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賢
簡介:
劉志賢(Liu,Zhixian),
女 ,
近八十歲 ,
佳木斯市長青鄉前進村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五月份,長青鄉派出所警察曹文斌到法輪功學員劉志賢家,因劉志賢老人不跟他走,就謊稱核實點事兒,把人騙到長青鄉派出所。劉志賢的女兒非常擔心母親,急忙拿出二百元錢,可是警察收了錢還是不放人,並讓家屬再拿二百元錢,如果不拿錢就將劉志賢送到看守所。劉志賢女兒無奈之下,被迫又拿出二百元錢,派出所才將老人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郊區公安分局的兩個人到長青鄉前進村法輪功學員劉志賢家,問訴江信是誰幫寫的,劉志賢說是自己寫的。警察不信,又問還煉不煉法輪功了? 劉志賢說:“這功這麼好,病都煉沒了,咋不煉呢?” 警察說:“別說這個,你不說,三天後我還來,拘留你。”劉志賢說:“我七、八十歲了,拘留我有什麼用。”警察就走了。此前的七月十四日,村裡劉書記領著兩人說是郊區分局的曾去過劉志賢家,問:給誰寫的控告信。劉志賢說:江澤民。警察問:為啥要控告他?劉志賢說:“他迫害大法弟子。”警察又問:那你給沒給習主席寫?劉志賢說:沒有。 此外,有三位法輪功學員接到電話(號碼均為0454-8666620),詢問內容基本一樣,問家現住址在哪。法輪功學員反問對方住那裡,叫什麼名,哪裡的,對方不回答,只說好就在家煉唄,控告江澤民是反黨……法輪功學員給他講了全球訴江大潮的現狀,他說是國保大隊的,不肯透露姓名。
迫害類型:
誘騙/利誘;
勒索錢財;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佳木斯市長青派出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龍江省公安廳
佳木斯市公安局
長青鄉派出所
:
曹文斌
更新日期: 2015年8月20日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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