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軍賢
孫軍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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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644、
孫軍賢(Sun,Junxian),
男 ,
29歲 ,
甘肅省莊浪縣趙墩鄉大法弟子。於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外出打工途經北京時,被北京鐵道公安處非法拘留。二十五日凌晨,在甘肅省莊浪縣警察遣返其回家的途中死亡。孫軍賢,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大法,一九九八年畢業於西安石油學院經濟管理系,就職於山東,被迫害致死前曾三次進京證實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去國務院信訪辦上訪,被非法拘押回山東;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在天安門廣場被抓,又被非法關押在山東,二零零一年元旦,他與家鄉二十幾名大法弟子在天安門廣場打出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被莊浪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年。在看守所裡,遭到看守所所長張德祥用電警棍電擊近五個小時;被戴腳鐐手銬達十幾天。 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孫軍賢離家赴外地打工,二月十九日途經北京,因身上帶有真相資料和橫幅,被北京鐵路公安非法拘留,二十四日被移交給莊浪縣公安局副局長羅明、縣國安股股長李偉、縣610辦公室副主任傅建華、趙墩鄉副書記孫來順四人。 當晚他們一行五人乘北京至西寧的151次列車。北京至鄭州段由傅建華和孫來順值班看管孫軍賢,鄭州至西安是羅明、李偉值班。孫軍賢住上舖,下舖是李偉,對面上舖是孫來順,下舖是羅明。到鄭州後傅去另外車廂休息。二十五日凌晨3時,羅明向莊浪縣公安局打電話匯報說:孫軍賢跳火車了。 當日晚上八點,縣政府副縣長柳喜倉、六一零辦公室主任程仰科、縣公安局政委金某、村支書孫明偉、孫軍賢的父親孫輝璽等一行八人奔赴現場。二十六日下午趕到出事地點河南省靈寶,羅明介紹了跳車的經過:“二十四日晚我們坐高速火車,十二點以後孫喝了幾口水,情緒還好,不知道是啥時候,可能是上了廁所從窗子上跳出去了。”立即他又改口說:“不知道他速度那麼快,我看著他把窗子一把掰開,一下就跳出去了。”二十七日早上,孫來順給程仰科和孫輝璽說:“軍賢從床位上拿上自己的包裹在洗手間從窗子裡一下子就跳出去了。” 三月二十六日,孫來順在孫軍賢家對孫輝璽說:“軍賢一直帶著手銬。”他還給其他人說:“反正我值班時人活得好好的,鄭州以後我就不知道了。”三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點在國安股辦公室,孫輝璽向李偉詢問詳情,李說:“我當時和羅局長沒離崗位,就在洗手間床頭邊站著,他從洗手間一下子就跳下去了。” 以上他們三人敘述的孫軍賢跳車經過前後矛盾。 孫輝璽、孫明偉等人在洛陽出事現場看到的遺體情況是這樣的:頭部:枕骨下陷,頂骨正前方有兩個洞,大小2cmx2cm,相距4cm,有血跡,其他部位完整。下唇偏左有一斜裂傷,臉上其他部位完整;背部?骨處有一直徑為7cm的石頭墊進身體內,?骨斷裂,腰肌內陷且撕裂,右腿全腿腫脹,且有青紫色傷痕,無骨折,左腿大小腿在膝關節處脫離,無血跡,無腫脹現象。 鐵路公安處證明說:“屍體在鐵道的右邊,腿朝列車前進方向,屍體前方(列車前進方)22m處是孫的包裹。” 從家屬看到的遺體情況分析:死者?骨墊進一塊直徑為7cm的石頭,枕骨下陷,說明死者是仰著落地的。右腿全部浮腫且有青紫傷痕,卻無骨折,左腿大小腿在膝關節處脫離,卻無血跡,無浮腫,說明右腿是人活著時被人毒打所致。左腿是人死後血凝固後從火車上掉下去摔骨折的。如果身體是仰著掉下去的,頂骨上的兩個洞肯定是打傷的,不是摔傷的;包裹是死者從車上摔下去後,有人扔下去的。 從蓋有“鄭州鐵路公安局洛陽鐵路公安處刑事技術鑒定專用章“的屍檢報告來看(有復印件),只有左腿骨折與實際有相似之處,其余的所謂驗屍報告都是編造的,是為了達到符合死者跳車自殺這一謊言而編造的。 為了掩蓋罪行,平涼市公安處某副處長、莊浪縣公安局、鄉政府等有關部門,對孫軍賢的家人采取了一系列的監控措施,限制自由,不讓家人與村裡人接觸,同時把離孫軍賢家較近的七名大法弟子拘留,嚴密封鎖消息。 之後,孫父多次去縣公安局、六一零辦公室追問死因,索要驗屍報告等有關材料,公安局長王國良百般抵賴,死活不給,在縣政府的督促下,才將這個編造的驗屍報告的復印件給了孫父。同時家屬提出索賠,王國良、柳喜倉等說:“你兒子犯了法,又跳了車,怎麼給你賠償。”孫父跟六一零辦公室的程仰科說:“我兒子是羅明、李偉打死的,不是跳車死的。”程仰科沉默不語,未作辯護。 一直到七月二十三日,孫輝璽經過反覆交涉,費盡口舌,才從縣公安局要來了屍檢時拍到的第一手資料的照片,從現場的拍照上清楚看到,拍照與家屬所看到的屍體,敘述的傷情是相符的,並充分證明屍檢報告中提到的很多傷情是捏造的,不真實的。 據知情公安說:此次事故發生之後,莊浪縣8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留約二十天,其他大法弟子受到嚴密監控。鄉上派三人在死者家附近晝夜監視,不許死者父母與其他人接觸,嚴密封鎖孫軍賢死亡真相,莊浪縣公安局內部非常恐慌。據說惡徒還在莊浪縣電視造謠說孫軍賢與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爆炸案有牽連。眾所周知,該爆炸案早已破案,與大法弟子沒有任何關系,大法弟子絕對不會干任何危害社會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之事,完全是用理性和平的方式講清真相事實。莊浪縣的不法惡徒捏造這樣的彌天大謊,混淆視聽,目的是想掩蓋其殺人的事實真相,為其迫害大法弟子找借口。
迫害類型: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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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李偉,男,43歲,縣國安股股長,電話:0933-6622265(宅),0933-3968026
羅明:男,38歲,縣公安局副局長,電話:0933-3969383
孫來順:男,40歲,趙墩鄉副書記
甘肅省莊浪縣公安局 電話(0933)662-1571
傅建華,男,40歲莊浪縣政法委副書記及“610”辦公室主任
責任單位及惡人:
莊浪縣公安局
:
羅明,
李偉
莊浪縣六一零辦公室
:
傅建華
甘肅莊浪縣趙土冬鄉
:
孫來順
北京鐵道公安處
:
羅勳,
劉萬寶
莊浪縣政府
:
李仕忠
莊浪縣看守所
:
張德祥
更新日期: 2021年8月21日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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