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喜(朱明習)
簡介:
朱明喜(朱明習)(Zhu,Mingxi(zhumingxi)),
女 ,
年齡未知 ,
1999年7月20日以後,孫壽蘭 、候燕妮 、朱明喜 、劉小茹 、李桂琴 、趙月明 、李桂芳 、吳桂芳、 鐘喬、張春獻 、馬秀花 、張靜等大法弟子在烏拉泊勞教所遭受以馬曉琴為首及李宗平,巴小梅,阿依努爾,王燕,彭懷東,冷西,袁婷婷,嚴莉(音),袁雪琴等惡警強迫洗腦,用繩子捆綁後,將錄音機開到最大音量,每個惡警拿兩根電棒,4根或6根電棒同時放在一個學員咽喉、心髒、手心、腳心或其它不同部位,嘴裡還在不停地誹謗大法,辱罵大法師尊。還用電棒擊打頭部。只要學員不寫“悔過書”,就被拳打腳踢。許多法輪功學員被打得鼻青臉腫,眼睛視力下降,聽力也非常差。還強迫學員們每天十幾個小時的強體力勞動。裝卸貨物時,背著超過自己體重的大包上樓下樓,惡警還嫌速度慢,不斷地叫喊著“快!快!快!”還用最下流最骯髒的粗話辱罵學員。 如果發現已被強制洗腦轉化的學員有點“波動”,就罰面壁罰站,直到虛脫休克;白天不許坐,晚上不許睡,從半個月到二十多天,甚至有高達一個多月。 勞教所惡警們唆使牢頭獄霸用各種手段迫害學員,並用減刑刺激他們迫害學員的“積極性。 勞教期間,學員沒有收入,還必須向勞教所一次性交納勞教期限的全部生活費(每月三百),而其它勞教人員卻無須交納,而所內勞動都必須參加,法輪功學員所在大隊的所有干警,每人每月發300元“辛苦補貼”,以鼓勵他們對學員的迫害。同時,新疆烏拉泊勞教所千方百計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勒索錢款,這種經濟迫害給許多學員家庭帶來非常大的長久的經濟壓力,致使許多家庭生活在困境中。 有的法輪功學員堅持不寫悔過書,惡警就懲罰全監室所有人包括不修煉法輪功的人不准吃飯,挑唆更多的人給堅修者施加壓力。更無恥的是強迫每個被強迫洗腦“轉化”的學員家屬向勞教所送錦旗,將錦旗掛在大會議室裡供外來參觀者或社會團體參觀。 新疆烏魯木齊市大法弟子朱明習夫婦、謝華等三人2017年9月1號被烏魯木齊市水區警察綁架。朱明習夫婦已六十多歲,謝華五十幾歲。謝華是在用即時貼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 朱明習、謝華夫妻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水區檢察院移構陷法院。 二零一八年六月得知,朱明習被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法院冤判六年,二審維持原判。 新疆各地被綁架關押在集中營(教培中心)的法輪功學員很多,有些被曝光,有些沒有曝光。不知有的學員回家沒有?希望國際社會給予關注。(二零一九年) 烏魯木齊集中營:王秀梅、高慧珠、金景芝、張莉華、周克文、武小紅、朱明習和朱明習丈夫(朱明習後被冤判6年)、謝華、花玲、新疆大學某學員、李楚彤、鐵路醫院潘姓學員、李曉萍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
綁、扣;
電刑;
踐踏信仰;
逼迫放棄信仰;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人身侮辱;
不准坐;
罰站;
剝奪睡眠;
唆使、鼓勵、縱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非法罰款;
勒索錢財;
煽動對大法弟子的仇恨;
綁架/劫持;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新疆各地被綁架非法關押在集中營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大陸綜合消息-370393.html#18628222029
新疆法輪功學員近期被迫害情況簡況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四日大陸綜合消息-353720.html#17913231340
新疆烏魯木齊法輪功學員朱明習被捕
新疆烏魯木齊烏拉泊勞教所暴行錄
相關單位及個人:
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法院
+86 991 462 7365
新疆高等法院
+86 991 595 9000
烏魯木齊女子勞教所(烏拉泊勞教所)
地點:烏魯木齊東戈壁路22號,郵編:830013
一大隊:(0991)7760716
看管科: (0991) 5849717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
地點:烏魯木齊市人民路27號 郵編:830002 電話:(0991)2318198轉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
地點:烏魯木齊市黃河路58號 郵編:830001 電話:(0991)5850611轉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司法廳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
地點:烏魯木齊市人民路56號 郵編:830002 電話:(0991)2811257
責任單位及惡人:
烏拉泊勞教所(烏魯木齊女子勞教所)
:
馬曉琴,
李宗平,
巴小梅,
阿依努爾,
王燕,
彭懷東,
冷西,
袁婷婷,
嚴莉,
袁雪琴
水磨溝區法院
烏魯木齊集中營
更新日期: 2019年8月6日 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