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艷
龍口市公安局
陳艷的父親打出了“還我女兒”的牌子,陳的女兒也打出了“還我父母”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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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陳艷(Chen,Yan),
女 ,
年齡未知 ,
山東龍口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日,山東龍口市法輪功學員曲建芹、劉長圓、陳艷被石良鎮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曲建芹、劉長圓、陳艷三人目前被關押在張家溝看守所二十多天,目前她們三人已經被非法勞教,教期均為一年半。派出所已經給家屬下了刑事拘留書,讓家屬簽了字。市國保大隊已經介入此事,目前正在妄圖羅織罪名,所謂的搜集罪證,企圖構陷法輪功學員。警察不讓陳艷家屬會見陳艷。 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陳艷的父親、姐姐、女兒一同到公安局國保大隊,遞交無罪釋放申請書,國保大隊的人一直不敢出來接待。無奈之際,陳的八十多歲的父親打出了“還我女兒”的牌子,陳的女兒也打出了“還我父母”的牌子,站在公安局門口,很多過路人不解上前詢問、圍觀。 後來,從公安大樓裡出來一個人恐嚇家屬,一會兒又出來一人,給家屬錄像。一人打發家屬說:“你們走吧,找懂法律的來,明天來接見。” 四月二日,天氣很冷。家屬一早就來到公安局接待室,出來一個自稱是國保大隊姓郭的男子,對家屬亂吼一氣,家屬遞交無罪釋放申請書。該男子大吼:我不看這個,一會就心虛的匆匆走了。 家屬沒有辦法,只好又在公安大樓門口打出牌子。一國保大隊的人出來,氣急敗壞地向家屬吼,家屬問他姓名,自稱不能告訴,告訴了怕給上網,並讓家屬趕緊把牌子收起來然後再說話。家屬於是收起了牌子,國保大隊該人還覺不行,還要把兩個牌子扣起來,其人膽膽突突的樣子,話沒說完,就灰溜溜的跑了。 陳艷家人從北京為她請了正義律師。按照法律規定,律師有會見當事人的權利,但龍口市國保大隊無視國法,以“領導開會,領導不在家”等種種借口,故意推諉、刁難律師,不讓會見。 四月七日,陳艷的家屬到石良派出所要求放人。家屬在派出所足足等了兩個小時才見到參與綁架的惡警丁學海,其自稱三月二十日他值班,接到“舉報”後將曲建芹、劉長元綁架到派出所。至於說陳艷,他推說不知道。當時陳艷的丈夫和私家車也是一同被綁架到派出所的,為此家屬向派出所要人要車。但丁學海拒不承認,人也不知道哪去了,車也不知道在哪,問什麼都是不知道。 家屬又遞交了無罪釋放陳艷的申請書,並在派出所院中等所長回來。大約十二點左右,王延軍回來了,質問家屬在這裡干什麼,家屬說明了情況。王延軍態度囂張,家屬說陳艷沒有違法,王延軍根本不聽,推說這個事他管不了,說了不算,又說所長出差了(其實根本沒有出差),回不來,無理的趕家屬走。最後威脅家屬說:再不走就按鬧事處理,把家屬都抓起來。並關上派出所的大鐵門不准家屬再進去。 家屬只好在門外等候,派出所裡的高吉照出來勸家屬回去,說在這裡等也沒有用,陳艷出來宣傳就是違法。家屬據理力爭,高吉照自知沒趣,鑽到車裡跑了。在陳艷剛被綁架時,高吉照伙同國保大隊的郭××到陳艷公公家要陳艷家的鑰匙,想非法抄家,當時陳艷公公還在家掛著吊瓶,告訴他們沒有鑰匙,他們還不相信,高吉照還出主意說把鎖砸開進去,出來時再換上把鎖,他們完全不顧及公民的權利和利益,像土匪一樣肆無忌憚。 四月初,陳艷家屬聘請的律師早早向市國保大隊遞交了律師手續,要求會見陳艷。但國保遲遲不予答覆。為此家屬又來到龍口市國保大隊,要求律師會見陳艷,並遞交無罪釋放陳艷的申請書。國保大隊一自稱姓王的指導員出來接了申請書,並答應說允許律師會見,家屬這才各自回去。 四月八日一早,兩位律師就來到公安局要求會見,在傳達室外等了很久才允許進入。國保大隊的王琪故意刁難律師,說不能證明陳艷的委托人和陳艷的親屬關系。律師指出要求會見的法律手續已經齊備,國保應立即安排會見。在律師的一再要求下,國保大隊長王之東才同意下午三點四十分安排會見。 可是到下午三點四十分,律師來到公安局傳達室聯系會見,王之東卻推諉不見。直到下午五點才同意律師進入公安大樓,國保說請示了分管的公安副局長,說有“親屬關系證明”才能接見。最後沒能讓律師見陳艷。 國保大隊公然執法犯法,推脫責任,兩律師及家屬極為憤怒,律師和家屬分別寫了“控告信”(附一、二),控告國保大隊王之東、王琪等執法犯法的事實,分別郵寄了檢察院、政法委等部門。 來自家屬、律師及國內外的壓力,國保大隊極為恐慌。四月十一日晚,為轉移壓力,市國保大隊偷偷摸摸將陳艷、曲建芹、劉長元非法勞教,並於十二日一早送往山東省淄博第二女子勞教所。陳艷的家屬拒絕在勞教通知書上簽字。 龍口市公安系統的手機把陌生號碼全部設為拒接,電話打過去也提示為關機,真是做賊心虛啊! 四月十三號是公安局長接待日,陳艷的家屬一早就來到公安局傳達室,要求見局長。傳達室的人不給傳達,並口出狂言:“對待法輪功就是不講法律,愛上哪告就上哪告去。”陳的家屬只好跟隨其他要求接見人員進入公安局,見到局長後家屬遞上控告信。局長邵愛民一看是法輪功的案子,就把控告信摔在桌子上,家屬說:“你不要我們就拿回去!” 邵愛民又沒好氣的說:“放在這兒吧。” 在被非法勞教前,陳艷的家屬為她請了兩位北京正義律師。在市公安局長的支持下,龍口市國保大隊一直百般阻撓律師會見陳艷,公然違反《律師法》及《刑事訴訟法》,並且威脅、恐嚇律師,侵犯律師的正常執業權利。直接執行綁架的石良鎮派出所也是與國保大隊狼狽為奸,一唱一和合伙迫害法輪功學員,踐踏國家法律。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九日被非法拘禁在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的學員有:苗春萍、劉延翠、陳桂芝、陳艷、劉長圓。 (二零一九年七月初)警察欲綁架法輪功學員陳艷沒得逞。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勞教;
綁架未遂;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大陸綜合消息-389805.html#197902137
山東龍口市被非法拘禁的法輪功學員情況
山東龍口市警察綁架陳艷 親人掛牌營救
山東省龍口市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
山東龍口市警察綁架陳艷 親人掛牌營救(圖)
山東龍口市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
山東龍口市石良鎮警察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
相關單位及個人:
相關電話:
龍口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0535-8788746(尾數加減,估計就是公安大樓內部電話)
石良鎮派出所電話:0535-8751148 8788793 8788832
所長王國愛手機:15053588688 片警手機:13395452131
張家溝看守所電話:0535-8788788
石良鎮政工書記 高傑 0535-8751958
龍口市610頭子:王之東 13854528286
龍口市公安局石良派出所
地址:山東省煙台市龍口市213省道 郵政編碼: 265707
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的惡警是:王延軍 丁學海
石良鎮派出所警察名單:
王國愛(所長)、王延軍、范欽恆、丁學海、孫志紅、王洪進、王培好、曹先念、高樹人、高吉照、張希福、刁福建、馬作利、林風明、溫孚義、王洪剛、馬承琪、付景志、劉福輝、耿煥林、曹承忠、曹國富
責任單位及惡人:
龍口市公安局
:
王琪,
王之東,
邵愛民
山東第一女子勞教所(山東省女子戒毒所)
王村第二女子勞教所
龍口張家溝看守所
石良鎮派出所
:
丁學海,
王延軍
更新日期: 2019年7月18日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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