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名侯鴻雁
簡介:
化名侯鴻雁(Huaming,Houhongyan),
女 ,
年齡未知 ,
石家莊大法弟子。1999年10月23日,侯鴻雁(化名)進京上訪,離信訪局大院門二十多米處,她就被抓上警車,送到駐京辦事處。那裡已關著當天抓的幾十名大法弟子,一起被遣送回石家莊,荒唐地以“擾亂社會治安”為名,非法拘留她們15天。這時單位又對她施行了停發工資的非法經濟制裁,並指派在她單位工作的二女兒不准去上班,每天必須守在家中監視她,還以開除她女兒的公職來威脅她。拘留期間,裕東派出所威脅她:若繼續堅持煉功,直接送勞教所或判刑。 1999年12月上旬,兩位功友到家裡看望侯鴻雁(化名),她們一起討論如何按“真善忍”做個更好的人的問題,沒想到裕東派出所片警孫祥安帶幾個警察沖進她家,他們毫不顧及當時她三女兒正在她家坐月子,使她女兒及孩子受到驚嚇,不由分說把她們一起抓到派出所非法關押4天(派出所置留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8小時),審訊她們“是否商量去北京了”,警察還聲稱:“三個人就算聚集,就是非法的。”後來街道辦事處李主任帶人到她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數據,還指示單位對她進行無理罰款。 12月下旬,居民委員會何、陳兩個主任,把她們十幾個大法弟子從家中騙出來,強行鎖在寶石醫院二樓以上辦學習班。因不寫保證書,強行罰款1500元,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5天才放人。 2000年2月4日,因在除夕時想公開煉功,被警車、警察驅趕沒煉成。回家後,正熟睡中被敲門聲驚醒,原來是裕東街道辦事處李主任領人來抓她,理由竟是她“曾經打算出去煉功”,莫名其妙地定個什麼“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在派出所強行置留2天。裕東派出所就非法抓了十幾個大法弟子,他們都是當晚在人行道上走路時就被強行抓捕的,並非法送入石家莊市北焦拘留所。 為了抗議這種非法拘留,她們在拘留所全體絕食約5天。拘留期間,她被長安區公安分局的“公檢法聯合偵破小組”提審。連續三天他們采取多人輪番轟炸、軟硬兼施的方法使她這個老太太精疲力盡,企圖攻破他們所謂的“零點事件”。第三天晚上把她押回裕東派出所“夜審”,刑訊逼供。夜間,一大群警察、聯防隊員到她家非法抄家。說要挖地三尺,翻查了所有物品,搜走了所有的大法數據。抄完後,讓她穿單衣光腳銬在外邊凍著,澆涼水。凍過後繼續受刑,以警察李潤來為主,幾個人打,打嘴巴子、打頭,她站立不住,喘不過氣,幾次被打昏,刑訊一夜只是問“誰通知去煉功的,又通知別人了嗎”之類的。第二天繼續審訊,由長安區公檢法聯合偵破小組的裕東派出所的人及井陘縣公安局兩個人輪番審訊、威脅,主要是追查在《呼吁中國政府和李洪志先生對話和平解決法輪功問題》的呼吁書上簽名的事,問誰拿來的?又讓誰簽名了?最後交給誰了? 此次因除夕煉功被非法拘留的石家莊市大法弟子有一百多人,拘留15天後,因已接近“兩會”敏感時間,他們按省“610”辦公室的非法指令不准放人,大法弟子們分別絕食,並一再嚴正指出這是執法犯法的行為,警察在18天後放人。放出後她被單位繼續非法扣押限制人身自由,理由是不寫保證,領導不放心,幾天後絕食才放人。又來一次非法的經濟制裁。 2000年4 月中旬,她正在家抱小外孫,裕東派出所所長郭文龍領人來她家又騙又逼,讓她去街道辦事處,在那裡一起被非法關押了十來個大法弟子。逼迫寫近期不進京上訪的保證書,又關好幾日,她們無奈只得絕食抗議,最後才放了。 2000年5月8日,她知道馬上又要抓她、關押她,只好提前走出家門。5月13日她直接到了天安門,因信訪局已成抓人局,於是她就在天安門廣場上打出了橫幅“法輪大法好”──就為了說出這句真話,她又被抓了。她沒說出她的姓名、住址。在北京宣武區看守所,對煉功的大法弟子一律上手銬、腳鐐子,還挨罰、用鞋抽打。她和那裡的大法弟子一起絕食,一周後轉到北京公安局看守所,繼續絕食絕水,第十八天由駐京辦認領回石家莊。在裕東派出所被非法審訊三日後定她“監視居住”,就在派出所的置留室內,由四個聯防隊員,按“四班三運轉”的方式24小時監視她,不許她和任何人見面、交談,去廁所、洗臉都緊緊尾隨。 在這個小置留室,讓她和四個小伙子同住一室,為了不配合這種非法關押,她又一次絕食絕水,最後狀態已很嚴重,孩子們見了嚇壞了,直哭,怕她有生命危險,警察才給她解除了“監視居住”,又辦成“取保候審”,讓她回家。卻不放過她,時而無理傳她去派出所“審問”,讓她家人時時擔驚受怕。 2000年6月30日她正在家抱小外孫,派出所來她家說讓她去一下問幾句話,把她騙去後,和另兩個大法弟子一起於7月1日在沒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強行押送到石家莊市勞教所第四大隊,非法勞教三年,理由是她去天安門廣場打橫幅,參加了大法弟子的一次集體學法。勞教後,她多次提出申訴,被勞教所的警察粗暴拒絕。 警察指使勞教犯人(打架、詐騙、拐賣人口的、吸毒的、賣淫的)嚴厲看管大法弟子們,不准學法、不准煉功、不准有筆、不能與外界有任何聯系,包括不准見親人。在勞教所的隊長們的指使、縱容下,大法弟子每天都處在監控勞教犯的打罵、凌辱之下,並且勞教犯人可以隨意搜查她們的行李物品,甚至隨意搜身。管教的警察說:“不是剝奪你們人權,而是你們根本就沒有人權。”
迫害類型:
非法拘留;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抄家;
綁架/劫持;
迫害親屬;
執法機關以外的單位非法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非法罰款;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我的依法上訪經歷及受迫害遭遇
責任單位及惡人:
石家莊勞教所
北京市宣武區看守所
石家莊裕東街道辦事處
裕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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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龍,
孫祥安,
李潤來
北焦拘留所
更新日期: 2010年6月30日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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