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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建華

簡介:
唐建華
(Tang,Jianhua), 女 , 六十多歲 , 貴州省貴陽市法輪功學員。

(時間待查)被非法關押在貴州省女子勞教所期間,拒絕配合獄方的轉化要求,被隊長伍霞強令禁止睡覺,並且指派普教包夾每天輪番洗腦“轟炸”。

勞教所還誘使唐建華的家人,到勞教所指責、折磨她。並且有個班專門辦理法輪功學員接見,對前來看望的法輪功學員家屬實施蒙騙、恐嚇,要挾家屬配合勞教所做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工作,若不答應,就不讓接見。現在,連家屬接見也被利用作為迫害法輪功的手段之一。

二零二零年三月初被非法抄家,後被拘留15天。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下午,唐建華姐妹被普陀派出所從家裡帶走,審訊時警察說:我們是從“監控”中發現你們去了黔靈公園,你們每周一和每周六都去黔靈公園,是你們的人說的,我們調“監控錄像”,發現你們姐妹三月十四日上午在現場;隨後,返回抄家,抄走了大法書、煉功機子和一部電腦;之後,又將姐妹倆帶回派出所,特別強調不能再去黔靈山,而且要法輪功學員唐建華做出書面保證,被拒絕;無奈之下,唐建華的妹妹為自己的姐姐在“保證書”上簽了名,一直到當天晚上十二點後才被放回家。

二零二三年下半年,貴陽市較多法輪功學員因在明慧上發表“嚴正聲明”被中共惡警綁架、拘留和騷擾,被迫害的學員涉及白雲區、花溪區(小河)、雲巖區、南明區等。

唐建華(女)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被綁架,被非法拘留5天。

迫害類型:
非法勞教逼迫放棄信仰剝奪睡眠抄家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綁架/劫持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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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女子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事實(圖)

責任單位及惡人:
貴州省女子勞教所(女所)女所  區號0851<br>糜運秋 所長 2549367 2549136 13908510159<br>吳春榮 副所長 2549364 2549018 13885109866<br>張 琴 副所長 2549357 6754270 13608570515<br>張黔平 政治處主任 2549364 2549099 13885022236<br>楊祖龍 辦公室主任 2549361 2549299 13985563725<br>高 翔 辦公室副主任 2549618 5111162 13098502132<br>辦公室 2549375 2549750 值班電話 2549217<br>貴州省女子勞教所惡人榜:<br>(1)負責人(行惡期間):糜蘊秋、吳春榮、張琴、張黔平、楊祖龍、高翔<br>(2)行惡惡警:何姍、鄧珺、顧新英、王瓊、李劍雲(瑩)、許仁芬、焦霞
清鎮市中八女子勞教所女所 0851 區號<br>糜運秋 所長 2549367 2549136 13908510159<br>吳春榮 副所長 2549364 2549018 13885109866<br>張 琴 副所長 2549357 6754270 13608570515<br>張黔平 政治處主任 2549364 2549099 13885022236<br>楊祖龍 辦公室主任 2549361 2549299 13985563725<br>高 翔 辦公室副主任 2549618 5111162 13098502132<br>辦公室 2549375 2549750 值班電話 2549217<p> : 伍霞
普陀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2月9日 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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