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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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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琴

簡介:
李洪琴
(Li,Hongqin), 女 , 58歲 , 黑龍江省雙城市大法弟子。

2000年2月9日李洪琴進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被抓,被駐京辦惡警強行搜去30多元。後被送回雙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45天。水泉鄉政府以到北京接人的路費(坐飛機、吃、喝、住、用)為由逼家屬交1235元錢,勒索伙食費300多元,向家人勒索5000元保釋金才放人。

2000年11月6日李洪琴去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被惡警抓上車後被惡警毒打、謾罵(髒話不堪入耳),送至派出所四、五十人被關在一個大鐵籠子裡,11月寒冷的天氣吹換氣扇,不給飯吃,不讓上廁所。惡警強迫她們檢查身體,不配合就打,她家孩子在駐京辦交了600元錢將她放回。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洗腦/送洗腦班不准上廁所非法關押毒打/毆打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勒索錢財敲詐/掠奪/破壞財物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雙城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毒打、勒索的部份事實(續)

責任單位及惡人:
天安門廣場警察
雙城市第二看守所
雙城市水泉鄉
雙城市駐京辦事處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7日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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