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芬(王貴芬)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簡介:
王桂芬(王貴芬)(Wang,Guifen(wangguifen)),
女 ,
年齡未知 ,
哈爾濱市阿城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七,勝利派出所警察周某等把王桂芬和丈夫綁架到阿城看守所,那時王桂芬的女兒才十二歲,沒人照顧。在看守所裡,他們一煉功,警察就進屋打他們。有一次他們煉功,警察楊奇抓起王桂芬把她扔到大舖裡面,摔的她腰疼了好長時間。還有一次張文理拿塑料管子(看守所叫小白龍)打李小微和張淑芹,把李小微身上下打成紫黑色。後來張文理遭報了,從樓梯上摔下來,把腿摔斷休了很長時間假。王桂芬和丈夫遭非法關押六十四天,被勒索一千元錢才被釋放。 二零零零年五月三十日,勝利派出所警察馬兵,六一零的吳達到王桂芬家讓她寫不進京上訪的保證,她說保證不了,她為師父說句公道話沒有錯。他們就強行把她綁架到阿城第二看守所,十五天後又被轉到第一看守所。到一看後,第二天因煉功,警察把她們用手銬掛在鐵欄桿上,共九人:王貴芬,卞亞蘋,劉志英,康翠賢,曹玉娥,孫桂芬,王鳳玲,謝金賢,欒艷秋,掛了一天一夜,腿腫的象根大木頭。 有一次因煉功,姓李的警察拿小白龍(一種白色塑料管)打王鳳玲和王桂芬,把她們的腿打成紫黑色。一次因為她們絕食要求無罪釋放,六月十九日在灌食迫害時,好幾個人摁著王桂芬,捏著她的鼻子,用水壺往她嘴裡灌玉米粥摻白酒,嘴裡全灌滿了,好長時間沒上來氣,差點奪走她的生命。在這一瞬間,王桂芬猛一甩頭,他們才松開,她才知道鼻子在淌血。這次她被非法關押了七十五天才被放回。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王桂芬和幾位同修去北京為法輪功受迫害鳴冤上訪,火車快到北京時,他們七人的車票都被列車員搜走,下車後站前派出所警察把他們劫持到派出所,關進一個大鐵籠子裡,他們喊“法輪大法好”。第二天他們被關進重犯監室,戴著手銬、腳鐐子,後來又把他們關進鐵籠子裡,下午又把王桂芬關進小黑屋,就她一個女的,當時她有點害怕,到半夜十點多才把她放出來。回家後不久,王桂芬和幾個同修又去北京,到雙城火車站時,被警察劫持到站前派出所關了一夜,第二天八點多,阿城勝利派出所警察馬兵開車帶人把他們劫持回當地派出所,接著就把王桂芬關進看守所。 王桂芬被非法關押九十六天後,又被轉到洗腦班關了四天才被放回,在這期間街道曹某經常到她家裡騷擾家人。回家後也沒消停過,派出所和街道的人三天兩頭就來找麻煩。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下午一點多,張銳又領幾名警察開著車闖到韓甸鎮新城村,先後到大法弟子宋亞蘭、宋桂榮家,因人沒在家,走了;然後又到宋林成家,綁架了宋林成的老伴王貴芬及在他家學法的劉艷平和潘洪民。張銳聲稱村裡有人舉報好幾次了。 到了派出所,看王貴芬老太太歲數大,先讓她回家,過一天又去她家讓她不知在什麼紙上按手印。潘洪民和劉艷平各被勒索一千五百元錢,並被脅迫簽字,當天才放他倆回家 。什麼“治安罰款”,確切的說就是敲詐勒索。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哈爾濱市阿城區法輪功學員王桂芬接到小區騷擾電話,讓她到小區,王桂芬來到小區後,小區人員問她還煉不煉功了並讓她在一張表上簽字,她正念對待沒簽,給小區人員講了真相後回家。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勒索錢財;
銬在某處上;
摧殘性灌食;
關鐵籠子;
手銬/腳鐐;
洗腦/送洗腦班;
違反辦案規定,強制按手印;
騷擾;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大陸綜合消息-397591.html#19122702639
哈爾濱市雙城區韓甸派出所近期惡行
中共惡人的罪行 不會被歲月掩埋(之二)—— 黑龍江哈爾濱市阿城區部份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
責任單位及惡人:
阿城看守所
阿城市第二看守所
:
楊奇
阿城市第一看守所
站前派出所
阿城市勝利派出所
:
馬兵
阿城市610
:
吳達
更新日期: 2020年4月9日 03: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