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淑會(楊淑慧)
簡介:
楊淑會(楊淑慧)(Yang,Shuhuiyangshuhui),
女 ,
四十多歲 ,
黑龍江佳木斯市大法弟子。在佳木斯勞教所裡,大法弟子不配合邪惡,就被惡警洪偉給扣在庫房裡,黑天專人看管,不讓睡覺,兩只胳膊被扣得腫的抬不起來,吃飯上廁所不能自理。勞教所為了強行轉化,不但在肉體上摧殘,還在精神上施加壓力,強迫進行轉化。大法弟子汪玉紅、楊淑慧、王鳳軍、孫淑傑等被折磨精神失常。還要干活,作自己能力所不能及的超重工作。 二零零零年九月,佳木斯勞教所干警林偉,為了達到轉化率獲得高額獎金,把楊淑慧雙腳朝天吊銬起來,銬得楊淑慧聲聲慘叫,在這之前,勞教所已經找茬銬了她半個月了,其中“大背銬”把她給銬昏過去了。楊淑會長期遭受精神和肉體上的摧殘,終於導致精神失常。干警經常像瘋了一樣的三、四個人一起打她。大隊長何強說:“楊淑慧,你不就想回家嗎?就不讓你回去!” 有一次,惡警李秀錦當班。在吃晚飯回來的路上,楊淑慧神情恍惚東張西望,李秀錦到隊伍中一把將她的雙手擰在了背後,李秀錦叫一個干警把隊伍帶走,也不知道後來把她怎麼樣了,回來就哭,問也問不出來。 楊淑會病情嚴重期間不能睡覺,總想回家。有時鞋也不穿,光著腳就跑,再不就大喊。勞教所戒備森嚴,她怎能跑出去哪?每次都被抓回來打得夠嗆。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楊淑慧在家中被南崗派出所惡警綁架,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受到非人折磨,致使精神失常,而且越來越嚴重,已經不認識人了。但勞教所根本不給治療,一直到二零零三年七月末,在她已經非常嚴重的情況下才放回。被迫害一年零三個月。 二零零三年正月初四,她被刑事犯和王傑打得下巴和臉都青了,她跑進屋,犯人還追著打,大法學員馬汝雋和馬翠紅站起來阻止,才停止打罵。可隊長張艷不但不管,還說她有毛病該打。 她病情嚴重期間不吃勞教所給的藥,被干警王傑打她的嘴巴子。勞教所從來都不管她是被迫害成精神病的而減輕一點折磨。一次在門口她不穿鞋,被王傑連踢帶打打出門外。當班的干警蔣佳南不說打人不對,反而說其它人沒看好。 有一次,她把食堂的門當回家的門就往食堂門裡跑,被王鐵軍出拳照她腦袋猛擊兩拳,她倒在了後面,被大法弟子接住了。在場的工作人員沒有人管。在上廁所時,她又跑了,後來被干警洪偉施以酷刑“大背銬”。因為她跑,被隊長洪偉至少銬了三次。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楊淑慧到大法學員家串門,被非法到學員家裡騷擾的中山派出所警察開車跟蹤,翻兜子、問姓名,在什麼都沒翻到的情況下,恐嚇她不許到學員家等等。由於警察態度十分惡劣,又威脅恐嚇,使她精神又一次受到打擊,狀態越來越不好,最後連吃飯睡覺都不知道了。給家人帶來極大的痛苦和打擊,兒子因為在家看護媽媽不能上班,丈夫在工地干力工非常累,下班後還得自己做飯。 由於楊淑慧被迫害的精神失常,她的丈夫和兒子都承受了巨大的痛苦,身體都很消瘦。現在,楊淑慧已經被送母親家,她七十二歲的母親還得照顧她。 二零零二年十月份,佳木斯勞教所女隊,除了使用電棍電擊、吊銬、背銬、暴力毆打、體罰、坐鐵椅子、長期隔離外,為了強制改變對法輪功的信仰,一旦哪天有誰被勞教所的所警給選上了,就必遭慘無人道的“大吊背銬”。大吊背:就是將一只手從另一側經肩上向後背方向拽,另一只手從另一側的後背向上拽,用銬子將兩手穿過鐵床幫靠在一起,人在地上呈直角坐著,不許蜷腿。在被大背銬期間,所警和刑事犯會不斷的給“活動”手,口稱:“別銬捂血了。”“活動”的方法就是將靠在床幫裡的兩只手扭轉、牽拉、拽。“大吊背”銬的痛鑽心、疼的鬧心,吐不出來,也嘔不出來,再加上“活動”,更是入骨三分的疼了。整個手迅速的腫脹起來,跟氣吹的似的。銬子很快就塹到腫脹的手腕的肉裡了。再把上下兩只大臂往一起拽、靠、變換位置,全身的細胞都跟著疼得直蹦,呼吸急促、心跳加快、汗都出來了,痛苦極了。 沒有人情願“轉化”。都是在這種極度的痛苦中,再也承受不住了的情況下,違心的寫了或簽了那個惡警早已准備好了的東西。然而,那個背師叛法的東西,雖然不是發自內心的,是不情願的,可是那是大法學員的恥辱,是生命中用任何語言與行為都洗刷不掉的恥辱。那種心靈深處的痛不欲生的苦遠遠超出了肉體的折磨。在“大吊背銬”的強制性轉化中致殘的有:黑龍江大學英語系三年級學員莆延春(紅興隆管理局)、鶴崗的李國雲、撫遠的鄭迎春、佳木斯的王英霞、王玉紅、康愛民、佟麗、鶴崗的黃曉磊(哈爾濱美術學校二年級學生)等。是凡被上了“大吊背”的,人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傷殘,趙麗霞(佳木斯)被銬兩年了左臂仍然肌肉無力,抬不起胳膊,黃斌(佳木斯教師)被銬出了心髒病,張曉庚(佳木斯)的手腕關節處鼓起的大包使她什麼都干不了,一活動就疼痛難忍。在肉體的摧殘與精神極度的高壓下,導致精神失常的有:雙鴨山的孫淑傑,佳木斯的王鳳君、楊淑慧。因承受不住“被強制轉化”後的痛悔而亡的有佳木斯的湯紅、勃利縣的房翠芳。勞教所為了封鎖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全方位戒嚴,將我們隔離,中隊的大鐵門二十四小時鎖上,各個大法學員的隔離間上鎖,門窗用布擋住。對於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而導致的後果,勞教所的所警們不但不反思自己在迫害中的所言所行,而是表現得越加變本加厲,打罵、侮辱、取笑,那種完全喪失人倫的無理智、無道德的表現,令人吃驚。
迫害類型:
踐踏信仰;
毒打/毆打;
電刑;
騷擾;
逼迫放棄信仰;
不准上廁所;
戴背銬;
長時間吊拷;
抄家;
非法勞教;
精神酷刑;
監視/跟蹤;
撞牆;
剝奪睡眠;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手銬/腳鐐;
威脅/恐嚇;
非法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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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勞教所(西格木勞教所)
:
王鐵軍,
林偉,
王傑,
李秀錦,
何強,
洪偉
佳木斯市南崗派出所
前進區中山派出所
佳木斯勞教所
:
牟振娟
更新日期: 2007年2月7日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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