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
簡介:
李芳(Li,Fang),
女 ,
42歲 ,
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法輪功學員,武漢市燃氣熱力工程公司技術人員。一九九九年七月底一天下午,李芳被武漢市車站街派出所孫所長等綁架並抄家。二零零零年新年,李芳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武警抓捕轉到湖北駐京辦。武漢市公安三處黃科長提審,污蔑上訪是有組織的,逼迫李芳罵師父、罵大法、放棄修煉。 二零零一年三月初車站街派出所趙長江等闖到單位將綁架李芳並抄家,當眾打李芳,從所謂治安管理條例亂找了一例將李芳送到東西湖婦教所行政拘留十五天,說是因為兩會怕她去北京,所以關起來。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李芳在上班時間被綁架,非法關押在第一看守所。二零一五年二月陷害李芳的材料已轉到武漢黃陂法院。原黃陂區法院欲於過年後開庭,後將案件退回武漢市檢察院。 二零一五年十月已知李芳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女子監獄。 李芳將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非法關押到期。 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女子監獄的湖北武漢市江岸區法輪功學員李芳已經回家 武漢市大法弟子李芳,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在單位被六一零及國保綁架到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三年(武漢女子監獄),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由家屬接回家。 九月十七日下午四點鐘,江岸區車站街派出所管段戶籍警察劉某到法輪功學員李芳現租住處騷擾,一進門就說:沒辦法,上面規定非要每個人見面,因武漢要開軍運會了。片警說要照相,證明他做了這個工作,李芳說不照相,他就沒照。他又要求談話錄音,李芳說不錄音,他也沒錄。他要李芳的電話號碼,李芳沒給。最後他說要李芳把戶口遷走,李芳說遷不遷戶口是公民的自由。臨出門時,這個警察還說以後上面有什麼事他還要來。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下午四點鐘,武漢市江岸區法輪功學員李芳現租住的家有人敲門,先生起身開了門。門外一名小區保安帶來一個警察說要找李芳。李芳從衛生間出來,見是原居住地江岸區車站街派出所管段戶籍警察劉某。這次他一進門就說沒辦法,上面規定非要每個人見面,因武漢要開軍運會了。李芳說那就坐下來談,片警說要照相,證明他做了這個工作,李芳說不照相,他就沒照。他又要求談話錄音,李芳說不錄音,他也沒錄。他要李芳的電話號碼,李芳沒給。最後他說要李芳把戶口遷走,李芳說遷不遷戶口是公民的自由。臨出門時,這個警察還說以後上面有什麼事他還要來。 二零二二年五月,江岸區車站街派出所王姓警察(女)打電話給李芳,說她是新來的社區片警,問李芳現在住哪裡,說要隔段時間了解一下情況。李芳問她是怎麼知道自己電話號碼的,她說她是警察,當然知道。在這之前的幾個月,該警察還打電話騷擾李芳的兒子。 2022年6月,一個自稱是江岸區車站街司法所的人(女),打電話給李芳,說要了解李芳的情況,被李芳拒絕。之後,她們又聯系李芳曾租住過的小區片警打電話騷擾李芳的兒子。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個稱自己是車站街長安社區的人(女),打電話給李芳,說李芳兩天沒做核酸檢測,反饋到她那裡了,問李芳現在是不是住在某處,要把信息返過去,想以這種方式套她的住址。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抄家;
非法判刑;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六日大陸綜合消息-452797.html#2212522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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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八日大陸綜合消息-393469.html#199172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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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十月五日大陸綜合消息-317101.html#15104234248
武漢江岸區“610”的部份犯罪事實(圖)
相關單位及個人:
江岸區車站街派出所王姓警察電話號碼:17786370579
江岸區車站街司法所:02782822886
江岸區車站街長安社區:02782823830
江岸區車站街長安社區工作人員:18572837198、18572837921
責任單位及惡人:
武漢市第一看守所(七處一所)
武漢市公安三處
武漢女子監獄(寶豐路女子監獄)
武漢市婦教所
武漢市檢察院
車站街派出所
黃陂區法院
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6日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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