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丕宏
簡介:
孫丕宏(Sun,Pihong),
男 ,
38歲 ,
山東蒙陰縣大法弟子,蒙陰鎮東於來村民。大法弟子劉兆蓮的丈夫。一九九九年農歷十一月初三,,他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公道話,被抓回後關在平邑縣拘留所。關押期間,蒙陰鎮黨委副書記公丕寶(現任縣房改辦公室副主任)、二警區警長張志堅帶人抄了他家,把值錢的家具等五千多元的物品抄走。回家後每星期要到二警區報到,以防再次到北京上訪。 二零零零年正月,他們夫婦被強迫到蒙陰鎮洗腦班學習。因他是施工隊長,工地忙三天沒去,公丕寶令打手楊明、王欣把他毒打了一頓,把摩托車非法扣壓,逼迫他表態不煉。 在洗腦班呆了近兩個月後,三月十六日他們夫婦被轉到蒙陰鎮茶棚村一個洗腦班,加重對他們的迫害,二十多天不讓睡覺,吃飯也不讓吃飽。惡人楊明、王欣毒打他把一桶水潑到他身上並把桶扣頭上,把他打得渾身紫黑色。副書記公丕寶對打手大加贊揚。非法扣壓的他的摩托車被打手姜懷忠騎著,公丕寶還雇用黑社會流氓毒打孫丕宏夫婦等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的大法學員。 二零零零年農歷四月,有一次王欣拉著一根四稜子紅松木棍,氣哼哼的吆喝大法學員到屋裡去。把大法弟子於在花、孫丕進、孫丕宏、劉兆蓮、張艾軍輪著毒打了五、六遍,每個大法學員的臀部都被砸的紫黑,王欣墊著手巾都震的胳膊疼。 十二月二日,張志堅帶人在沒有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又抄了孫丕宏家,並把妻子劉兆蓮抓走在看守所關押一個月。 二零零一年六月底,張志堅帶四人在凌晨五點左右闖入孫丕宏家抓人,他們夫妻被迫離家出走,過了六天他們回家種地,被惡人舉報。晚上八點多鐘,張志堅又帶四人到孫家抓人,孫丕宏出走,妻子劉兆蓮被抓,非法關押在縣六一零兩個多月,受盡折磨,後其親人交了一千五百元把其領回家。 二零零二年底,孫丕宏在外地打工被抓,關在縣六一零。他絕食抗議,類延成令人野蠻灌食迫害他,他被非法關押折磨三個月後,於二零零三年初被秘密勞教五年。 一對山東蒙陰縣農村中年夫婦,只因修煉法輪功做好人,遭當地政府及公安局中的不法人員多次抄家、勒索、拘留、毒打,如今(至二零零五年)孫丕宏還在勞教所裡被關押受折磨。 劉兆蓮夫婦,因修煉法輪功,屢遭警察綁架、關押、騷擾等。夫婦倆於日前將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寄往最高檢察院 從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到二零零二年期間,每年都有警區的警察和“610”人員不定期的到孫丕紅家進行查抄和騷擾,給孫丕紅和孫丕紅的家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痛苦,過著提心吊膽的日子。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在新泰看守所,獄警指使犯人對孫丕紅進行暴打,好幾個人多對孫丕紅進行群毆。正值嚴冬,他們脫光孫丕紅的衣服,用冷水從頭灌到腳,強制孫丕紅洗冷水澡。 二零零二年六月,孫丕紅又被轉到茶棚洗腦班,蒙陰鎮“610”主任公丕寶,工作人員楊明、王新對孫丕紅進行洗腦、打罵、體罰,又經歷了連續數日不讓睡覺,在太陽下暴曬、淋雨等非人的折磨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
剝奪睡眠 ;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不給穿衣服;
洗腦/送洗腦班;
敲詐/掠奪/破壞財物;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逼迫放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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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及惡人:
蒙陰縣610辦公室
:
類延成,
楊明 ,
姜懷忠,
王欣
蒙陰鎮鎮委
:
公丕寶
蒙陰縣公安局
:
張志堅
蒙陰縣610
平邑縣拘留所
蒙陰鎮洗腦班
更新日期: 2015年7月16日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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