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廣
簡介:
宋志廣(Song,Zhiguang),
男 ,
45歲 ,
家住黑龍江省雙城市團結鄉快樂村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七月下旬,鄉政府強行辦班非法關押3天。99年9月6日進京證實大法到天安 門被派出所非法囚禁18小時,被團結鄉陳井雲勒索2000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宋志廣去哈市上訪被防暴隊警察非法抓捕,關押在哈市八區體育場九個小時,在省政府門前遭到毒打。 一九九九年八月宋志廣去北京上訪,六天以後,當宋志廣回到家,鄉政府的任久成帶人把宋志廣綁架到鄉政府派出所,非法拘留二十個小時,並向家人勒索二千元。派出所的熊存國、老楊和村裡的陳井雲、柏建東闖入宋志廣家,非法沒收大法書籍。不久被鄉政府的任久成綁架到鄉洗腦班。 二零零零年二月宋志廣進京上訪,中途被鄉派出所截訪,當時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非常多,雙城市看守所放不下,宋志廣被送回當地派出所非法拘留七天,家人負責送飯。三月,正值“兩會”期間,鄉政府的政法委書記吳則林把宋志廣非法抓捕到鄉政府,直到開完“兩會”,勒索宋志廣一百二十元伙食費才放人。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九日,被鄉政府強行關押3天後於5月1日從鄉政府走出,進京正法被抓回非法關押在雙城市看守所15天,被吳澤林轉帳800元。 四月三十日,宋志廣正在家維修機車,吳則林又帶領鄉干部把宋志廣綁架到洗腦班,使機車在家停著,無法作業,損失了一萬五千多元。 二零零零年五月一日宋志廣從鄉洗腦班正念闖出,又進京上訪,被鄉政府李有才、和派出所的周洪彬在半路綁架把宋志廣劫持回來,被鄉書記王艷和齊福達謾罵毒打。五月二日鄉政法委書記吳則林把宋志廣非法抓捕到雙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並勒索家人八百元,說是抓宋志廣的費用。在看守所,國保大隊的張國富和金婉智直接參與對宋志廣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再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到石景山體育場,遭受了非法刑訊逼供,宋志廣不配合邪惡,也不報姓名。六月二十六日,吳則林在石景山認出宋志廣後,一頓毒打,戴上手銬,於二十七日被非法抓捕到雙城市看守所非法刑拘三十八天,期間國保大隊的張國富和金婉智對宋志廣多次迫害,骨瘦如柴,體重只有七十多斤,只剩下一口氣了。 在宋志廣被非法刑拘期間,吳則林帶領派出所和鄉政府人員闖入宋志廣家,搶走彩電和摩托車等私人財產,勒索一千三百元錢,並揚言不惜花多少錢也要把宋志廣和另一位同修整死在裡面,把宋志廣妻子嚇的精神失常,現在還有後遺症。 二零零零年八月四日,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內外封鎖消息的情況下,被送往尚志一面坡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兩年中因為被非法勞教和拘留,家裡花費了五千多元,造成家庭經濟損失數萬元。 二零零一年一月份因說一句煉又被鄉政府非法拘禁33天,被團結鄉吳澤林勒索1500元。 2001年3月份由被鄉政府拘禁半個月左右,現在仍被鄉政府監控著,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毒打/毆打;
綁架/劫持;
非法拘留;
洗腦/送洗腦班;
手銬/腳鐐;
非法勞教;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大陸各地前期迫害案例匯編(2011年8月10日發表)
黑龍江省雙城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折磨和勒索的事實(續)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天安門派出所
雙城市看守所
雙城市駐京辦事處
雙城市團結鄉
:
吳澤林
更新日期: 2011年8月17日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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