著執行公務的幌子,干著破壞法律實施的罪惡行為。行政機關沒有執法的權力。所以我去魚飯莊要人是正當合法的。說我去“法制學校”妨礙你們執行公務、是為你們的犯罪在掩蓋事實而找理由。既然說是“法制學校”,為什麼掛著精品湖魚飯莊的大牌匾。而且內部設施和所謂的工作人員干的事都是一群流氓地痞無賴所為。被綁架進魚飯莊的人必須寫悔過和罵人。這是在敗壞人倫道德,破壞法律實施。 張玉堂的律師,北京洛輝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光明,做了非常有利的辯護‘所謂的密山法制學校既不是國家機構,也不是合法的學校,因為沒有教育部門審批手續,不掛牌,純屬違法機構,還涉嫌綁架公民,陷害好人,限制人身自由,侵犯人權等違法行為,外面只有‘精品湖魚飯莊’的牌子,強加張玉堂的‘妨害公務罪’的罪名不成立。 律師又指出,所謂呈堂證據──視聽資料(監控錄像)顯示沒有人被打倒在地,陳海雷的起訴書上說他被打倒在地,屬造謠誣陷。陳海雷提供的受傷證據--編號B57591的X片屬於陳雷,而無論從姓名到年齡,可以肯定陳雷與陳海雷不是同一人,因此鑒定結論不真實,有造假之嫌。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三日,鑒定委托書中的“簡要案情”中表明“陳海雷右手第5掌骨骨折”,而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10點19分52秒的X片顯示的姓名是“陳雷(chenlei)的傷情,偵查機關又如何知道陳海雷右手第5掌骨骨折。也就是說。陳雷與陳海雷不是同一人,這是其一。其二,X片段編號是B57591,而鑒定結論中的X片編號是B57618,也就是說,X片編號不同。其三,“立案決定書”中的“破案理由和根據”中第2段最後兩行表明“造成陳海雷右手第5掌骨骨折,經密山市公安局法醫鑒定所法院檢驗陳海雷傷情已構成輕傷”,而此時鑒定結論尚未作出,偵查機關又如何知道陳海雷已構成輕傷。其四,鑒定機構於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三日受理鑒定,並於當日作出和送達張玉堂,這顯然不合常理。 陳海雷於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案發後住院治療,但不可思議的是,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偵查機關對陳海雷的詢問筆錄上顯示的地點是在利民派出所。程序也違法,所有訊問筆錄上少於兩名偵查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所謂的“證人”是六一零頭子於曉峰,洗腦班副頭目王小萍,陳海雷,陳金雷,這四份證詞字體一樣,有造假之嫌。而且這些人都是直接或者間接參與對張玉堂的毆打與迫害者。 律師還指出,共有四份所謂“筆錄”,只有第一分訊問筆錄有張玉堂的簽字,後三份筆錄都沒有張玉堂的簽字。張玉堂回答說:第一份筆錄是他們讓我簽的,後三份我不知道,有造假之嫌。 在律師無可辯駁的質疑下,陳海雷自知誣陷勒索,強加的罪名不成立,害人的把戲已被當場揭穿,無可奈何,當庭提出撤訴。本應當庭立即放張玉堂回家,張瑩卻宣布休庭。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日,為了掩蓋非法關押在張玉堂五個月的事實,張瑩以“妨害公務罪名”判處被害人張玉堂五個月拘役,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放張玉堂回家。這種所謂“到期釋放”,不屬於無罪放人。張瑩這種做法,是公然破壞憲法、刑訴法和法官法的正確實施。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張玉堂和張翠霞夫婦在牡丹江租住的樓房裡被綁架。被非法關押於牡丹江市看守所。 牡丹江愛民區法院,約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一日對法輪功學員張玉堂、關日安秘密開庭,卻不敢對律師承認。律師稱此為無法律依據非法庭審的行為,要求立即釋放兩位當事人。 七月一日上午,關日安的律師抵達牡丹江市,到愛民區法院詢問案子進展,愛民區法院刑事庭法官王楠、庭長張穎矢口否認接過關日安、張玉堂的案子,更不承認有開庭的事實,並數次粗暴掛斷律師電話。 律師隨後到立案登記處查詢,立案登記處也聲稱沒有此案。下午,律師赴看守所會見關日安,證實愛民區法院已於半月前在看守所對關日安、張玉堂秘密開庭,愛民區檢察院公訴科的王娟是所謂公訴人,非法庭審大約進行了一個多小時。張玉堂和關日安對法院的非法秘密開庭表示強烈抗議。律師得知後指出,這是無法律依據的非法庭審行為。 七月八日下午,關日安的律師會見當事人也被拒絕接見。牡丹江第一看守所拒絕律師會見當事人的理由是,辦案單位不允許。牡丹江公檢法以阻撓律師會見的手段,企圖剝奪當事人的上訴權。 七月九日,愛民法院對關日安、張玉堂非法判刑,並且拒絕出具判決書,變相剝奪當事人、律師及家屬依法辯護和上訴權。 法輪功學員張玉堂、關日安、高玉芹的三位代理律師李春富、李敦勇、王宇(女)在牡丹江看守所欲探視當事人受阻,律師去牡市紀委舉報中心及公安局要求會見權,於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二日下午在牡丹江市公安局門前被綁架近七個小時,直至夜裡十點多才重獲自由。 為什麼牡丹江公檢法要如此對待北京這三位律師?因為他們代理的是“某些案件”,而上頭早有交待,那就是牡丹江政法委副書記、防范辦主任李明先:“某些案件”對於維權律師實行“不接待、不受理、不解釋”。要想會見必須拿錢。三位北京律師要求會見的當事人,正是法輪功學員。 直到近期,黑龍江省副省長、省政法委副書記、省公安廳廳長孫永波,還經常親自全省地區指揮加大規模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牡丹江市愛民法院刑庭法官張穎說:法院、院長、法官,完全要聽命於610的指令,就連公安局國保都得聽它指揮。司法被政法委610操控!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下午一點三十分,法輪功學員張玉堂、關日安的代理律師李敦勇、李春富赴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愛民法院閱卷,遭到門衛的無理刁難。他們如臨大敵,為首的警號為230999和232233的警察表現得很囂張。 一審審判法官是愛民區法院刑庭張穎,書記員王楠,公訴人是愛民區檢察院王娟。重新負責此案法官為姜冰冰。 在律師閱卷期間,姜冰冰一再刁難律師,不准律師復印、拍照案卷,只能摘抄。律師未能正常依法閱卷的情況下,就通知律師十一月二十五日開庭。 由於愛民區法院不准正義律師正常依法閱卷,律師不能有效為當事人依法辯護,家屬提出更換律師,重新閱卷,不料立即被逐出法庭。結果休庭半小時,法官不斷打電話請示,後開庭宣布:讓當事人15日內重新聘請律師。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八日,重新聘請的兩位律師會見當事人,並到愛民區法院閱卷。法官姜冰冰推說要復核律師遞交的手續,讓律師下午再去閱卷。可是當律師下午到愛民區法院時,姜冰冰一直以開會為由,整個下午都不接律師電話,直到快下班時,她才對律師說:“你今天是閱不成卷了,什麼時候閱卷我再通知你吧。”律師質問:“我從幾千公裡趕到這裡,你讓我等了整個下午,沒有任何理由,就不讓我閱卷了?”但是不管怎麼說,姜冰冰就是不讓律師閱卷。 張玉堂的代理律師石伏龍於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到看守所會見,看守所不讓見,聲稱張玉堂不見任何人,連家人聘請的律師都不見。石伏龍律師為近60歲的張玉堂身體狀況擔憂,經一再要求,最終牡丹江市第一看守所同意會見。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再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關日安、張玉堂。二人的家屬參加旁聽被二十多名警察堵在門口不許進入,聲稱只允許一名家屬旁聽。最後只有關日安的妻子和張玉堂的妻子得以進入法庭。 按照法律規定,法院應提前3天給律師送達開庭通知書,但張玉堂的律師在一月二十六日才收到開庭通知,所以無法趕到法庭,法官姜冰冰就電話聯系張玉堂律師,律師要求法院依法提前三天送達開庭通知。姜法官說要請示領導才能決定,最終法官姜冰冰告訴家屬和律師:今天不開庭了。 目前,張玉堂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牡丹江市公檢法單位與人員不予救治,也不予取保就醫。 二零一五年二月一五日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再次對關日安、張玉堂(所謂破壞法律實施案)開庭審理。對一個坐在輪椅上嚴重腦梗狀態的老人和做過胃切除並剛剛出院不久的人開庭審理,愛民區法院的開庭不僅違法,而且興師動眾。 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三日九時對關日安、張玉堂案非法開庭審理,張玉堂宣讀自己的陳述詞時,審判長季明讓人給張玉堂拿水喝,張玉堂喝下後,不到十分鐘就出現言語不清、頭暈,思維模糊的狀態,而且頭痛劇烈,甚至頭痛的無法忍受,手腳僵硬,極其痛苦的雙手抱著頭,對審判長季明說頭痛的受不了了。 審判長叫醫護人員到張玉堂身邊草草檢查就說正常,什麼都正常!張玉堂痛苦地說:“我都這樣了,你們還說什麼都正常,你們還想整死我呀!”律師憤怒的說:我的當事人都這樣了,你們還在開庭,你們還有沒有一點人性了?審判長季明繼續狡辯,說已經找過醫護人員了,一切正常,繼續開庭。 張玉堂妻子張翠霞女士忍無可忍的站起來,控訴審判長季明在張玉堂如此危險的生命狀態下庭審,藐視生命,沒有人性!而且張妻強調家屬為張玉堂、關日安聘請的另外兩位辯護人,法院沒有通知就開庭是違法的,張玉堂和關日安不能再繼續配合他們的違法庭審了!“愛民”的法院立刻沖出幾個法警,把六十多歲的張翠霞老人從椅子上強行暴力往外拽,張翠霞抱住椅子,法警們就在地上拖著張翠霞,一直把張翠霞拖到審判庭門外,將她扔出法院。 據張翠霞本人講:面對法庭對她的暴力,原本性格剛烈的張玉堂一定會有所表示,但極其反常的是,張玉堂象換了一個人,麻木遲鈍的好像沒看到也沒聽到一般,並沒做什麼反應。隨後法庭繼續開庭,張玉堂後續情況很令家屬非常擔憂。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三十日,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第六次非法開庭,圖謀進一步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張玉堂老人和關日安。六十二歲的張玉堂二十九日當庭被折磨的三次劇烈的嘔吐,關日安的手腕被手銬銬的鮮血直流。所謂“公開”庭審仍只允許兩名家屬進入。 將張玉堂的名字輸入明慧網,有關張玉堂遭迫害的報導多達數十篇。張傳富一家成員已於去年分別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上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 張玉堂於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被黑龍江省泰來監獄關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張玉堂被非法投到牡丹江監獄集訓隊。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三名法輪功學員(牡丹江的張玉良、關日安,密山的張玉堂)被從牡丹江監獄轉入泰來監獄,省六一零辦公室的人也跟著來了,隨後要求泰來監獄全面轉化法輪功學員,尤其是新轉來的三人。集訓隊對張玉良采用迫害手段:熬鷹(不讓睡覺)、扒光冷凍(衣服扒光,坐在地上,開開窗戶吹冷風,眼睛都凍紫了)、毆打(雙手握雪球,掉了就打他),每天都坐在地上,沒有被褥。張玉堂、關日安等人也被獄警采用同樣的手段殘忍折磨。二零一八年八月初被轉到齊市監獄。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黑龍江省泰來監獄人員給張玉堂妻子打電話,說張玉堂正在監獄的醫院裡,讓家屬來。三十日一早張妻來到監獄看到張玉堂本人,身體瘦得只剩把骨頭了。妻子得知在此前張玉堂連續昏迷五天,監獄卻不通知家屬,也沒有做任何搶救措施,根本就沒有人管。 還有一次張玉堂走著走著突然昏倒,從三樓的樓梯上滾到一樓,左半邊頭腫得很厲害,頭上中間部位磕破軟軟的,躺在那裡也是沒有人管。當妻子問管教孫國玉為什麼不給治療,為什麼不通知家屬,他沒做任何解釋。 二零一六年三月初,張玉堂在泰來監獄因拒絕奴工,被吊在門框上許久。 張玉堂現在不能行走,不能吃東西,只要吃一點食物胃就疼。在之前監獄裡說給張玉堂辦保外就醫,材料提交上後又不了了之了。 密山市法輪功學員張玉堂,在被泰來監獄迫害的無法行走的狀況下,被轉移到齊齊哈爾監獄。 密山市張玉堂結束5年半冤獄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張玉堂被密山鎮政府書記韓永繼和鐵西村長王作福等人騷擾,威脅他不寫“轉化書”,就關起來判刑等等。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下午,有七個警察連續到張家敲門未開。十二月十八日晚上九點半左右,密山鎮武裝部長(維穩辦主任)曹海、李德伍、鐵西派出所警察六-七人來張家敲門,他們看張玉堂不在家就走了。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上,密山派出所(第四派出所或第三派出所不確定)幾人到張玉堂家抄家,收走大法書、大法資料等很多東西,張玉堂和老伴不在家,把張玉堂兒子張傳璽帶到派出所,讓他寫悔過書被拒絕,現在張傳璽被關押在密山拘留所。 密山鎮曹海(武裝部長)幾次打電話給張玉堂女兒叫她勸張玉堂寫悔過書,因找不到他本人。最後到張玉堂的女兒家讓她女兒代父親簽的悔過書拿走了。密山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說:密山市裡開兩次會了。第二次會議大約是十四、十五日,市長,市委書記,政法委書記給開的會,在會上說;不轉化,不寫三書(保證書、揭批書、悔過書)的法輪功學員一律收監。 兒子張傳璽被非法關押10天, 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回到家中。 二零二一年一月四日,曹海等人送來20斤白面、30斤大米和10斤豆油,告訴張的女兒說是給你爸的。此次騷擾迫害給張家造成約3千元的損失。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下午3點35分,黑龍江密山市第四派出所李長欣、徐曉強(名字是當時法輪功學員問他們的,你們都叫什麼名字?那警察自己說的)兩個警察來到張玉堂家敲門。張玉堂問:誰?李長欣回答說:我們是第四派出所的警察到你家來核實幾個問題:你張玉堂,張翠霞,張傳璽是煉法輪功的嗎?是不是被抓過?張玉堂說:我們沒有被抓過,只是被邪惡綁架迫害過,那是你們在違法犯罪,我們不歸你們管,我家不是辦公的地方,你們辦公回你們那去辦公,別到我家來。 他們要求給其開門,張玉堂說這不是你們來的地方。他們見不給開門那個姓徐的就給他們領導打電話說:他們不給開門不配合我們,不知那面說了什麼,他們就走了。這是從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以來的第三次騷擾。 二零二二年十月上旬,密山市鐵西派出所(四派)兩個警察到張玉堂女兒家,給張玉堂和他妻子張翠花打電話,讓去見一下面,張翠花先去了,給警察講真相,問警察有啥事?警察說:看你們在沒在家,在家就好,沒啥事。警察是用這種手段不讓張玉堂和他妻子隨便走,控制他們的人身自由,是對他們的另一種迫害和管制。警察是在侵犯他們的人身自由權。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二日上午9點10分左右,黑龍江省雞西市密山市密山鎮維穩辦人員李德伍帶領兩個警察和密山鎮鐵西村治保主任馬雲坤等5人,到法輪功學員張玉堂家敲門,敲了幾分鐘沒敲開門,他們就下樓走了。 過一會他們又回到樓下,李德伍往張玉堂家打電話,沒人接。之後,李德伍又用鐵西村治保主任馬雲坤的手機打了兩次。第一次沒人接,第二次張玉堂妻子接了電話。李說我是密山鎮維穩辦李德伍,問張玉堂在家嗎?張妻說不在家。李問干啥去了?,張妻說干活去了。李說,到你家坐一會嘮嘮嗑,見見面。張妻說見面可以,就把窗戶打開了。李德伍見張妻在家,就急忙帶人上樓敲門。張妻說,現在就我一個人在家,不能給你們開門。李德伍他們幾人沒敲開門,就走了。 二零二二年把密山鎮鐵西村民張玉堂承包的土地給挖開了,建完管道後又把土地填平了,給張玉堂1300元的土地損失補償費。在張玉堂還沒收到土地損失補償費期間,密山市社保局就給密山鎮鐵西村打電話說:張玉堂以前被判刑期間,他多開的養老金上漲的部分,要扣回來,不能給他,讓張玉堂到社保局來一趟。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星期五)下午五點來鐘,張玉堂去他女兒家,快六點了他從他女兒家出來回家,被密山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 六點過五分,密山公安局國保警察敲張玉堂的家門,張妻沒給開門。這時,警察從外面用鑰匙把門開開,有七個男警察和一個女警察共八人進屋,自稱他們是密山公安局的。張妻問一個警察:你姓啥?警察說姓花叫花劍。張妻問你是頭嗎?花劍笑了。張妻問:他們都叫啥名?花劍說:他們你就不用問了。花劍對隨來的警察說:搜查。就有兩個警察拿著錄像機在屋裡各處錄像。 張妻問警察:你們抄家有法律手續嗎?有一個警察拿出一張紙晃了一下,張妻說:我沒看清紙上寫的是什麼,給我看看。警察說不能給你看。把那張紙收起來了。 警察抄家大約近一小時,在屋裡到處翻,把床底下都翻了,當時看見抄走三本《轉法輪》,三個聽法、煉功用的音響(小喇叭),信封十∼二十個。警察在床底下翻出一個紙包,張妻要看看是什麼東西,警察不讓看。警察還抄走什麼東西就不知道了,當時警察沒讓家屬確認被抄走的東西的名稱、數量,沒有抄家物品清單。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警察對張玉堂刑事拘留,拘留通知書,密公拘通字[2023]62號。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警察對張玉堂逮捕,逮捕通知書,密公(政)捕通字[2023]61號。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二日上午9點,密山法院對張玉堂非法開庭,上午11點30分休庭。 在法庭上張玉堂有理有據的自我辯護,指出辦案人員強加的多處莫須有的證據。律師以憲法和有關法律為依據為張玉堂做了無罪辯護,要求法庭對張玉堂無罪釋放。 黑龍江密山市今年70歲的法輪功學員張玉堂,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八日又被密山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一萬元。此前,張玉堂因信仰法輪大法,曾被非法勞教兩年、非法判刑合計八年十一個月。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勒索錢財;
長時間吊拷;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雙手十指煙頭全部燙黑;
電擊;
十指插鋼針或牙簽;
坐小板凳;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關小號;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剝奪睡眠;
騷擾;
威脅/恐嚇;
非法拘留;
逼迫放棄信仰;
抄家;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綁架/劫持;
毒打/毆打;
非法關押;
迫害親屬;
偽造證據將大法弟子勞教、判刑;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判刑;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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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密山政法委書記:劉麗 辦:0467 —5839177 手機:18646787678
密山政法委副書記:任樹華 辦:0467 —5853699手機:13796400099
密山市公安局現任國保大隊長:花劍,宅6736666 辦;0467-5210737手機159 4667 9666
國保大隊教導員:賈德軍,辦5286012 宅5211555 13836557555
單位相關責任人
密山市政法委書記:劉麗 辦:0467 —5839177 手機:18646787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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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公安局現任國保大隊長:花劍,宅6736666 辦;0467-5210737手機159 4667 9666
密山市國保大隊教導員:賈德軍,辦5286012 宅5211555 13836557555
密山市國保副大隊長 李剛 13944806333
密山市檢察院:李蘭蘭 18504629990
密山市法院:
審判長 凌左彬
書記員 劉煬
陪審員 林春紅
陪審員 蘭新玲
證人:
高媛(參與抄家 密山市紅衛社區網格員)
馬占新(密山市郵政儲蓄軒宇所營業員)
冀秀紅(密山市郵政儲蓄銀行第二郵政所營業員)
劉桂紅(密山市郵政儲蓄城西所郵政營業員)
密山國保副大隊長 李剛 13944806333
密山鎮 書記:戴旭光:手機136 0468 6191
密山鎮 維穩辦 李德伍:手機133 8675 8877
鐵西村治保主任馬雲坤:手機138 3655 2805
密山鎮鐵西村長王作福:手機150 4567 3999
黨委書記韓永繼手機:13339562178
鎮長王雪飛 手機:13945826952 辦公室:04675297177
維穩主任曹海 手機:13846052993
鎮民政主任杜波手機:13945832662
鐵西村長王作福手機:15045763999
紅衛街中心街道主任呂賢崗手機:13945842789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龍江省公安廳
:
孫永波
密山市政府
:
王奎秀
密山市公安局
:
孟慶啟,
杜永山,
李剛,
劉海泉,
黃星國
雞西勞教所
:
王彥軍,
范國雨,
林永軍,
陳震,
王洪武
密山市610
:
於曉峰,
樊春玲
泰來監獄
:
孫國譽
牡丹江市看守所
雞西市看守所
:
王力軍,
劉曉軍,
張義
牡丹江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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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曉輝,
張建,
鄭玉和
密山市看守所
:
林永峰,
崔宏騫
密山市政法委
:
王曉萍,
陳海雷
愛民區法院
:
王楠,
楊光,
季明,
張穎,
姜冰冰
密山法院
:
張瑩,
苑司新
愛民區檢察院
:
王娟
牡丹江市國保大隊
:
李學軍
牡丹江第一看守所
雞西市雞冠區公安分局
:
李強
牡丹江市政法委
:
李明先
密山市第一派出所
:
戴強,
苗彬
密山市洗腦班
:
陳金雷,
蔣志慧
密山市中心街道辦事處
:
王貴江
密山市第二派出所
:
張成城,
王兆明
齊齊哈爾監獄(原”馮屯監獄”)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5日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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