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麗
簡介:
趙麗(Zhao,Li),
女 ,
57歲 ,
黑龍江省大慶市龍鳳區法輪功學員。曾任職於大慶石化總公司銷售中心。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八日,趙麗在大慶石油管理局廣場煉功,被大慶公安局警察綁架,在大慶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四十八天,期間遭“開飛機”酷刑迫害:就是兩腿叉開,胳膊後舉上抬,被逼迫撅著,胳膊下來一點就用電棍打,導致她胳膊脫臼,兩胯不能並攏。趙麗被非法拘留期間,她丈夫因要上夜班時,五歲的孩子在家無人照看。家人也因株連政策被單位罰款。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大慶臥裡屯公安處興化派出所片警楊以山、單位書記戴世昌多次威逼趙麗寫不煉法輪功、不去北京上訪的保證書。 一九九九年九月,單位先將趙麗下崗(失業)培訓三個月,期間只給二百多元生活費,之後在沒經任何法律程序下,給趙麗記大過處分,不給簽勞動合同,逼迫她買斷工齡。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參加集體煉功,被非法拘留51天,給公安處交押金一萬無,否則不放人。在被送去拘留前,在派出所審訊時,因不說出是誰通知在外面煉功,而被惡警王常會打嘴巴子還用打火機燒我的臉。 在看守所期間因煉功,被管教罰蹶著,不蹶就用電棍電,至使她二次栽倒在地。回到單位後,單位三個月不給發工資,原因是煉功。在這期間,單位因她煉功不寫保證書,罰她愛人一百元,罰她班組每人獎金,罰她車間主任一百元,理由是他們沒看住她。 二零零二年八月,單位書記叫她寫保證:不進京上訪,可她沒答應。結果九月份叫她離崗下崗培訓。在此期間只給生活費500元可去掉扣的各種費用拿到手裡只有二百元左右。十月份給她處分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二年。到十一月份又強迫她買斷工齡。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二日,法輪功學員趙麗在市場買菜時被片警王常會和楊以山二人暴力綁架到興化派出所,警察楊以山把趙麗鎖在鐵椅子(一種刑具)裡,導致趙麗心髒病復發,昏厥過去,後被送醫搶救。楊以山還告訴醫生,家人不來交錢不搶救,大約五十多分鐘後,趙麗的丈夫來交錢後,才讓醫生把趙麗送到住院處。 二零零三年六月四日,興化派出所片警楊以山等一群警察上門欲綁架趙麗,把趙麗家門鏡堵上,說是來核實情況,騙家人開門。趙麗不想被警察抓走,從三樓窗戶跳下,致使胳膊、腳脖子、胯部、腳趾、後背、手腕子多處骨折,造成重傷。 二零一七年入夏至九月份,大慶市龍鳳公安分局警察不分晝夜對轄區法輪功學員多次到住宅敲門、打電話、上單位騷擾及拍照,並株連大法弟子家屬。已知被敲門騷擾的法輪功學員有:趙麗、閆少義、王洪蘭、呂英老倆口、劉偉、高寶田、李淑傑、王金蘭、王淑清、於微、蔣玉良、呂天傑、劉悅、關敏、陳軍、楊桂雲、孟繁志等人。被入室拍照錄像騷擾的法輪功學員有:王洪蘭、劉偉、高寶田、蔣玉良、呂天傑、陳軍、楊桂雲等人。到單位騷擾錄像的法輪功學員:李淑傑。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大慶市龍鳳區東城領秀法輪功學員趙麗在家中被大慶市林甸公安局抄家綁架,家中抄走好多東西,現被關押在大慶第一看守所,目前是刑事拘留。 趙麗被關押在大慶第一看守所已超過三十天。現得知,林甸公安局警察已將構陷她的材料移交到大慶市高新開發區檢察院,欲圖司法迫害。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七日下午,趙麗家屬去大慶高新開發區檢察院詢問結果,檢察官說已退案到辦案單位,家屬又詢問辦案單位負責人,辦案人說沒接到退案通知。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八日,家屬來到林甸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詢問情況,答復是檢察院退案後,他們又補充材料,檢察院立案批捕了。林甸縣公安局發出批捕通知,趙麗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第二看守所。 趙麗被非法批捕後,托常人帶出話給家人,家裡有現金2萬5.家人發現,家裡現金只有1萬6,少了9000元,還有趙麗的金項鏈也沒了。估計是非法抄家時候,那幫警察偷走了。 林甸公安局警察已將構陷趙麗的材料移交到大慶市高新開發區檢察院,且已被非法批捕。 趙麗被非法批捕後關押至今,在看守所已表現出身體不適(心髒不適)。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趙麗的案子由大慶市高新區檢察院轉到大慶市高新區法院。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趙麗在大慶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十二月十四日下判決,被非法判刑一年半。趙麗已上訴到大慶市中級法院。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大慶市高新技術開發區法院通知趙麗,趙麗於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已上訴到大慶市中級法院。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下午二點,大慶市中級法院對大慶市龍鳳區法輪功學員趙麗女士二審開庭。趙麗沒到法庭現場,通過視頻開庭。 趙麗闡述了公安部、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明確的十四種邪教組織,法輪功不在其中。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明確表示,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尤其國內疫情防控放開後,在大慶市第二看守所所在的拘留室內人員都感染新冠陽性,只有她一人毫無症狀,這也是修煉法輪功帶來的狀態。否定了法庭上指控的從她家查抄的書籍及資料的數量。揭露了警察暴力綁架她,她是被幾個警察抬著綁走的,還說對她強行體檢,為了采尿樣,用器械強行塞入小便,致使她下體流血、潰爛。強調自己修煉法輪功不違法,希望法庭對法輪功學員“槍口抬高一厘米”,要求釋放她。法官不讓趙麗說法輪功的事,但趙麗不卑不亢,表達出了自己想說的話。 趙麗聘請的律師在法庭上表明為趙麗做無罪辯護,請求二審法庭減輕刑期,改判刑期九個月。庭審結束,沒有直接宣判,說和議後會將審判結果告知趙麗。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大慶市中級法院對大慶市龍鳳區法輪功學員趙麗女士二審視頻開庭,庭審結束,沒有直接宣判。現得知,二審結果,非法維持原判一年半。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黑龍江省大慶市龍鳳區法輪功學員趙麗的女兒在廈門(工作地)被綁架,詳情待查。目前,趙麗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迫害類型:
非法拘留;
要求交押金;
毒打/毆打;
燒燙;
“飛”(“噴氣式”);
無故扣工資/剝奪福利待遇;
迫害親屬;
無故開除、辭退或使下崗;
騷擾;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電擊;
坐/鎖在鐵椅子上;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批捕;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非法提審;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省大慶市龍鳳區法輪功學員趙麗的女兒在廈門被綁架
大慶法院近年枉判法輪功學員二十余人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六日大陸綜合消息-458871.html#23415225959
黑龍江省大慶市龍鳳區法輪功學員趙麗被二審開庭
黑龍江省大慶市龍鳳區法輪功學員趙麗預被二審
大慶市龍鳳區法輪功學員趙麗被非法判刑
黑龍江省大慶市龍鳳區趙麗的案子已轉至市高新區法院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日大陸綜合消息-447133.html#22101923513
大慶公安趁非法抄家之際偷竊財物
大慶市東城領秀趙麗被非法批捕後情況補充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44893.html#22820215746
黑龍江省大慶市東城領袖趙麗被綁架的相關情況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三日大陸綜合消息-447498.html#22812215838
大慶法輪功學員趙麗被綁架、構陷到檢察院
黑龍江省大慶市龍鳳區東城領秀趙麗被綁架補充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446840.html#22726231132
黑龍江省大慶市龍鳳公安分局敲門騷擾大法弟子補充
大慶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虐待、勒索等部分事實
相關單位及個人:
大慶市中級法院,庭審負責人:楊晶,刑事審判一庭庭長,女,50多歲。
辦案單位:黑龍江省大慶市林甸縣公安局,辦案人:李景富
大慶市林甸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負責人:魏芳
立案單位:大慶市高新開發區檢察院,案件負責人:第一檢查部的楊潔,生日1984年5月,黑龍江省雙鴨山人,2010年9月開始工作,法學學士。
林甸公安局隊長,李景富,電話:13836730112
薄立臣 ,電話:13836730116
責任單位及惡人:
龍鳳公安分局
興化派出所
:
王長慧
大慶市中級法院(大慶市中院)
大慶市第一看守所
林甸縣公安局
:
薄立臣
大慶市第二看守所
高新區法院
高新開發區檢察院
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1日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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