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耀珍
簡介:
劉耀珍(Liu,Yaozhen),
女 ,
48歲 ,
黑龍江省大法弟子。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上午十點多,黑龍江省大法弟子劉耀珍在吉林省琿春市,粘貼大法真相不粘膠,被警察綁架到琿春市公安局六樓。 屋裡有兩個辦公人員,一個叫劉洪,一個叫李強。劉洪是個五十多歲的男子,一邊問她話,一邊記錄。李強是個二十多歲的朝鮮人,比較邪惡,讓他站在一塊方地磚內,出線就用皮鞋踢她的小腿骨,用手銬緊緊的銬住他的手,手腫的像兩個小饅頭,一周之後才消腫。 劉耀珍向他們講述煉功身體受益的情況,一名警察說:“這要是以前我早上去打你了,可現在我不會了。”她正講著,忽然從走廊進來一中年胖男子,赤紅面子,用拖把狠狠地打她左右胳膊,又用力扇了她兩個耳光,當時她就昏倒在沙發上,他並揚言說:“一會給她吊起來打,看她說不說。”(讓她說出真相哪來的,說出同修) 不一會又來了一名瘦男子,看樣子也是個朝鮮族人,對她又來軟的說:“你說出來,我就去局長那保你,放你。”劉耀珍說:“我該說的都說了(講真相,修真、善、忍,一身病都好了),真相是在出租車撿來的。”後來他又用穿皮鞋的腳踢她的小腿。 作惡者當時就報應。四月八日一點多鐘,一名胖男子警察打了她,五點多鐘開車拉著四五個警察去飯店吃飯,把她放到一個派出所,用把大椅子把她的手腳都鎖上,四個小警察看著她。她要去廁所,一小男孩帶她去了廁所,給她手紙,看著她被銬的紅腫的手對她說,:“手銬是要銬死的,不然的話,越動越緊,”她說,“你這孩子真好。”他說:“你和別人不能說我好。”可見邪黨就是不叫人做好人。他們吃完飯回來接她,車上一人問司機:怎麼你開車,胖子怎麼沒回來,司機說:“他心髒病犯了,回家吃藥去了。” 一個當時所謂的對十多個國家開放的城市,公安人員也在執法犯法,逼供、打人、非法扣押她二十八個多小時,三頓不給她飯吃,不給水喝。九日中午她向他們要了幾個包子吃。她質問他們:“你們已經扣押我超過二十四小時了。”一名警察拍著桌子說:“你不說,四十八小時也押你。”她說:“別以為我不懂法。” 四月九日下午兩點多,他們急急忙忙把她送去拘留所。劉耀珍對他們說:“把我的兜子還給我”,警察說:“你還要嗎?”“我的東西必須還給我”。警察讓她清點裡邊的東西是否少。裡面有一千五百多元錢,一部手機,一名善良的警察說:“你帶這麼多錢,到那裡別都給弄沒了。孩子上大學還需要錢。這名好心的警察給她保管了一千五百元錢,好人不敢留名,二十天後把錢還給劉耀珍。 每日三餐,每頓一個玉米面窩頭,一碗清湯。頭幾天連筷子勺子都沒有,其實也用不著,喝完湯碗底下剩幾條蘿卜或白菜,用窩頭一抿就完事了。一周後,來了兩個人找劉耀珍問話,她問他們是什麼人,叫什麼名字?一個人沒說什麼走了,另一人說他是公安局法制科的姓王。他邊問邊寫,談的很簡單。她當時就講法輪功是什麼,不是國家取締的,是江澤民一手在迫害等真相…… 幾天後王又來了,說帶她去檢查身體,有病放人,無病送勞教一年。結果兩次檢查都是心髒有問題,姓王的還是在零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早五點多把她從琿春市拘留所送到吉林長春女子勞教所。並且還在行騙,說劉耀珍弟弟在長春等她,檢查再有病就直接回家。路上打電話說劉耀珍弟弟已到長春了(因她第二次在琿春檢查身體時家人去了)到長春後,她找家人,他們說進院檢查吧!家人在裡邊呢!把她騙到院裡,他們卻溜了,根本沒有家人。 琿春的拘留所真的像那位好心的警察所說的,把錢都給你弄沒了。劉耀珍三哥和弟弟在她被非法拘留的第三天,從黑龍江開車來到琿春市,給她存了一千元錢,還給一個警察五百元錢。在四月二十八日晚值班警察說:“明天早晨五點多鐘送你,財會沒上班,沒錢給你結賬,以後你家屬來取一千元錢吧!當時她說不行,黑龍江這麼遠不能來,今晚借錢,他也得把帳結了,做不到,她就找他們所長。結果他一聽就把一千元錢還了給她。 在長春女子勞教所裡做工藝品出口,每天要干十四、五個小時的活,干不完就拿到監室繼續干。食堂的伙食,冬天除了吃凍白菜、凍蘿卜蘸醬外,再沒有別的菜;夏天吃的菜也看不見油珠。廁所每天都要鎖上,定點放廁。有一次廁所鑰匙丟了,惡警劉影慧換了把鎖鎖上,到點不放廁,把一名六十多歲的李秀華憋尿憋的在走廊直打轉,後來腿一直浮腫。 有一次劉耀珍和李老太太晚上煉功,想緩解一天的疲勞和身體狀況。被值班的劉影慧發現又給她們每人加期十天。每個月不寫思想匯報的也給加期,有一名同修到期不讓回家就給劉耀珍寫了封信,排隊去食堂吃飯時遞給劉,劉接過來連看都沒看就說:“等著加期吧!”什麼內容都不知道就加期,這是什麼邏輯? 零八年十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劉耀珍往家寫信的時候,被管教徐(許)丹把信的底稿小本子搶去。她寫的很多信都在那小本子上,給她家人的、管教的、琿春公安局姓王的,告訴家人別因為她被綁架,你們就對大法誤解,那樣會失去未來的;告訴管教大法是正的,是慈悲救人的,要善待大法,才有未來;告訴公安老王別再往這送人了,這裡的情況如何,把好人送這兒裡來,你會失去未來的。 第二天,五大隊隊長王麗梅看到徐(許)丹交給她的這小本子後,魔性大發,氣的暴跳如雷,把電棍頂到劉耀珍的前胸進行迫害,不停的電,她往後退,一直退到門口,有十來米遠,然後再把她叫到窗下辦公桌前,再繼續進行電擊,就這樣反覆三、四次,最後她渾身癱軟的蹲在門口不動了。王麗梅歇斯底裡的大叫,你要給我們上網啊!然後說再加期兩個月。 有一次管生產的蘇桂英把劉耀珍叫到辦公室說:“你還有閒暇時間寫信,車間生產的紙袋你就每天做五百個。我說干不完,他上來就打她兩個耳光,當時臉就紅腫,然後問她到底能干多少,二百個?(一般人都五百個) 就這樣劉耀珍被非法關押了一年零二十一天。多數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被超期關押;每天都能聽到警察的吼叫聲,打罵聲,電棍放電的啪啪聲。
迫害類型:
綁架/劫持;
誘騙/利誘;
毒打/毆打;
手銬/腳鐐;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非法審訊;
勒索錢財;
非法拘留;
長期不提供食物或者不提供充足食物;
加期(延期)/超期關押;
非法勞教;
不准上廁所;
電擊;
高強度超負荷勞動;
非法關押;
迫害事實相關報道:
劉耀珍在吉林琿春市遭綁架、勞教經歷
責任單位及惡人:
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
許丹,
王麗梅,
劉穎會
吉林省女子勞教所
:
蘇桂英
吉林省琿春市公安局
:
李強,
劉洪
更新日期: 2013年9月2日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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