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文(紅文)
簡介:
李洪文(紅文)(Li,Hongwen),
男 ,
四十多歲 ,
河北省隆化縣法輪功學員。荒地鄉農民,個體司機。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李洪文被抓在隆化縣看守所非法羈押了五個多月後,又被轉到承德市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 一天,姓許的獄警把李洪文叫到辦公室,用膠皮棍打李洪文,又叫來幾個人按著打,許隊長打完後又有兩個獄警接著打,副所長席小臣,叫他們把李洪文弄到院裡,七八個警察輪班打,還比誰的棍硬(也就是誰打的重),一直打得李洪文不知道痛了才停手,他們又給李洪文戴上十六斤的鐵鐐。 李洪文被非法勞教三年。在石家莊勞教所被非法勞教期間,姓韓的獄警指使普教折磨他,並揚言誰能轉化法輪功學員就給減刑,李洪文被打得幾天了還動不了身。中隊最殘忍的五個勞教人員對他拳打腳踢,他們用腳猛跺李洪文的頭、臉,不分部位毒打二個多小時,致使李洪文雙耳化膿,腰部三十多天不能動。李洪文因不轉化,被非法延期一個半月,後由承德“六一零”接回。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承德市國保大隊的張大鵬等人闖進李洪文家,將他綁架到承德市公安局。九月三十日,送至唐山開平勞教所。 二零一三年六、七份,勞教所大批放人,到八月下旬,法輪功學員只剩張憲、李洪文、徐濤3人,普教只有兩個人。張憲、李洪文因長時間遭受迫害,身體出現病狀,於11月7日被保外就醫。 開平勞教所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中旬摘掉勞教所的牌子,掛上戒毒所的牌子。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隨著法輪功學員徐濤被放回家,臭名昭著的河北省第一勞教所徹底解體。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大概七或八日,被承德縣國保大隊綁架。李洪文被非法關押在承德縣著守所。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李紅文(李洪文)、呂淑華、劉國霞、劉國海、徐廣東5名法輪功學員被承德縣國保大隊、韓麻營派出所警察綁架。之後,呂淑華、劉國霞、劉國海被構陷以交保候審。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非法開庭後,劉國霞,李紅文上訴。 二零一六年十月份,李紅文被非法判刑四年,劉國海被非法判刑四年,徐廣東被非法判刑四年,劉國霞被非法判刑五年。李紅文、徐廣東、劉國海等三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河北省唐山市冀東監獄迫害;於鳳雲(二零一六年五月因訴江被非法判刑四年)和劉國霞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市河北省女子監獄迫害。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非法判刑;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河北省隆化縣劉國霞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監獄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343529.html#1722603516
承德縣劉國霞、劉國海、徐廣東、李紅文被非法關押入獄
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大陸綜合消息-342888.html#1728221339
河北省隆化縣法輪功學員李洪文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六日大陸綜合消息-337302.html#16115235649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大陸綜合消息-337236.html#16113221937
2015年河北省承德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簡述
河北省承德市隆化縣法輪功學員李洪文被非法關押在承德縣著守所
河北省隆化縣法輪功學員十六年受迫害綜述
原河北省第一勞教所解體
河北省隆化縣部份大法弟子被迫害名單
2001年11月9日大陸綜合消息--河北景縣邪惡之徒迫害大法弟子
責任單位及惡人:
石家莊勞教所
唐山開平勞教所(河北省第一勞教所)
承德市公安局
:
張大鵬,
候守銀
冀東監獄
承德市看守所
:
習孝臣
承德市610
承德縣看守所
承德縣公安局
隆化縣韓麻營鎮派出所
隆化縣國保大隊
更新日期: 2019年1月19日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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