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勝利
近四百人簽名按手印聲援營救法輪功學員雷勝利
近四百人簽名按手印聲援營救法輪功學員雷勝利
近四百人簽名按手印聲援營救法輪功學員雷勝利
近四百人簽名按手印聲援營救法輪功學員雷勝利
近四百人簽名按手印聲援營救法輪功學員雷勝利
近四百人簽名按手印聲援營救法輪功學員雷勝利
民眾簽名按手印聲援營救法輪功學員雷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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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雷勝利(Lei,Shengli),
女 ,
58歲 ,
湖北鹹寧市通城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雷勝利被劫持到沙洋勞改農場非法勞教兩年。這些年,雷家被警察非法抄去的財物、被勒索的現金以及被扣發的工資共達十萬元以上。 通城縣國保大隊惡警潘少明、李文強曾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熊洋波、雷勝利、楊小華、盧大九、杜平英等。迫害詳情待查。 湖北鹹寧市“鹹寧天照生態農莊”是當地六一零設立的另一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地址在鹹寧市市政府和鹹寧市雙鶴橋派出所後院魚塘邊。二零一二年五、六月間,通城縣法輪功學員雷勝利、赤壁市李玄剛、鹹安區章建、溫泉開發區張紅萍、永安中學法輪功學員張建等人被當地六一零綁架到此地非法關押和迫害。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鹹寧市政法委授意下轄的通城縣國保大隊,綁架法輪功學員雷勝利並非法抄家、搶劫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等私人財物。當天上午十時左右,通城縣國保大隊李英燦、張定二、黎成剛與雷勝利所在單位通城縣教育中心、秀水社區共二十多人非法闖入雷勝利家,搶走電腦等私有財產,並綁架了雷女士。當天公安黎成剛(被害人雷勝利親戚)藉口有事找雷勝利的丈夫黎木生的叔叔,騙她開門,早在門外把守的警察張定二幾個人立即把雷勝利綁到看守所,黎成剛半途下了車。這些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綁架人時甚至趁著家中無人而搶劫財物。此案是結伙詐欺擄人強盜後,再羅織罪名陷害當事人。雷勝利被非法判三年。 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上午八點五十至十一點四十,通城縣法院在五裡鎮法庭開庭,圖謀進一步迫害。北京與當地兩位律師從法律角度上為雷勝利作了無罪辯護。開庭過程中,律師請審判長要求物品鑒證人出庭,檢察院訴訟人楊桃萍說證人何望龍不能出庭。律師發現檢察院起訴書上只有馮學群一人簽名,沒有第二個名字,現在法庭出現第二個訴訟人不符合法律程序。律師指出另一訴訟人楊桃萍沒有簽字,沒有訴訟權利,並請其退庭。審判長表示,法院規定能允許二個人訴訟,律師說,起訴書上並無其簽名,是沒有資格參與訴訟的。此時所謂的“訴訟人”楊桃萍從座子下拿出一個小箱子,裡面裝有幾個空白光盤,一個為“梅花詩”預言的光盤及一些散亂糊巴一團的紙片說是物證,並未經當事人認定當庭播放,只放了幾分鐘審判長畢勇說停止播放。律師說既不給我當事人認定同時又不播放完就斷章取義定我當事人的罪是不符合法律的。隨後雷勝利表示這些東西並不是她所有,律師當庭展示了這些物證,說明這些並不能構成物證,這個案子不能立案,請法官能夠公平公正的對待。在法庭上,兩名律師在為雷勝利作無罪辯護時指出,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是合法的;制作、傳播法輪功真相資料是法輪功學員在維護和履行《憲法》給予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律師還指出,一個案件所必需的四個缺一不可的要素--即主觀方面、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客體,這個案件統統都沒有,根本構不成犯罪。控方對雷勝利誣陷罪名不能成立。律師告誡法庭:“對待法輪功問題采取和解立場才是明智的選擇,是大勢所趨,違背歷史潮流將會帶來更大的人道災難,付出更大的政治代價!”最後,律師指出:“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准則,也是判案的最終方法。法官要傾聽內心的召喚,聽從自己的良知,毅然決然的做出選擇,不為違法行為背書,不為歷史的債務買單。”雷勝利的丈夫黎木生先後找到通城縣法院刑事庭長姜功仁、通城縣法院審判長畢勇、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張瑾,要求無罪釋放雷勝利,他說:“我妻子無罪,律師依法辯護無罪,應該放人。”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日,通城縣法院無視法律,下了非法刑事判決書,誣判雷勝利三年徒刑。雷勝利仍被關押在通城縣看守所,因長期不能煉功,身體出現嚴重病狀。 得知妻子雷勝利在看守所裡病危的消息,六十七歲的黎木生心急如焚。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黎木生乘車來到鹹寧市中級法院,想找刑事二庭庭長張道才,但是張道才不在,法官沈建平接待了他。黎木生要求立即無罪釋放自己的愛妻回家。但是,他帶著希望而來,失望而去。雷勝利接到判決書後向鹹寧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鹹寧市中級法院於三月十九日進行第二次審理。鹹寧市中級法院原定於三月十九日進行二審,但臨到開庭時,卻突然無任何理由取消二審。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受害人雷勝利的妹妹雷勝平到辦案人黎成剛家想詢問姐姐的情況,還未開口,就被黎成剛雙手抓住她的前胸,猛力摔出去老遠,緊接著對其拳腳揮舞,滿嘴髒話,罵個不停:“今天打死你,我打死你!”隨後,其妹被一位老大娘勸走。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雷勝利被鹹寧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中院參與迫害人員:審判長張道才,審判員吳裕忠,審判員沈朝明,書記員王宇。四月十九日,雷勝利被投入武漢女子監獄。遭受迫害的雷勝利身體狀況非常不好,可是仍然被投入冤獄。家人要求辦理保外就醫,也遭縣法院審監庭金雄文拒絕。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九點五十分,黎木生老漢走進武漢市女子監獄接見室,要求見妻子雷勝利。一女獄警問:“你是她什麼人?”黎老漢說:“我是她丈夫,我帶來身份證和戶口簿。”該女獄警說:“要結婚證!”黎老漢說:“我這麼大年紀,六十多歲,還有什麼結婚證啦。我買了衣服、日用品,還有現金給雷勝利。”該女獄警又是一句:“什麼東西都不准寄!”另一女獄警幫腔說:“雷勝利違規啦。”當時接見室裡有一男三女共四個獄警,他們就是這樣戲弄、刁難這位快七十歲的老人。四月二十五日,雷勝利的妹妹雷勝平的控告狀控告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黎成剛(住通城縣雋水鎮雙龍路十九號)。 二零一三年,黎木生面對中共司法黑暗而無處申冤,轉向社會征集良心手印,當地民眾聯名要求釋放雷勝利。第一批四百名民眾簽名,四月中旬有一千零四十位湖北省通城縣民眾簽名、按手印,聲援。此後還不斷有民眾簽名支持。 雷勝利,女,1954年10月出生,原是縣教育中心職工。因修煉法輪功,於二零一二年四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被非法判刑三年。 自二零一九年十一月,雷勝利已被停發養老金(當年每月3800多元養老金)。現經縣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局退管股核算,雷勝利被非法要求退還207460.69元。雷勝利的家人到處借錢,已還了138243元。現在求借無門,又沒工資福利,而他們又在催交。 雷勝利,女老年大法弟子,退休工資被扣罰、停發,強制退回給人社局二十多萬,本應該拿三千八百多的正常退休工資,現在每月只給最低生活標准1250元。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誹謗/造謠、污蔑/栽贓、羅列罪名;
非法判刑;
洗腦/送洗腦班;
剝奪大法弟子被探視的權利;
非法勞教;
抄家;
謊詐;
誘騙/利誘;
迫害親屬;
逼迫放棄信仰;
非法剝奪人民應有的權利;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一日大陸綜合消息-439933.html#22310221642
2020年湖北省鹹寧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大陸綜合消息-418829.html#21119234121
湖北省610頭目董國祥遭惡報被查
近期發生在湖北武漢女子監獄的迫害
老漢備好戶口簿探監 獄警刁難索要結婚證
民眾聲援李光替父申冤 警察懼明慧網曝光
湖北省武漢女子監獄仍在迫害法輪功女學員
湖北通城縣惡警當街打人 受害者控告
湖北通城縣雷勝利被劫入武漢女子監獄
湖北鹹寧中級法院突然取消二審 雷勝利仍被關押
律師告誡法官:對待法輪功采取明智選擇
妻子看守所病危 黎木生到鹹寧中級法院申訴
湖北通城縣員警綁架無辜 法院對受害婦女開庭
2012年5∼6月份中共迫害法輪功案例綜述
湖北鹹寧市參與迫害者犯罪記錄(下)
相關單位及個人:
縣人社機保局葛凌志:13872194939
鹹寧市中級法院
法院院長:劉太平 湖北荊州人
刑二庭庭長:張道才 18972857659,0715-8158628(辦)
斐法官 18972857658
沈建平法官 18972857656
王法官 18972856689
王法官 18907242866
曹法官 18972857622
曹法官 18972857736
程法官 18972857717
曾法官 18972857737
夏法官 18972857677
陳法官 18972857606
張法官 18972857605
吳法官 18972857657
董法官 18972857695 0715-8158653(辦)
湖北省鹹寧市中級法院地址:湖北省鹹寧市鹹寧大道8號 郵編:437100
相關主要責任人:
黎成剛:國保大隊長 13972844288 0715-4327947(辦) 0715-4327588(宅)
張定二:國保大隊成員 18995828358
縣委610辦:0715-4354610(辦)
熊林清(610辦主任):13807244637 0715-4351513(辦) 0715-4320599(宅)
徐平(610辦人員):15997950688
姜衛東(縣委書記)18907242979 0715-4332188(辦)
饒傑(縣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 局長):13907246159
黃長平(縣政法委主要負責 人):13907244509
操文清(公安局副局長) 13971800888 0715-4322491-3606(辦)
吳明先(副局長)13807244023 0715-4322491-3610(辦) 0715-4331881(宅)
縣檢察院:0715-4322004(辦)
王義軍(檢察長):13907248896 0715-4335011(辦)
劉族龍(檢察院主要負責人):13986619078 0715-4359022(辦)
黎曉光(檢察院主要負責 人):13508644151 0715-4359467(辦)
馬振興(檢察院主要負責人)13707244707 0715-4359019(辦)
縣法院(辦):0715-4322261
傅新民(法院主要負責人):13807244706 0715-4352939(辦)
李晃(法院主要負責人):13307247000 0715-4331919(辦)
劉志會(法院主要負責人):13235583222
陳高峰(縣公安局法制辦主要負責人):13972844763 0715-4325350(宅)
責任單位及惡人:
鹹寧市610辦公室
:
董國祥
通城縣公安局
:
張定二,
黎成剛,
饒傑,
李英燦
武漢女子監獄(寶豐路女子監獄)
通城縣國安大隊
:
潘少明,
李文強
通城縣610
:
徐平,
熊林清
通城縣看守所
鹹寧市政法委
鹹寧市中級法院
“天照生態農莊”洗腦班
通城縣政法委
通城縣秀水社區
通城縣檢察院
:
楊桃萍
通城縣教育中心
通城縣法院
:
畢勇
通城縣國保大隊
更新日期: 2022年3月14日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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