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元忠
簡介:
楊元忠(Yang,Yuanzhong),
男 ,
六十多歲 ,
黑龍江省佳木斯同江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二日下午,同江市委政法委高星,公安局政保科李科長和陸文雙,伙同派出所賈所長闖進家裡抄走大法書和真相資料,並且綁架他到公安局非法審訊。八月十三日晚上,陸文雙、李科長、賈科長等人把他非法關進了同江看守所,陸文雙當時還唆使犯人“好好招待”。 在同江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個月後,瘦的脫了像,皮包骨。之後被同江法院審判長張波(女)非法判三年。二零零三年三月,送進黑龍江香蘭監獄集訓隊。三個月後又被轉到佳木斯監獄。 二零零四年春天,佳木斯監獄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又一輪迫害,利用各種手段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其中三監區四分監區對法輪功學員采取了長時間罰站、彎腰“大飛”、電棍電擊等酷刑。法輪功學員楊元忠、陳繼忠,高宗根,身邊各被安排了兩名犯人作為包夾,不准互相說話,不准下樓買日用品、不准通信、打電話、會見親人等。 一段時間內,在高壓下,高宗根曾被迫向惡人妥協。他們就逼迫他當著中隊所有犯人面宣讀其所謂“五書“,又強迫所有妥協了的人在誣陷大法的條幅上簽字。後來高宗根悟到信仰自由,誰也無權逼迫他放棄大法,就向監獄聲明所寫的“五書”作廢。結果他又遭到嚴管。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佳木斯監獄對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同時迫害強制的所謂“轉化”。當時楊元忠在三大隊四中隊,與陳繼中、高宗根三人整天被強迫站著、蹶著。警察每天上班就拿著電棍電我們三個,連續迫害四十多天。一名陳姓犯人整天看著他們是否站好蹶好了,大冬天的他還開著窗戶凍他們三人。 二零零五年八月期滿,由同江市六一零帶回當地,全程監視著。
迫害類型:
毒打/毆打;
逼迫放棄信仰;
電擊;
罰站;
嚴管;
非法審訊;
非法判刑;
罰蹲;
綁架/劫持;
非法關押;
抄家;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大陸各地前期迫害案例匯編(2013年4月4日發表)
佳木斯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責任單位及惡人:
佳木斯監獄(蓮江口監獄)
:
胡文斌,
劉洪鵬
香蘭監獄
同江市公安局
:
陸文雙
同江市看守所
同江市委政法委
:
高星
更新日期: 2013年5月2日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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