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孟昌
青龍山公安分局副局長趙家強(音)
青龍山公安分局警察李國強(警號151593)
給家屬錄像的戴眼鏡年輕警察
石孟文
後排左起:石孟文、大哥石孟昌、大嫂韓淑娟、大姐石秀英;前排左起:姪子石奇磊、父親石殿立、母親王慶榮、侄媳劉麗敏。
石孟昌抵制警察的暴力綁架,衣服被撕壞,膝蓋被扭傷
被綁架迫害的部分建三江法輪功學員
石孟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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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石孟昌(Shi,Mengchang),
男 ,
58歲 ,
黑龍江省建三江地區七星農場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初,石孟昌到北京信訪辦上訪,被建三江公安局非法關押在七星拘留所直到十二月中旬釋放。 看守所有個叫趙利軍的惡警對石夢昌拳打腳踢。每天都是這樣,還問石夢昌還煉不煉了,只要說煉就接著打。打累了,就把石夢昌的頭按到糞便桶裡,弄得石夢昌滿頭都是糞便,但石夢昌堅決不屈從與邪惡之徒,還說煉,惡警又把他的頭按到便桶裡。就這樣折騰了多次後,把石夢昌關了起來,還不讓家屬接見。石夢昌的70多歲的老母親,從外地來看兒子,惡警也不讓見,就這樣,石夢昌在看守所裡被迫害一個多月,後在沒有任何司法手續的情況下,石夢昌被判了二年勞教,被送到佳木斯勞教所。 二零零零年二月晚上6點多鐘,大法學員吳春龍,石孟昌利用業余時間煉功,被勞教所干警申巖得知後,在施工場地毒打他們,收工後扒光他們的上衣又在辦公室毒打他們,並在零下二十度的室外做彎腰90度的體罰。 一次,法輪功學員張普賀、石夢昌、吳春龍、杜長吉、劉喜祥、劉俊華被獄警集中關在政教室內,他們就此在一起看書學法,被警察發現後拳打腳踢,王鐵軍拿起電棍往張普賀的臉部、頭部電擊。獄警果××(科長)用皮腰帶打劉俊華,打得他鮮血直流。有個森管教某某用澆涼水這種損招迫害學員石夢昌、吳春龍,大冬天的他們給石夢昌、吳春龍弄到屋外上衣脫光,讓他倆大哈腰然後往後背上澆涼水在室外凍著。二零零二年他們為達到轉化目地,給李景豐帶了一年整的手銬(所謂“蘇勤背劍”的酷刑)。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二日,石孟昌與佘懷忠到功友家串門又被建三江公安局七星農場分局抓住,這次他遭到強行灌食迫害,導致嘔吐、吐血,瘦得皮包骨。非法關押十八天後,他又被勞動教養三年,在綏化勞教所,他多次被灌食,胃和十二指腸都被插壞了,大口吐血,一度不能行走。他還經常被警察和犯人辱罵、恐嚇。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二日期滿後被七星農場公安分局押回,非法關押在“轉化基地”。絕食4天後釋放。 石夢昌先後被非法勞教過兩次、共五年,第二次在黑龍江省綏化勞教所因生命垂危需要保外就醫,勞教所發傳真到建三江農墾公安局來接人,結果當地公安局置之不理,二零零五年初滿三年釋放。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一日晚八時左右,七星分局李樹才、李建等八、九人以所謂保奧運為名,闖進石孟昌家,非法抄家,綁架了石孟昌和韓淑娟,把他倆關押到七星拘留所。當時石孟昌岳父半身不遂躺在家中。 在拘留所裡,石孟昌絕食反迫害,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獄醫黃新利和十幾個警察把石摁在地上,強行灌食。石昏迷過去,黃新利多次掐他的人中,叫一個刑事拘留人員把石背上警車送到醫院,四個警察把他抬進醫院做檢查、透視。然後拉回拘留所打點滴。就這樣被關押了三十九天後,石又絕食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這才回到家中。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下午五點多,妻子韓淑娟遭到建三江公安局警察自家中綁架至北號拘留所(也是強制洗腦班)。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九日晚7時許,幾輛警車悄無聲息的開到建三江農墾分局七星農場的石孟昌家門口,袁新堯、孟繁華等十幾個警察闖進石家綁架了石孟昌和妻子韓淑娟,幾乎同時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張喜增和他的妻子張麗華。 當晚石孟昌被劫持到七星拘留所。次日下午四點多鐘,建三江警察孫振軍等人強行給石孟昌戴上背銬腳鐐,經過十多個小時一千多裡路的顛簸,於二十一日凌晨四點左右被送到黑龍江省五常市洗腦班。 建三江警察孫振軍等人離開之後,五常市洗腦班主任付彥春、副主任莫振山對石孟昌進行非法審問,付彥春威脅石孟昌說:這地方是“轉化”基地,不“轉化”也得“轉化”。恐嚇、威脅著說:“不寫“轉化書”就上大掛,四十分鐘叫你大汗淋淋,電棍在全身上下全部排滿,這時叫你說你就得說、叫你寫你就得寫、叫你罵你就得罵。避孕套給你套頭上,一分鐘你都過不去。還有釘牙簽,不轉化我們有的是辦法,叫你家傾家蕩產,讓你老婆改嫁、叫你家破人亡。每天給你打六十元錢的藥,會算你八百元,不打針幾個人按著給你強行打,一個月就是幾萬元;不轉化整死你,一火化再開個病例條。 中國十多億人少你一個也不算少。” 惡徒見石孟昌還不寫“轉化書”,四個人蜂擁而上,電棍閃著藍光,扇嘴巴子、拽著胳膊、把頭按在桌子上,把筆強行塞到指縫裡,強制寫“轉化書”。 在這種高壓、恐嚇、威脅、恐怖中,石孟昌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出現冠心病、高血壓、十二指腸潰瘍等多種疾病,無法進食,人瘦的皮包骨頭。就在這樣的狀況下,付彥春還叫囂:“這裡不是養病的地方、不是養爹的地方”。 二十八日晚,莫振山又逼石孟昌寫“三書”,見他不寫,四個人蜂擁而上,按著頭、肩膀、胳膊、手強制寫“三書”,又暴力按手印。這時付彥春進來了,高聲恐嚇道:“把他師父像拿來,讓他自己扎”。這幾個人又撲上來,把釘子塞到石孟昌的手裡,他們拿著李大師像使勁往釘子上捅,付彥春還來扇著嘴巴子,石孟昌被折磨的歪倒在床上,莫振山用釘子扎石孟昌的人中,後給灌救心丸。 就這樣過了十天,石孟倉就被迫害出現冠心病、 高血壓、十二指腸潰瘍、末梢神經炎等症狀,人骨瘦如柴,直到他不能行走,命在旦夕,洗腦班頭子付彥春才讓警察將石孟昌抬回家。 四月三十日晚七點多鐘,石孟昌年近八旬的老母親和妻子看到石孟昌被警察拖架到院內,嚎啕大哭,說:“人在家時好好的,十天的時間就給折磨成了這個樣子,你們怎麼給迫害這樣的?”警察趕緊推責任說,不是他們給迫害的,他們只是負責把人給接回來,其余的事和他們沒有關系。家人不接收,就僵持了二十多分鐘,石孟昌的老母親禁不住嚎啕大哭,無奈的大聲悲呼著:“是誰這麼缺德把我兒子害成了這樣?”妻子韓淑娟抱起僅剩八十多斤的丈夫說:“這叫我怎麼活啊?屋裡還有七十多歲半身不遂的老父親,這是什麼社會呀?!”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建三江七星農場法輪功學員石孟昌、韓淑娟夫妻二人,被七星公安分局10多名惡警把家前後圍住綁架。 當時,身著便衣的警察李旭東、郭庭竣、劉言、李健指揮砸開房門,5、6個警察把韓淑娟拖出門外,按在地上,揪起頭發、扯起她的胳膊和腿倒控著拋擲警車內,韓淑娟沒來得及換的拖鞋也丟掉了一只在大門外。緊接著,惡警又用同樣手段把石孟昌抬出門外,拋入車內。整個綁架過程沒出示任何證件,沒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直接把他們劫持到青龍山洗腦班(所謂“法制教育基地”)迫害。 從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石孟昌和妻子被非法拘禁在青龍山洗腦班,遭受的虐待、酷刑和精神摧殘。 洗腦班的副主任陶華叫石孟昌住在北面不朝陽的陰冷房間,由周景峰、金言鵬輪流看著他。吃飯、洗漱、上廁所都在房間裡,不許邁出鐵門,完全與外面隔絕。後來又叫一個信基督教的姓陳的人和石孟昌住在一起,看著他。此人也曾在青龍山洗腦班被迫害近兩個月,之後洗腦班利用他打更,每天五十元。陳跟他說,他不情願在那兒干。後來他真走了。陳走後,洗腦班的主任房躍春又叫他自己的姐夫,一個姓趙的來和他住在一起,看著他,也是每天五十元。陪住只是表面,其實是制造恐怖氣氛,讓人喘不過氣來,就會按他們的要求做。 剛被綁架到洗腦班的那天中午,陶華讓他吃飯,他沒吃。下午,陶華讓他寫保證書,他就給她講真相。晚上房躍春來到屋裡,也讓他寫保證,他給他講真相,他威脅石孟昌說:這地方不是慣人的地方,我給你一天的時間……。房走後,陶華說:快寫吧,你看領導就給你一天的時間,要不到時候就吃苦了。石孟昌當時就跟她說:“把我關在這裡是違法的,如果再打人、用刑,你們更是知法犯法,將來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陶華說:“我說了不算,那是領導的事。” 第二天上午,陶華和猶大高英、吳秀華來“轉化”石孟昌。陶華威脅說:就給你這一天時間,你快寫了吧,要不就麻煩了。高英和吳秀華也時不時的威脅石孟昌。他就跟她們講德國納粹把猶太人關進集中營裡迫害,參與者受到法律的制裁,連看大門的都受到法律的制裁,潛逃的到現在還在追捕呢。就這樣,每天除了吃飯的時間,他們就輪番的用歪理邪說欺騙、威脅石孟昌,一直到晚上九點鐘。 二十五日上午,陶華、高英、吳秀華又來“轉化”石孟昌。房躍春後來也進來威脅他說:不寫“三書”絕對的不行。(“三書”就是所謂的決裂書、悔過書和保證書,裡邊都是些違心和罵人的話,及對邪黨的效忠,還有就是怕學員出去後不聽他們的話而強迫發的毒誓,非常陰毒)房說:這是什麼地方?這不是養人的地方,你想怎樣就怎樣啊?那話裡面帶著的意思就是你要不寫“三書”,就要整你了。石孟昌說你們這是犯罪,酷刑折磨就是知法犯法。房躍春喊叫:“我們對是人的人,就好吃好喝好對待,對你這樣不是人的人,我們就用不是人的辦法……今天給你最後一天時間。”接著他們又是車輪戰,輪番的用歪理邪說欺騙、威脅石孟昌,一直到晚上九點。他心裡非常清楚,他按真、善、忍的要求做好人,是一個真正的人,這裡是善惡不分,黑白顛倒的地方。 二十六日陶華等又來了,說:看你身體不好,我跟領導說了不少好話,再給你一天時間。就這樣,陶華等又時不時的“關心”,時不時的威脅,有打有拉,有唱白臉的,有唱黑臉的,用這種精神折磨的手段逼迫他妥協。 二十七日上午大約八點,他們把石孟昌叫到小會議室,擺個單人小學生課桌,叫他寫“三書”。他不寫,房躍春就命令周景峰、金言鵬、朱少鵬,說:你們幫他寫。他們三個一擁而上,周景峰一手按住石孟昌的左肩,一手抓住他的頭發使勁往下按,朱少鵬把他的左手擰到背後,金言鵬抱住他的右手,把筆硬塞進他的手裡,說:寫保證書。他不配合。金言鵬抱著他的胳膊往桌子上使勁磕,胳膊連磕代擰的疼痛難忍。這時,他已沒有任何反抗能力,金言鵬連喊帶叫的抓住他的手,胡亂劃拉寫了一張“保證書”。他因多日被折磨,已瘦弱不堪,再經這麼折騰,渾身是汗,幾乎虛脫,只覺得昏天暗地。他們拿來印泥,讓他按手印,他拒絕。他們又一擁而上,按住他,金言鵬拽著他的手,強制按手印。按完手印後,金言鵬拿著那張紙奸笑著說:“我給你上明慧網,你師父就不要你了。”幾分鐘後,他們幾個又一擁而上,周景峰一手按住他的左肩,一手抓住我的頭發使勁往下按,朱少鵬把他的左手擰到背後,金言鵬抱住他的右手,像第一次一樣。他用僅有的力氣抵抗,他們就更加使勁,使他更加痛苦,就這樣金言鵬抱住他的右手又寫了一張所謂的“決裂書”。拿來印泥讓他按手印,他拒絕,他們就強制拽著我的手按了手印。又過了幾分鐘,他們又一擁而上,用同樣手段,寫了一張“悔過書”,金言鵬臉上帶著奸笑,用侮辱、諷刺的語調說:“寫保證書了──”,邊寫嘴裡還邊念著,寫完後,又說:“寫決裂書了──”只要他反抗,他們用勁兒就更大,加劇痛苦。 又過了大約二十分鐘,他們幾個開始了又一輪的折磨,一擁而上,還用同樣的手段按著他寫“三書”。這時房躍春進來高喊說:“不要慣著他,整他!一個小時寫一遍,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得寫,什麼時候寫到自己願意寫為止。”三個打手同時更用力了,腦袋按的更低了,胳膊擰的更緊了,他一拽胳膊,金言鵬就使勁的磕他的胳膊。就這樣金言鵬雙手攥著他的右手寫完後,房躍春拿著這張紙奸笑著說:“給他上明慧網”,並哈哈大笑說:“你師父不要你了,你背叛了你的師父……”一個上午寫了六次,每一次都使他身體疼痛難忍,內心痛苦萬分! 當天下午一點左右,金言鵬問石孟昌寫不寫,他沒配合,他過來就給他一個大嘴巴子。說:你敬酒不吃,吃罰酒。把她拽到桌子上,他們又一擁而上強制寫了一遍。寫完後,他們拉開兩個床,把他拽過來,手脖子上纏上毛巾,戴上手銬,分別銬在兩張床的床頭角鐵上,角鐵是80公分高、2×2公分的厚壁角鐵。角鐵上面焊了個耳朵,用鐵絲捆到兩張床床頭上。把他兩手臂拉成一字形,人只能彎著腰站著。他們叫他蹲著,他不蹲,他們就使勁的按著他,讓他蹲著。他不聽他們的就坐到地上。朱少鵬抱著喊著讓石孟昌蹲,他就是不蹲,他和金言鵬按著他跪在地上,把他兩腳用繩子捆住,又把繩子的兩頭分別在兩張床頭角鐵的小耳朵上拉緊、拴住,他倆把兩張床往兩邊猛勁兒一拽,他的胳膊被拉直,手腕被銬緊,此時被捆緊的雙腳就離地了,只有雙腿膝蓋著地,蹲銬成了跪銬。 這時,石孟昌已經被他們折騰的筋疲力盡了,心髒撕裂般的疼痛,被他們迫害得已不成人形。血壓急劇升高,心慌、惡心、頭暈、嘔吐……周景峰躺在沙發上喊著:“你要吐出來,就讓你給我吃進去!你死不了,我們有藥,還有醫院。”朱少鵬躺北床上,金言鵬躺南床上玩著手機,還不時的把床往兩邊拽緊。石孟昌痛苦的真的是無法形容啊!一直到下午五點開飯的時候,陶華進屋對石孟昌說:“快寫吧,別遭這個罪了,早晚都得寫。”他已經承受到了極限了,真的是生不如死。死又死不了,無可奈何地妥協了。她就說:“我給你問問領導。”到周景峰吃完飯回來,說:“不行,不能給解開手銬,你到時再反彈怎麼辦?”但是他們怕石孟昌出問題,把他腳上的繩子解開了。金言鵬說:“不行,你說寫就寫呀?我們還沒玩夠呢,要是早寫了,我們早就回家了,到晚上12點再說吧!”每一分鐘都像一年那樣難熬!又過了大約一小時,朱少鵬說:“我再去問問領導看看行不行?”回來說領導同意了,他才把手銬打開了。這時,石孟昌的胳膊、腿、手、腳都已經失去了知覺,還伴隨著身體疼痛,右肩拉傷。直到現在右肩、肘還不敢吃勁兒。酷刑持續了五個小時左右。 酷刑強迫“轉化”之後,接下來就是比酷刑還殘忍的精神折磨,每天早晨被逼違心地寫一遍所謂的“三書”,那些顛倒黑白的話。特別是那“毒誓”,讓人不寒而栗。想想一個人每天早上起來要發一遍毒誓,而且是不許做好人的毒誓,他的一天會是什麼樣的,只覺得心往下沉,絕望到了極點!接著就是看誹謗造假的光盤。 他修煉法輪功這麼多年,親歷的大法的神奇數不勝數,每一個修煉人嚴格用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給社會、家庭帶來的都是美好,每一個法輪功學員對師父都是一種崇敬和感恩的心。可在這裡,卻要你違心的說著信口雌黃的話,罵大法、罵師父。罵得不夠狠都不行,假話說得不夠真都不行,否則就用“再用刑”和“不讓回家”,甚至判刑相威脅。他寫字的能力很差,那也逃不過去,讓你查字典,照著光盤上的誹謗之詞往下扒,有時一個內容要讓你重寫好幾遍。一百多個日日夜夜的折磨,每寫一次,他的心都在滴血。他們每天給他洗腦,看誹謗大法的光盤。房躍春、陶華等還多次威脅他說:你大姐、你弟弟石孟文,還有誰誰誰等都得到這兒“轉化”。而且讓他“揭發”他們,甚至要求他自己把親人送到洗腦班。他親身經歷這種非人的折磨,又怎忍心再把親人和好人推到魔窟黑窩?如果不這樣做,等待他的可能又是酷刑、非人的虐待、還有那些毒誓……他的心沉到了極點,他覺得自己這麼多年來堅守著的“做個真正的好人”的美好願望被毀滅了,他的精神垮了,萬念俱灰,他對這個社會絕望了,無力再繼續承受這種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石孟昌八十多歲的父母和親屬到建三江七星公安分局要人,七星公安分局局長郭玉忠態度蠻橫。當質問他們有什麼法律依據抓人時,郭玉忠說,“就抓你們了,樂意到哪告到哪告。” 政法委副書記馮志剛恐嚇說,石孟昌建法輪功資料點人證物證,要判刑。青龍山洗腦班邪惡人員說,兩個月要給洗洗腦,洗洗澡。 目前,石孟昌和韓淑娟夫婦仍被非法關押在裡面。家屬為了維護親人的正當權益而為他們聘請了正義律師,對參與迫害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起刑事控告和投訴反映等相關司法程序。建三江農墾管理局政法委、“610”指使前進農場公安分局、七星農場公安分局,對控告青龍山洗腦班的於松江、石孟昌家屬和當地法輪功學員實施騷擾。 十一月十四日下午三點十分,唐吉田、江天勇、梁小軍和王成等四位代理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的律師和石孟昌的家屬趕到青龍山洗腦班要人。洗腦班頭目房躍春勾結青龍山農場公安局的四個警察來參與迫害,一個是青龍山公安局副局長趙家強(音),一個叫李國強(警號151593),還有一個戴眼鏡的年輕警察給律師和家屬錄像。後來,警察妄圖以“擾亂辦公秩序”為由帶走律師,律師們齊心合力據理力爭。律師和家屬向洗腦班黑窩不停喊話,直至傍晚。洗腦班人員緊鎖大門,縮在裡面不敢開燈。 十一月十五日下午,律師配合法輪功學員石孟昌和韓淑娟的家屬及於松江去建三江管理局檢察院、建三江管理局紀檢委和建三江管理局公安局,以“非法拘禁罪”控告洗腦班相關責任人,並要求立即釋放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石孟昌和韓淑娟。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房躍春,陶華,房秀梅,周景峰,朱曉峰,金言鵬,王曉春,劉博,孫鵬,吳國民,郭玉忠,李旭東,郭庭竣,劉言, 事實和理由: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九時許,在被控告人王曉春、劉博、孫鵬、吳國民、郭玉忠等的策劃、指揮下,西城警區十多名警察把被害人石孟昌家前後圍住,由身著便衣的李旭東、郭庭竣、劉言等砸開房門,五、六個警察把韓淑娟拖出門外,然後把韓的頭按在地上,揪起頭發、扯起她的胳膊和腿倒控著將其拋擲在警車內,緊接著又用同樣手段把石孟昌抬出門拋擲在車內,整個過程沒出示任何證件,沒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連原因也沒有告知親屬。 控告人(王慶榮)後來得知被害人石孟昌夫婦被劫持到被控告人房躍春等人供職的青龍山洗腦班關押。時至今日,青龍山洗腦班沒有提供任何法律文件給控告人,只是聲稱在對被害人進行強制轉化。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中國四位維權律師和石孟昌、韓淑娟夫婦法輪功學員家屬在黑龍江建三江管局青龍山洗腦班門前,喊出這樣的話:“房躍春,馬上放人!房躍春,你在犯罪!”洗腦班大門緊閉,惡人不敢應對。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晚上十二點以後,石孟昌就用他們丟失在屋子裡的電焊帽子的鏡片,割斷左手腕動脈,鮮血濕透褥子,滴到地上,淌了一大片。我深深知道師父講過自殺是不對的,是有罪的,法輪功修煉者都不能殺生或自殺。但是他也已經無法承受折磨,石孟昌想即便是死了也不去做壞人。到天濛濛亮時, 他發現自己沒有死,又把右手腕動脈割斷,這時他已經沒有力氣了,處於昏迷狀態。 後來聽妻子講,早六點二十五分石孟昌被發現了。青龍山醫院院長來後,量血壓高壓50,低壓沒有。當時院長讓把石孟昌抬到醫院住院,房躍春說不用,抬到另一個床上就行。院長說不行,趕快抬到青龍山醫院,否則就有生命危險。抬到醫院時高壓30,低壓沒有,沒有脈搏,搶救了幾個小時。十點半開始輸血,輸了1200CC血。周景峰、金言鵬等幾個警察24小時輪流監控病房,病房的門玻璃上貼上報紙,省“610”的處長顧松海也來了,公安局官員告訴醫生、護士,誰也不能透露消息出去。 下午兩點鐘,他們又從建三江醫院請來醫生給石孟昌縫合動脈,在縫合時沒有止血鉗子等,設備不齊全,左手動脈血管縫了很久最後沒接通,右手血管給扎上了,一會就縫完了,到現在兩個血管不通,手的動脈沒有脈搏,整天兩只手冰涼。 消息不脛而走,家人聽說石孟昌被迫自殺的消息,悲痛欲絕。母親為了救他,聘請了律師。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日,共十四位當事人及家屬和梁小軍、趙永林、黎雄兵、王全章四名正義律師去黑龍江省檢察院農墾分院控告青龍山洗腦班“非法拘禁”和“建三江檢察院不作為”。主管控訴的檢察長錢之玟接待了律師來訪,律師提醒錢檢察長有三名被害人目前仍處於被非法關押狀態,犯罪正在持續中……,下午1點,檢察院胡檢察官依次接待了十四名控告被青龍山洗腦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並遞交了控訴青龍山洗腦班的材料。 二零一四年一月中旬,石孟昌家屬聽到從青龍山醫院傳來的消息,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左右,石孟昌被送到青龍山醫院搶救。洗腦班聲稱在前一晚,石孟昌自己把雙手割腕,當時失血很多,輸血1200毫升。 一月二十三日,家屬去青龍山洗腦班要人,在大門處,見到被非法關押的韓淑娟和洗腦班人員,家屬就石孟昌割腕的事情,質問洗腦班人員,他們極力否認。家人要求見石孟昌,但沒有見到。 一月二十六日,家屬再次去青龍山洗腦班要求見石孟昌和韓淑娟,最後在大門處見到了石孟昌和韓淑娟夫婦,倆人十分消瘦,精神狀態還好,石孟昌胳膊抬不高,走路緩慢。 石孟昌在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所謂“法制教育基地”(青龍山洗腦班)長達三個月之久的非法關押中,石孟昌時常受到恐嚇、遭受酷刑,其中一種酷刑(抻刑),是腿用繩子綁著,抻開,身子被吊起來,腳不著地,兩手用手銬張開成一字形分別銬在兩張床上。長期抻銬,四肢會失去知覺。洗腦班犯罪者為了不留下犯罪證據,把綁腿處、手銬和手腕接觸的地方用毛巾墊上。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日下午四點左右,大陸維權律師王成、張俊傑、江天勇、唐吉田與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共三十人,前往黑龍江青龍山洗腦班(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要求立即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石孟昌、韓淑娟、蔣欣波等人。青龍山洗腦班頭目房躍春等拒絕接見。一行人在門口持續幾小時高喊:“房躍春,你在犯罪!房躍春,立即放人!結果遭到當地警方抓捕和酷刑折磨,唐吉田等四位維權律師共被打斷二十四根肋骨,石孟文等三名法輪功學員也被迫害嚴重。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建三江警察在青龍山洗腦班外綁架了石孟文等七位法輪功學員和四位維權律師,引起海內外強大的輿論譴責。建三江當局釋放了四位律師和部份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三日上午,陶華找他妻子韓淑娟說是去作證。公安局錄口供的人非要韓淑娟說在屋裡聽到外面喊話了。韓淑娟說真沒聽到。朱少鵬也說聽不到。錄口供的人就不高興。聽說後來他們為了編造證據,找很多人作偽證,說是擾亂了什麼秩序。他們身在洗腦班裡面都很難聽到聲音,能擾亂了誰呢? 二十七日下午,洗腦班房躍春、建三江政法委常青松等人來到妻子住的屋子,說來了很多人到建三江七星拘留所門前鬧事,說他家人請的律師沒有證,叫他倆到拘留所門前去攆全國各地的人快走,叫他們說“我們沒有請他們”。就這樣,他倆被拉到建三江看守所院裡,准備好後,又把他們拉到七星拘留所院裡。他們下車後,妻子攙扶著他走到門外,妻子照著他們教的話說:“我沒有請你們,你們快回去吧,你們也沒有證。”當時有一個律師走來,拿出律師證,說:“我們是要求接見被關押的律師,和你沒關系。”還有一個人說:“你是在出賣靈魂。”我當時就在想,人家說的一點不假,他們是在被逼迫著再次出賣靈魂。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石孟昌和韓淑娟夫婦在被折磨了六個月零五天後,被“有條件”的押回住在父母家裡,“610”那些人看到沒有起到什麼效果,就把他們拉到米都大廈賓館,說是叫他們回家。可顧松海又怕他們回家無法控制他們,決定把他們再拉回洗腦班。第二天28日,建三江管理局政法委的常青松和七星農場“610”人員王洪利帶了四萬塊錢交給青龍山洗腦班,用車把他們拉回家。每天都遭到監視。 石孟昌、韓淑娟夫妻已經回家,可弟弟石孟文被非法關押在建三江看守所,至今已有三個多月。八十二歲的老母親繼續伸冤,強烈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二兒子石孟文。 家門外就有十多個人監控,他們在家門口樓道走廊裡搭上床舖,擺上沙發,黑白天輪班監控。當時老父親因我們夫妻二人被迫害著急上火而病倒住院,病危通知書都下了。經過一個多月的搶救治療,命算是保住了,但癱瘓在床至今。而妻子精神有些失常,她在青龍山洗腦班惡徒的威脅恐嚇中,向邪惡妥協,受其擺布,回過頭和他反目成仇,打我,罵我。他親身感受到了“文革”時的夫妻反目、父子為仇、母女揭發的失去人性的變異。 二十九日,省“610”的顧松海、建三江管理局政法委的常青松等到他母親家(我住在母親家),拿出一個寫好的聲明,內容是:“我們沒有邀請律師,家人被騙請的假律師,這些律師都是為了錢。”當時的他就是一個人質,弟弟石孟文被關押,父親在病中的疼痛叫聲、母親的唉聲歎氣、弟弟石孟文正承受著的看守所的煎熬、妻子的精神有些失常,門外的森嚴監控……他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簽了字,又一次背叛了自己的良心。 在洗腦班186個日夜的煎熬中,妻子被檢查出冠心病、腦痙攣、胃竇炎加糜爛、雙腎結石、膽囊炎、糖尿病等;他被檢查出冠心病、腎結石、膽囊炎、兩腳末梢神經炎、慢性淺表性胃炎等。4月2日,從去看病到回來,有近十人貼身跟蹤,有居委會的,有單位的人等,外圍還有一些便衣警察,他們給他和家人造成了極端的恐怖和壓力。直到四月十八號,堵了二十天,他們才從他父母家門前撤走。 建三江農墾區檢察院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向建三江農墾法院提起所謂的公訴,當局自二零一四年八月就准備對建三江案開庭。期間三次更改庭審時間,把庭審地點設在離建三江還有五十多公裡的前進鎮,並且此次開庭之前未通知當事人和家屬。 黑龍江省建三江四位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十點被非法開庭,在公訴人宣布起訴書後,八位律師就合議庭組成、公訴人出庭、合議庭、公訴人回避、管轄建三江法院違法問題提出抗議,法庭多次休庭,最後建三江法院決定十二月十八日上午九點半繼續開庭。 建三江法輪功案開庭,警方如臨大敵,在通往法院的路上設立三道崗,增派警力盤查來往車輛和行人,並帶走了一些准備旁聽的公民和家屬。目擊者在通往前進農場的第二道卡上,看到警察懷抱沖鋒槍在路上攔截盤查過往車輛和行人。 在青龍山洗腦班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的法輪功學員石孟昌,這次准備為營救他而被綁架的弟弟石孟文出庭作證,從前天開始家門口有十多個人,也是准備出庭作證的石孟文的姑姑石秀英家門口有多人整夜守在門口,其他作證人家也是如此,其目的是不讓證人到庭作證。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被害人於松江和石孟昌、韓淑娟的家屬及聘請的律師江天勇、唐吉田、王成、梁曉軍等人,去青龍山洗腦班要求見人,遭到房躍春等人的拒絕,前去的家屬及律師不得已在洗腦班門前喊話:“房躍春你們在犯罪!你們要立即放人,否則,我們控告你非法拘禁公民!”房躍春等人依然拒絕見人。次日下午律師配合法輪功學員石孟昌和韓淑娟的家屬及於松江去建三江管理局檢察院、建三江管理局紀檢委和建三江管理局公安局,以“非法拘禁罪”控告洗腦班相關責任人,並要求立即釋放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石孟昌和韓淑娟。 事後,建三江管理局政法委、“610”指使前進農場公安分局、七星農場公安分局,對控告青龍山洗腦班的於松江和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於松江家住建三江前進農場,據鄰居講:從十四日至十六日,前進農場公安局警察連續三天到於松江家騷擾,當時於松江不在家。 還有消息透露:前進農場公安分局聯合街道辦開會,通知環衛工人監視當地法輪功學員的行蹤。控告青龍山洗腦班的另一當事人石孟昌家住建三江七星農場,七星公安分局已經開會,預謀對當事人和當地法輪功學員采取行動。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三日早八點,建三江公安局徐姓副局長、國保大隊長劉長河和七星分局副局長馬樹海,西城警區警長翟長坤,指導員孟凡華,警察邵波(邵博)、劉志國等二十多人,突然闖入石孟文的侄子石奇磊的計算機店強行搜查,將正在工作的石奇磊和劉麗敏夫婦、店裡的一名技術員控制在店內非法盤查,並非法抄走店內物品。 石奇磊的父母石孟昌、韓淑娟夫婦趕來問情況,石孟文的前妻劉莆梅偶然到店裡辦事也正好趕上,警察根本不許他們任何人進入店內。後來,石孟昌,石奇磊和劉麗敏夫婦及店內的技術員都被綁架到當地公安局的西城警區。事件被海外正義媒體及時曝光,石家人堅決抵制當局迫害,後陸續得以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建三江法輪功學員石孟昌,韓淑娟,蔣欣波到黑龍江省檢察院控告黑監獄青龍山洗腦班和迫害元凶江澤民。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黑龍江省建三江七星農場石孟昌和韓淑娟夫婦,及他們的兒子石奇磊,和建三江前進農場蔣欣波、於松江,還有蔣欣波的丈夫丁忠野(尚未修煉法輪功),幾乎在同一時間段遭綁架。這次綁架迫害事件,估計是在建三江管理局七星農場、前進農場和佳木斯市當局有預謀實施的。 二零一六年一月九日石孟昌被劫持到建三江看守所。他們的親屬在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去建三江農墾公安局找國保大隊長劉長河交涉要求放親人回家。劉長河說要於當晚去哈爾濱謀劃此案的處理結果,要等二月三日晚返回建三江後再告知家屬結果。 二零一六年二月五日,被建三江檢察院立案非法批捕。建三江法院在六月二十二日分別通知蔣欣波的辯護律師、石孟昌的辯護律師,蔣欣波將在七月八日,石孟昌將在七月十三日非法庭審。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上午九時,建三江法院對“10.28案”當事人之一石孟昌非法開庭,馬衛律師做了無罪辯護。主審法官是王敬軍,有兩名陪審員,公訴人是建三江檢察院劉愛因,還有建三江公訴科科長孫曉波。有建三江居民委和不明人員大約五十多人參加旁聽。石孟昌是被戴著手銬腳鐐帶進庭的,馬衛律師當庭提出當事人沒有被認定有罪應享有自由權,法庭這麼做是違法的。王敬軍讓法警把手銬拿掉了,但法警說腳鐐是整死的,拿不下來,王敬軍看了也說腳鐐確實是整死的。 庭審中王敬軍問石孟昌有需要回避的人嗎?石孟昌說:“公訴人劉愛因需要回避。”王敬軍問回避理由。石孟昌說:“劉愛因不按我說的記錄實際情況。”王敬軍袒護劉愛因說:“回避理由不成立。”公訴人劉愛因宣讀起訴書後,在當庭調查時一再追問石孟昌是不是馬衛律師也參與控告了,想用回避的理由把馬衛律師驅出法庭。馬衛律師反駁說:“公訴人對我的當事人提出的問題與本案無關。”王敬軍說:“辯護人理由成立。”石孟昌要求把被青龍山洗腦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自述真相光盤當庭播放,王敬軍沒允許。石孟昌當庭演示了在青龍山被酷刑的經過,並說:“我控告洗腦班主任房躍春和江澤民有什麼錯嗎?”公訴人和法官沒有反駁。馬衛律師在法庭辯論中說:“我的當事人對於不公正處理有權利向司法部門控告,是無罪的。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認定法輪功是×教,當事人沒有條件利用什麼組織,也沒有破壞任何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很多證詞證言沒有詢問人的簽名,屬於無效證據。光碟只是文字鑒定,沒有影音鑒定,也沒有法律效力。” 石孟昌在最後陳述中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前後的變化:“修煉前,我為了多掙錢,整天奔波操勞,爭爭斗斗,和單位的領導也曾經發生過矛盾;修煉法輪功後,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按真、善、忍做好人,不再計較個人的得失,看淡了名利,和單位領導間的矛盾也化解了。後來單位由於承包給了個人,道路無人修,到處是坑窪、車轍印,給百姓生活帶來及大的不便。我和幾十位法輪功學員,出了好幾輛車,拉了上百車磚頭和爐灰渣子等把路舖平,我們都是義務修路。一九九八年冬天大雪封路,我們法輪功學員主動清掃積雪,保障道路暢通無阻,如果我不修煉法輪大法,是不會這樣做的。”石孟昌又講述了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最後石孟昌勸告這些公檢法人員說:“《公務員法》中規定,執行明顯違法的命令與決定的,依法承擔責任。最新規定公檢法辦案終身負責制,你們冤判好人是要承擔嚴重後果的。”王敬軍說:“你們同行(修)、你們組織的人給我打了無數電話,短信彩信,還要給我送上國際法庭,我知道了,謝謝你的提醒。” 庭審快結束時法院安排石孟昌和母親見了一面。建三江法院周圍布控很嚴的,明的暗的警車達十多輛,警察有幾十人。建三江法院門前拉起警戒線。有多名警察自始自終守護在法院門口。馬衛律師說:“整個庭審還是按程序走的,也沒刁難律師,律師的意見基本得到表達,檢察院、法院態度相對還是理性、平和的。石家還能母子見一面,以前是不允許見的,和想象的不一樣了。” 石孟昌當庭公開揭露了看守所內很糟的伙食,實際情況與看守所的公開承諾反差很大。庭審後建三江公安局領導就來看守所查看,很快看守所伙食有了明顯改善。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建三江法院對所謂“10.28”專案當事人石孟昌非法宣判。石孟昌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勒索罰金兩萬。石孟昌當庭表示上訴。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石孟昌的親屬委托律師為石孟昌申訴。律師三月十四日早上八時多,來到黑龍江省呼蘭監獄,要求會見石孟昌,呼蘭監獄表示同意會見,當得知律師代理的是法輪功學員的案子時,獄政科推脫說找刑事執行科。 到後來,還要請示呼蘭監獄610,還向律師當地省司法廳、局通報此事、又核實律師身份,律師當地司法處長打電話詢問此情況。一會又說留下材料,讓下周一來。律師問為何,呼蘭監獄方拿出二零零一年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對山東律師的一個答復,是一周的時間安排會見。律師表示“此回復因違背二零零四年司法部關於律師會見規定的四十八小時而無效”。刑事執行科辦事人員又找到刑事執行科科長反映。科長讓辦,但提出要留身份證復印件,因無法律依據而遭到律師拒絕,他們又找來呼蘭監獄610辦(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組織)張主任。 張要求按他們監獄的規定來。律師說只要依有效法律即可,內部規定只要與上位法抵觸,我們拒絕,並對此案要請示610提出質疑,呼蘭監獄610張主任授意刑罰執行科“給他們慢慢辦”。於是他們就慢慢騰騰的,好象是在填表,又一遍遍的上樓請示,過了很長時間張主任又從樓上下來,刑法執行科科長也來,要看申訴材料……到中午張主任告訴律師“下午來吧”。石孟昌的律師問呼蘭監獄610主任和刑事執行科科長的名字,他們不告訴。 三月十四日下午律師准時來到呼蘭監獄等待會見石孟昌,呼蘭監獄610張主任和盧廷閣律師進行面談,說:明天省司法廳找他匯報此事,他上省廳匯報後,上邊讓會見你就會見,不讓會見也就那樣了,明天上午十一點給答復。 三月十五日上午律師又來到呼蘭監獄等待。可是等到十一點多,也沒有得到呼蘭監獄610張主任的任何答復。三月十五日下午盧廷閣律師繼續到呼蘭監獄等那位610張主任消息,始終沒看到人,也沒有任何消息告知。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下午,法輪功學員石孟昌冤獄期滿出獄回到家。
迫害類型:
非法拘留;
非法勞教;
非法關押;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毒打/毆打;
冷凍/灌涼水/涼水澡/浸水;
人身侮辱;
嘴塞骯髒物品(如擦腳毛巾,臭襪子,衛生紙等);
體罰;
逼迫放棄信仰;
綁架/劫持;
打罵;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洗腦/送洗腦班;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摧殘性灌食;
手銬/腳鐐;
威脅/恐嚇;
監視/跟蹤;
抻刑;
迫害親屬;
非法罰款;
非法判刑;
非法剝奪大法弟子的辯護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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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名單:
職務 辦公電話 住宅電話 手機
王道明 管局黨委書記 0454-5790106 0454-5710999
王甲林: 管局黨委副書記 0454-5790335 0454-5710156
包軍: 管局6.10 0454-5790633
石忠誠: 七星黨委書記: 0454-5794999
袁新堯: 政保科、6.10 0454-5723319 0454-5728033
張永斌: 七星6.10 5794924 13846122666
黑龍省建三江農墾分局七星農場行政拘留所:0454-5794137
建三江洗腦基地 5794924
黑龍省建三江公安分局局長:0454-5790366
公安分局副局長:0454-5710324
建三江農管局七星農場公安局局長:0454-5794878
副局長:0454-5794739;0454-5794355
建三江農管局創業農場黨委書記:0454-5796030
副書記:0454-5796029
公安局局長:0454-5796770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
1、房躍春,男,58歲,青龍山洗腦班主任兼青龍山農場公安分局副局長、“六一零”辦公室負責人,住青龍山農場,電話:13846125557;
2、陶 華,女,47歲,青龍山洗腦班副主任,原青龍山幼兒園園長,負責洗腦班日常管理, 住青龍山農場,電話:13555430238;
3、房秀梅:女,44歲,原是家庭婦女,負責洗腦班財會,住青龍山農場,電話:13734535052;
4、周景峰:男,25歲左右,洗腦班工作人員,住青龍山農場,電話:13634654646;
5、朱曉峰:男,25歲左右,洗腦班工作人員,住青龍山農場,電話:0454-5700569;
6、金言鵬:男,25歲左右,洗腦班工作人員,住青龍山農場,電話:15145444141,18245429966;
7、王曉春, 建三江農墾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 ,電話:0454-5808801 (辦), 13352545555
8、劉 博, 建三江農墾管理局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610”辦公室負責人,電話:0454-5790507(辦),0454-5710817(宅), 13512600001;
9、孫 鵬,男,建三江七星農場黨委書記,現住七星農場, 0454-5794999(辦),5790976(宅),13946488777 ;
10、吳國民,男,建三江七星農場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副書記,“610”辦公室負責人,現住七星農場,電話:0454-5794224(辦),0454-5808809(宅),15331967678;
11、郭玉忠,男,七星農場公安分局局長,現住七星農場,電話:0454-5788007(宅)、13803675568;
12、李旭東,男,七星農場公安分局西城警區警長,現住七星農場, 電話:0454-5791521 (宅),13945444313;
13、郭庭竣,男,七星農場公安分局西城警區負責人,現住七星農場,電話:0454-5794512(宅),15326547757;
14、劉 言,男,七星農場公安分局西城警區警察,現住七星農場。
建三江管理局七星農場
孫 鵬:建三江管理局七星農場黨委書記;
石忠誠:原建三江管理局七星農場黨委書記、610成員,已死亡;
安紅艷:建三江管理局七星農場政法委副書記;
王宏利:建三江管理局七星農場綜治辦;
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公安分局
郭玉忠:局 長13803675568 18045419002
司金剛:教導員13846125777 18045419003
馬樹海:副局長13945417345 18045419005
李炳華:副局長15326544999 18045419006
李成傑:副局長13624655777 18944544007
李進偉:國保隊長13329555700 18045419029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勞教所(西格木勞教所)
:
申巖
建三江管理局公安局
:
袁新堯,
郭玉忠,
趙以軍,
馬樹海,
劉宗山,
邵波,
劉言,
孟繁華,
李旭東
五常市610
:
莫振山
建三江管理局
:
李振彪,
於文波,
劉博
綏化勞教所
佳木斯市紅興隆看守所
五九七農場政法委
五九七農場
佳木斯監獄(蓮江口監獄)
:
樸檢兵,
葉楓
五九七農場街道辦
:
王海燕
呼蘭監獄
五九七農場“六一零”
五常市洗腦班
:
付彥春
建三江分局610
:
郭庭俊
分局一、二警區
:
孟凡華
建三江農場公安分局
伊春市洗腦班
:
顧松海
北京看守所
佳木斯看守所
:
趙利軍
嘉蔭農場公安局
:
王建忠
七星農場公安分局東城警區
:
邵博
青龍山農場公安分局
:
房躍春,
趙家強,
王繼松
前鋒農場公安分局
:
劉長河
七星洗腦班
七星農場居民委
:
馮志剛
建三江七星農場洗腦班
:
吳國民
建三江農場法院
建三江農墾法院
:
王敬軍
青龍山洗腦班
紅興隆拘留所
建三江看守所
樺川縣城北派出所
:
李國強
建三江國保大隊
七星農場分局國保大隊
七星拘留所
建三江青龍山洗腦班(青龍山法制培訓基地)
:
朱少鵬,
王曉春,
孫鵬,
周景峰,
金言鵬,
房秀梅,
陶華
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公安分局
:
李健
建三江農墾區檢察院
:
郝洪軍,
劉愛因,
孫曉波
建三江七星農場公安分局西城警區
:
劉志國,
翟長坤
七星農場公安分局市場街小區
:
丁艷麗
建三江管理局政法委
:
常青松
更新日期: 2021年4月27日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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