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
簡介:
李華(Li,Hua),
性別待查 ,
年齡未知 ,
黑龍江佳木斯法輪功學員。2001年鶴崗市新華公安分局的惡警非法闖入李華家搜查,搜走了《洪吟》,之後在二十九隊給她辦了35天學習班,想“轉化”她放棄修煉。在2002年5月13日,又在她家中搜出了大法傳單,她被新華公安分局的惡警李勇,李閆森抓去拘留23天,610的惡徒企圖轉化她沒達到目地,就以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判她3年勞教,送入佳木斯勞教所。 她因聲明所寫的所謂的‘五書’作廢,又被邪惡隊長慕振娟一頓毒打,牙被打活動了,嘴裡流著血,還被加期六個月。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下午三點,一群警察用鑰匙打開居住在木材廠的法輪功學員李華家房門。屋裡有李華、李學傑、單玉芹三位法輪功學員,這些警察進屋後就錄像、搜查。隨後強行將她們三位法輪功學員帶到建設派出所。一問才知道,是松林派出所的人辦案。李華、單玉芹晚上十點多鐘回家。
迫害類型:
洗腦/送洗腦班;
非法拘留;
非法勞教;
毒打/毆打;
抄走大法書、師父法像、真相光盤;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綁架/劫持;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黑龍江佳木斯李華、李學傑、單玉芹被綁架 李華、單玉芹已回家
佳木斯勞教所迫害大法學員的事實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勞教所(西格木勞教所)
:
穆振娟
新華公安分局
松林派出所
建設派出所
更新日期: 2019年8月21日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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