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四日進京上訪後被非法送看守所關押二十一天,被惡警毆打,背銬,用電棍電,皮帶打屁股,被勒三千元人民幣釋放,交所謂的伙食費三百元。二零零零年正月十六,因煉功被非法關押七十天,後交伙食費三百元及五百元沒有名目的錢。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電擊; 毒打/毆打;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佳木斯、伊春等地大法弟子遭受迫害事例(二)
責任單位及惡人: 依蘭縣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16日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