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春媛
宋春媛年輕時的照片
宋春媛
宋春媛在上海華山醫院的診斷書
宋春媛在上海軍醫醫院的診斷書
宋春媛在解放軍八五醫院的診斷書
宋春媛在解放軍一二九醫院的病例
《加格達奇鐵路分局塔河工務段文件》關於宋春媛工傷醫療費用的批示第1頁
《加格達奇鐵路分局塔河工務段文件》關於宋春媛工傷醫療費用的批示第2頁
宋春媛在女子監獄接見室──沒有被惡警搶走的照片
宋春媛浮腫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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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宋春媛(Song,Chunyuan),
女 ,
59歲 ,
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塔河縣法輪功學員,原是一名鐵路工人。一九七五年七月十六日,天下著大雨。黑龍江塔河縣鐵路的一群工人正坐在行駛的7500上(俗稱摩托嘎子),當時年僅十九歲的宋春媛也在其中。當7500車全速行駛到塔河縣蒙克山山彎處,對面來了一輛火車,由於能見度低,當司機發現對面火車時已經來不及了。火車撞到了7500車,並壓在了上面,導致十二人死亡。當時宋春媛被摔到兩條鐵軌的中間,車又從宋春媛身上托了一下,導致宋春媛遍體鱗傷,腦袋上撞了一個洞,昏迷不醒。後經檢查發現宋春媛多處嚴重受傷,腦外傷兩寸長的口子,並形成腦振,胸腰椎骨膜破損,關節功能紊亂,最嚴重的就是腎髒:一個腎摔離了原位,另一個摔成了腎積水。每天必須按摩四、五次腰椎壓縮,有殘疾症,伴有尿失禁,後來又轉變成尿毒症。 後來,宋春媛又暫住在上海求醫,這一住就是六年。其間宋春媛做了幾次大手術,身上留下了將近一尺長的刀疤。在求醫的這十幾年裡,宋春媛花了十多萬元錢,給單位和家人造成了極大的負擔。 一九九二年,單位不再承擔宋春媛的醫藥費,宋春媛只好從上海醫院回家。回家後,宋春媛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一直由家人照顧,一九九八年,宋春媛經朋友介紹,走上了法輪大法修煉之路。 修煉了一個月後,宋春媛從來不敢離身的棉護腰奇跡般的拿掉了!也沒有了以前換洗時冰鎮的感覺了。宋春媛終於擺脫了在炎炎夏日也不能離開棉圍腰的惡夢,原來得的心髒病、婦科病、胃病、膽囊炎、頸椎病、關節炎、尿毒症等都徹底好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由於私心發動了開始針對法輪功的全國性打壓。宋春媛因為堅守對法輪大法的信仰,被綁架關押五次,勞教二次,冤判四年,受盡了摧殘折磨。 二零零零年七月,宋春媛去北京請願。七月十二日在天安門廣場煉功時被抓,送到北京“門頭溝”的城子派出所。宋春媛被審訊,問家庭住址,不說就三天三夜不讓睡覺,還罵不絕口。強行蹲在地上,結果宋春媛的腿腫的粗硬。七月十四日晚十點到早晨四點,把宋春媛雙手吊在又髒又潮的牆角的大樹上,故意讓蚊蟲咬。結果全身上下被蚊蟲咬得連片的紅腫。把宋春媛關到門頭溝監獄,六、七天後又劫持到天津市武清縣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八月一日,大興安嶺塔爾根鎮派出所警察把宋春媛劫持到新林看守所,關了二十多天,被罰了數千元後,單位又勒索了五千元錢。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新林公安局警察與塔爾根派出所警察王喜全、蔡某等闖進宋春媛家,把宋春媛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了新林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四十九天。宋春媛單位的薛書記騙她說:“單位要取消你的工資,你得給我五千塊錢活動費,否則工資就沒了,也不讓你出獄。”就這樣薛書記以單位名義騙取了宋春媛五千元。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四日,宋春媛在家中被塔爾根派出所的王喜權、塔河縣610的許峰、史偉、楊凱等人綁架走。女兒因為不許他們搶走家中的大法書籍,被抓去關押了十多天。宋春媛八十二歲的老母親嚇的全身直哆嗦,都動不了。宋春媛的丈夫因為妻子被綁架,壓力太大,跟宋春媛離婚。 宋春媛在塔河看守所被關押一個多月後,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被送到齊齊哈爾的雙合勞教所,經檢查身體是“腎積水”,但塔河縣公安局警察史偉等人硬把宋春媛留在勞教所。 在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整日被強行洗腦,灌輸毀謗師父和大法的邪惡內容,被包夾惡犯監視,迫害了二個多月時,宋春媛的身體就實在受不了了。家人花了三萬多元,把宋春媛接回了家。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宋春媛在發送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到了塔河縣公安局,又被抄家,把一台電腦、二個MP3還有十多本大法書籍和手電筒搶走。宋春媛被判二年勞教。送到哈爾濱戒毒勞教所,檢查時身體又不合格。經過親人們二萬多元錢的打點,宋春媛就被保外就醫送了回來。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一日,塔河公安局國保大隊李軍、史偉、楊凱、王國義、韓德剛、塔林派出所片警李延國等人闖進宋春媛家非法抄家,李軍、楊凱抄家很賣力,搶走大法經文、兩個MP3和一台電腦。抄家結束後,他們還把宋春媛的孩子帶到公安局審訊。將宋春媛劫持至塔河看守所。 一月二十二日,李軍等人又返回宋春媛家,把搶走的大法經文等放回原來的地方,開始照相。這就是李軍等人後來所說的“現場”照片。 參與非法審訊宋春媛的警察有國保大隊隊長李軍、副隊長史偉、警察楊凱、王國義、韓德剛等。審訊時李軍威脅宋春媛說:“給你坐飛機。”(一種酷刑)宋春媛被非法關押在塔河看守所兩個月,還被勒索了二千多元錢(所謂的伙食費等)。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晚十點多,宋春媛因惡人郭立軍構陷,再次被塔河縣公安局李軍、李喜忠、史偉、楊凱、王國義、韓德剛、塔林派出所片警李延國等人綁架、抄家、毆打。李軍下令把宋春媛家的兩台電腦搬到了警車上,將宋春媛劫持至塔河看守所。 惡人偽造證據將宋春媛判了四年。家人花了五千元錢請到了律師,律師讓宋春媛“轉化”, 宋春媛不同意,結果律師都沒出庭也沒退給家人錢。宋春媛上訴到大興安嶺地區中級法院仍維持原判。把宋春媛劫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 李軍是宋春媛冤案的主要辦案人。塔河公安局上報的宋春媛的案子到法院檢察院時,法院檢察院沒上報,打回塔河公安局。可是李軍堅持給宋春媛判刑,第二次上報。 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日,塔河公安局惡警李喜忠和林光送逮捕令。對宋春媛迫害的證詞、證物都是他們編造的,在法庭上展示的物證照片是在一房門上掛的塑料袋,所發生的事都是在十字路口,根本沒有房門。 宋春媛被非法關押在塔河看守所三個多月後,塔河看守所、公安局仍不讓家人接見,不讓送東西。塔河縣公檢法合謀對宋春媛非法庭審,其中,國保大隊長李軍堅持要給宋春媛非法判刑。 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三日,宋春媛被非法關押在塔河看守所七個月後,遭非法庭審,所謂罪名是誣蔑的,所謂證物是編造的,四個證人也是假的,也沒有律師。宋春媛就這樣被非法判刑四年。 宋春媛被劫持到位於哈爾濱的黑龍江女子監獄,先後被非法關押集訓隊、三監區、十監區迫害,經歷洗腦、坐小凳子等折磨。 宋春媛被關押到十一監區,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地方,被稱為獄中獄。天天都有六個“轉化”組的邪悟人圍著逼宋春媛放棄修煉大法,不聽就羞辱,折磨宋春媛。回到屋子裡又有五個人看著,從早上五點三十分到晚上九點,宋春媛被強制坐在七、八寸的小硬凳子上,不讓伸腿,兩只手不能挨上,不能閉眼睛,否則非打即罵。除吃飯、上廁所外都不能動。從早上五點到晚上十一點都要罰坐小凳子二十二天。宋春媛的身體越來越差,全身哆嗦,人也越來越瘦。“轉化”組強行讓宋春媛在空白紙上按下了手印,摳掉手上的三塊肉還說是幫我“轉化”放棄信仰。然後在這張紙上以宋春媛的名義寫了誣陷造謠的“四書”。後來又讓寫謾罵師父與大法的試卷,宋春媛不寫,就進行邪惡的感情“轉化”,又勸又哭的,之後把宋春媛轉到了其它監區。 宋春媛被劫到了醫院還是被坐小凳,從上午六點到晚上八點,逼坐小凳。宋春媛全身浮腫,腰痛、腎疼,身體活動一點就累的受不了。因宋春媛跟同修說了句話,惡犯包夾就對宋春媛又罵又喊了一個小時,還要碼坐。 宋春媛腎疼去廁所去得勤,規定宋春媛五個小時去一趟廁所,而且每天限制用水,給連喝帶用的水只有半暖壺(小暖壺)。後來獄長史耕輝去監室,宋春媛跟他說:“她們不讓我去廁所。”史耕輝說:“那你就‘轉化’,‘轉化’後你想十分鐘去一趟就十分鐘一趟。” 宋春媛在醫院呆了一百天,天天被坐小凳,又被劫回十監區。 宋春媛在黑龍江女子監獄已經迫害了近兩年了,女兒想媽媽,在會見室給媽媽照張像,可是女子監獄的惡警們瘋狂的把手機搶走。宋春媛身心交瘁、蒼老了很多。 多年來宋春媛一直與女兒吳丹相依為命地生活。二零一二年七月八日晚十點多鐘,吳丹已經睡下了,聽到鄰居敲門喊開門的聲音,吳丹打開門,鄰居、居委會主任走進來,她倆身後緊跟著幾個警察,他們讓吳丹去公安局一趟。 惡警們軟磨硬泡的騙吳丹去公安局,吳丹就是不配合他們。吳丹拿手機給表姐打了電話,國保大隊副隊長史偉上來把吳丹的手機和家門鑰匙搶走了。一個多小時後,惡警們看吳丹不跟他們走,一個陌生面孔的惡警威脅吳丹說:“你要不跟我們去,我們就要……” 史偉等4個男惡警上來扯拽吳丹,扯拽中吳丹的睡衣扣子全被扯開了。他們讓女惡警楊凱給吳丹扣上扣子。史偉等幾個男惡警連扯帶拽地把吳丹拖上警車,綁架到塔河縣公安局後院的一個屋子裡。 吳丹始終一直在哭,國保大隊長李軍開始審訊說:“你要配合我們做一下筆錄。”吳丹說:“我不會配合你們的,把手機和鑰匙還我,我要給親戚打電話。”李軍說:“你長腦袋是干什麼的?沒收你手機就是不讓你打電話。” 吳丹說:“我又沒犯法,你們把我穿著睡衣拖鞋綁架到這裡,象對待犯人一樣對待我,你們覺得好嗎?我出去看到誰就跟誰說。”李軍象有誰給他撐腰似的不在乎地說:“你願意跟誰說跟誰說!” 惡警們對吳丹的審訊一直沒停,直到七月九日下午李軍才說:“召開十八大了,司法局要求對宋春媛家人調查,配合做宋春媛的轉化工作。你在家干什麼?跟誰來往有聯系?對宋春媛的態度?” 惡警筆錄中有些沒按吳丹說的寫,他們自己亂編。李軍說:“上面說合格了,我們就不找你了,不合格我們還找你。”直到七月九日下午,吳丹才被放回家。 親戚朋友們聽到這件事都很氣憤,媽媽被他們抓走了,就剩一個女孩子他們還來欺負!鄰居說:“這些警察太壞了,他們騙我說孩子自己在家,他們進屋看看缺什麼,他們給補助,讓我幫敲開門,誰知道他們把孩子抓走了,我聽到孩子哭心裡很難受,以後警察讓我幫助做什麼,我再也不做了。他們太壞了。” 這次綁架迫害對吳丹的身心造成很重的傷害,回家後與以前判若兩人,親朋好友誰去看她,她都不開門,就是哭,給她打電話時她要不就不接,接電話就泣不成聲,整日把自己關在屋裡,每天有時吃一頓飯,有時吃兩頓飯,有時不吃飯。一看到警察、聽到敲門聲心就哆嗦。 因遭中共警察長期監控及綁架迫害,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前後,吳丹突然在家中昏倒,三、四天後才被人發現,如今(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生活不能自理。 在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日宋春媛被劫到十一監區。所有人的行李被褥全都折開,檢查看是不是有法輪功經文,身上裡外衣服全被脫下來檢查。不讓背大法,不讓煉功,不讓發正念。 在二零一三年五月,宋春媛被醫院檢查出腎積水,宋春媛要求中午休息。大隊長非得讓宋春媛去看病,多少次非得讓宋春媛去看病去,後來宋春媛沒有錢了才沒去上。 到了二零一四年五月份,來了一個新大隊長叫王曉莉,開始給法輪功學員定奴工任務。因為宋春媛的身體情況,沒給宋春媛訂任務,但也偶爾有忙不過來時候,也得跟著干活。 二零一四年九月初,家人去女監,看到宋春媛身體很虛弱,瘦得臉上的顴骨都突出來了。 監獄只讓家人見十五分鐘。就在與家人接見的這十五分鐘裡,宋春媛腰疼的坐在椅子上十五分鐘都難以堅持,與家人見面的最後幾分鐘裡宋春媛難受得哭出了聲。 宋春媛被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了四年,在出獄時,讓宋春媛簽字,他們說是邪教,宋春媛說:「迫害真善忍的才是邪教呢!」在出最後一道門時還問宋春媛:「你犯甚麼罪?」宋春媛說:「我沒犯罪。」跟前警察說:「她是學法輪功的。」 在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宋春媛結束了漫長的四年冤獄。除了家人外,去接宋春媛的是塔河縣610主任、塔河國保楊凱和另一個女警察。 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四年的折磨迫害,現在宋春媛全身浮腫,腰、腿、胯骨,臀部、脖子等骨頭和骨頭縫都疼,宋春媛全身的骨頭和筋都疼,有時是劇痛,她用手擦一擦桌子都擦不了,身體不動彈骨頭都疼痛。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宋春媛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公布江澤民的刑事罪責,讓世人看清這場迫害。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塔河縣法輪功學員宋春媛和女兒吳丹在發放資料時,可能被不明真相的人給舉報了,被塔河警察綁架至塔河看守所。宋春媛被非法判刑四年,她女兒吳丹被非法判刑一年,她們母女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宋春媛和女兒吳丹被劫持到黑監獄八監區,吳丹被劫持到十七組,組長是犯人張洋,後來換成董小鳳;宋春媛被劫持到十一組,組長是犯人李迎秀,李迎秀迫害法輪功學員很賣力,母女倆被隔離迫害。宋春媛被劫持到倉庫,遭受體罰坐小凳子六天,早晨四點多就被喊起來坐小凳子一直到晚上十點半,一群惡犯舌槍唇劍輪番攻擊,逼迫她看誣陷法輪功的視頻。 母女倆整日被貼身包夾看著,這些貼身包夾,都是由組長安排的,每天二十四小時看著,吃飯在一起、睡覺也在一起(床舖被安排在法輪功學員周圍),學習在一起,甚至上廁所也時刻跟在身邊,法輪功學員走一步她們跟一步,法輪功學員每天的一舉一動都被這些貼身包夾們掌握著,她們隨時向組長匯報。稍微一有點什麼風吹草動的,比如:與其他法輪功學員說句話,或法輪功學員相互直視了,法輪功學員馬上被罰,或打罵、或罰電話、或扣分、或酷刑坐小凳子,還會牽連五聯保的五個人一起挨罰。 黑監獄把被綁架來的法輪功學員當作廉價勞動力,監獄外面沒人干的活或獄內其它監區不願意干的活(對身體有傷害的,或累活重活),八監區都接過來,讓法輪功學員起早爬半夜的干,為他們創效益,反過來迫害法輪功學員。錫紙有毒,對人身體有害,其它監區都不願意干,別的監區能拖就拖,而八監區提前干完了自己監區的,又主動要來其它監區的推錫紙活。 推錫紙毒性很大,每個人都被傷害。全身浮腫,臉腫的很大;眼睛睜不開、淌眼淚;有的人起疙瘩,冒水冒膿;有的嘔吐;監捨裡養的花也蔫了、死了。跟警察反映,她們為了掙錢,反而說:錫紙是大米做的,能吃。 挑咖啡棒,一來活,都是長掛車,要貨都是非常的急,按人頭分,一個人幾袋子。年輕的就多分些,這些袋子得自己扛回來。每次都是大約一米半長、一米多寬的大黃絲袋子,裝的滿滿的。由於太大,扛到背上都看不到人是誰,個子矮的只看到袋子在移動。從車上卸下來,扛到宿捨樓,再上到四樓。吳丹也是一袋子一袋子的步履艱難的往上背。 宋春媛六十五歲,沒分給活,也是一樣的干。屋裡沒有地方呆,床上、地上、桌子上都是工具,堆的都是料,都得干。長期的迫害使宋春媛已經出現牙齒松動、牙齦損壞,牙齒自己就往下掉;渾身浮腫;腰、腿、胯骨等骨頭疼痛;坐不住也被強制的看新聞、看邪惡的視頻,經常不自覺的從凳子上摔倒在地上。 宋春媛被迫害得離婚,她和女兒吳丹在監獄的生活費都是家裡姐妹湊的。二零一九年秋天,塔河縣法院的人到監獄勒索宋春媛和女兒的三萬元罰金,宋春媛拿不出來。二零二零年,吳丹出獄後,到處借錢交上了被勒索的三萬元罰金。二零二一年中秋節前後,塔河縣公安局再一次把吳丹綁架到看守所,一個星期後放回。 目前,今年六十六歲的宋春媛仍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摧殘。(二零二二年十一月)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宋春媛結束四年冤獄回家。 宋春媛從監獄回家後,渾身疼痛,特別腰疼的厲害,身體虛弱,走路氣喘吁吁,很多家務活都干不了,也不能去打工掙錢,宋春媛回家都五個多月了,到現在退休工資一直沒給發,宋春媛現在靠從親戚那裡借錢維持生活。
迫害類型:
抄家;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非法勞教;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迫害親屬;
逼迫放棄信仰;
勒索錢財;
毒打/毆打;
非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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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單位及個人:
大興安嶺地區郵編165000 區號0457
塔河縣政法委:書記室3661422副書記室3609044、3609045
塔河縣610辦:0457-3609042、3609046
塔河縣公安局:
原局長勾兵13904570515辦0457-3666743
現局長劉亞友13359621688
副局長許峰13604873435辦3662676宅3662282
警察李喜忠、林光
塔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辦公室0457-3663932
大隊長李軍 13804843102副隊長史偉、韓德剛13846558007宅3672111王國義、楊凱(女)、吳忠謙13904574123(原國保惡警)
塔河縣公安局其它電話:局長室3666743政委3666261副局長3662435、3662676、3662300紀檢委3660890財務室3603797秘書科3605153、3669110治安科3601110、3608199通訊科3663125防火科3662931
塔林派出所:0457-3663945片警李延國13846561858、13846561058
塔河縣塔林社區居委會0457-3607651
塔河縣法院:審判長郎群,審判員張威13904573396(住址:塔河縣繁榮小區)、趙麗,書記員劉晶。
電話:3666630、2730019
大興安嶺地區中級法院:
電話:2712437、2127162
審判長張貴春,審判員張穎巍15694579989魏永慧13845725699書記員李穎瞳。
責任單位及惡人:
武清區看守所
齊市雙合勞教所
哈爾濱戒毒勞教所
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哈爾濱女子監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
:
史耕輝
北京門頭溝監獄
門頭溝派出所
塔河縣公安局
:
史偉,
楊凱,
韓德剛,
李喜忠,
林光,
許峰,
李軍
大興安嶺塔河縣塔林派出所
:
李延國
大興安嶺塔河縣新建派出所
:
王國義
塔河縣看守所
塔爾根派出所
:
王喜全
大興安嶺中級法院
新林看守所
更新日期: 2023年11月4日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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