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1月12日美聯社消息,大陸當局本周五首開對「法輪功骨干」的司法「審判」。四名海南法輪功學員經海口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其中江詩龍3年,宋岳勝12年,陳元7年,梁玉琳2年。類似的「審判」將在聯合國秘書長安南訪華後在全國范圍全面進行,估計可能有數百名法輪功學員將遭到類似處置。
迫害類型: 非法關押;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為堅持修煉遭判刑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案例簡介
責任單位及惡人: 海口中級人民法院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27日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